学校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方案
为切实维护学校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学校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性事件能力,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预警机制,保障师生民族宗教界的合法利益和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突发事件。
二、领导小组和机构及相应职责
(一)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副校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教官队
监管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启动和落实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的各项任务;负责制定学校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定期进行人员的培训和预案的演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现场情况,收集现场有关信息,制定处置对策和应对措施,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处置对策和措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的会议记录、信息汇总上报、发布;负责保持上下沟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命令,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做好事故分析报告。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职责
应急处置机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应急指挥组:安保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全程工作。
2、善后处理组:学生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安置做好事故人员、家属思想工作;按规定做好有关保险、抚恤、赔偿等善后工作。
3、事件调查组:校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调查记录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总结经验教训;报告突发事件进展,对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