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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情况汇报
去年以来,我区在三汊镇开展了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成立了xx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形成了“xx模式”。经过一年的实践运作,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新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区和全省许多地方一样,土地经营上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外出劳力多,种田种不了。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经商后,在家的妇女、儿童、老人等留守人员体力不够,干不得重活,因此不能种田;二是经济效益低,种田划不来。由于非农产业收益远远高于种田收益,许多农民认为种田划不来,不如打工来钱,因此不想种田;三是风险系数大,种田没保障。来自市场的风险和来自自然的风险,经常使农业收入得不到保障。
孝南地处武汉城市圈核心区,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有田无人种,有人无田种”并存问题突出。如何从体制机制上破解这个难题?孝南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改革创新,及时开展了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推进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找到了一条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情况
(一)土地流转情况。xx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由龙岗等×个村村集体、农户和xx米业公司三方共同组建的。其中,龙岗、同昶、东桥、彭桥等四个村共有土地流转实测面积(标准亩)×.×亩。龙岗村基本上是整村土地流转,流转入股土地最多,达×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流转农户×户,占全村承包户数的×.×%。龙岗村土地全部流转的农户×户,占全村承包户数的×.×%。其他三个村的土地是部分流转。xx米业公司以农机具入股,入股农机具×台套。晖米公司经营流转的土地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核心层。即合作社的流转入股土地×.×亩,主要实行股份经营;二是辐射层。即合作社周围的漫桥、埠镇、洪山、石墩×个村的流转土地×多亩,主要实行租赁经营;三是扩散层。包括孝南朱湖农场、云梦、安陆等县市的×万亩土地,主要实行租统经营(即租赁经营和订单农业)。
(二)股份配置情况。合作社共有社员(股民)×人,总资产×.×万元,折合总股份为×.×股。其中,农民和村集体的入股土地每亩折×股,折合股份×.×股,折合资产约×.×万元(亩平折资×.×元),占总股份的×%。xx米业公司农机具折合资产×.×万元,折合股份×.×股,占总股份的×%。
三、“xx模式” 的主要内容
“xx模式”是在“龙岗模式”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龙岗模式”是“xx模式”的基础,“xx模式”是“龙岗模式”的升华。如果说“xx模式”是一个苹果,那么“龙岗模式”就是苹果的核。“龙岗模式”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土地入股、农企联姻、职业管理、规模经营、多方共赢”。“xx模式”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化”:
一是农企联姻产业化。在经营机制上,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共赢模式。合作社负责土地、农机具等资产的重大经营决策及发包管理,xx米业公司负责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在利益分配上,采取“保底租金+盈余分红+打工收入”的农民增收模式。合作社不论盈亏,以保底办法支付农户流转土地租金,每亩每年按×斤中籼稻结算。合作社提取管理费和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在生产销售上,采取“工厂育秧+机械插收+公司销售”的现代农业模式。引导xx米业公司建设全国同类温室单体最大的育秧工厂,采用温室智能管理控制系统育秧。组建全省规模最大的湖北xx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并对外营业,年创收×万元以上。建立xx农产品超市,主要销售合作社自主生产的农产品。
二是经营管理职业化。引导合作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聘请xx米业公司董事长为职业经理。创建湖北xx农科院专门从事科研开发,在全省开创了民营企业创办综合性农业研究机构的先河。引进×名农学专业大学生,对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从龙岗村土地流转户中返聘部分农民为产业工人。
三是生产种植规模化。由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对不愿流转的插花田,用水源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的田块置换。聘请专业人员规划以龙岗为中心的×万亩香稻示范种植基地。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打造“朱湖”、“孝丰”、“黄香”×个大米品牌,其中“朱湖”牌珍珠糯米、“黄香”牌大米被认定为“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孝丰”牌大米先后荣获“第九届中国农产品交易博览会金奖”和“新中国60年湖北十大绿色食品品牌”。
四、“xx模式”的运行情况
xx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经理事会研究决定,聘请xx米业公司董事长谭伦蔚为职业经理,具体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并与之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xx米业公司承包经营后,以企业理念谋划农业,实行流水线生产、系列化作业,运行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开展了土地整理。xx米业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和整合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粮食直补、农机具购机补贴等项目资金,总投资达×万元,对核心层的流转土地,进行整理改造,按照“水泥道路、畅通渠道、成方田块、水平土地、旱涝保收、风景优美、生态良好”等标准进行建设。目前,已连片整理土地×多亩,初步建成了“田成方、树成行、路相连、渠相通、渍能排、旱能抗”的高效农业生态园。通过土地整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有效种植面积。
二是推行了集约经营。xx米业公司从种到收全过程都采用了现代化技术和机械化作业,构建了产、供、储、销一条龙经营、一体化发展的格局。育秧由育秧工厂负责;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等由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田间管理由香稻专业合作社负责;谷物烘干由谷物烘干车间负责;粮食储备由粮食储备库负责;产品加工由加工厂负责;产品销售由农产品超市负责。每个环节都实行了专业化、标准化生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三是稳定了粮源基地。过去,xx米业公司储备粮食需要到市场上收购,数量和质量都没有保障。现在,xx米业公司建立了自已的粮食生产示范基地,有了稳固的粮源。粮食从种到收直接进入仓库储备,既减少了收购环节,节约了收购资金,又保证了粮食质量和粮食安全,收到了一举两得的效果。去年,xx米业公司代国家和地方储粮×.×亿斤,农产品加工销售额×亿元,利润×.×亿元,比上年增长×.×%。
四是实现了盈利分红。xx米业公司承包经营后,在去年旱灾极其严重的情况下,实现水稻总产×万斤,单产×斤,比上年提高×斤;经营收入×.×万元。今年×月×日,湖北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召开了年终分红兑现大会,分红金额×.×万元。按股份结构,xx米业公司分红×.×万元,入股农民分红×.×万元。入股农民亩平纯收入达到×元,其中保底租金×斤中稻谷折款×元,国家“三补”资金×元,合作社分红“红金”×元。
五、“xx模式”的示范效应
“xx模式”既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机械化作业水平、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程度,又实现了农民、企业、集体、国家多方共赢,是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有效模式。在“xx模式”的示范带动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不断加快,实现了由小面积向大面积、由零星分散向集中连片、由农户之间向规模经营业主流转三大转变,并拓展形成了龙头企业主导型、合作社网络型、回归老板创业型、村委组织引导型、种田能手带动型等五种流(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转模式。截止目前,全区先后引进宜昌正大公司、广东岭南园林公司、孝感金田公司等龙头企业×家,集约经营土地×.×万亩,给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资金,增添了活力。全区土地流转面积×.×万亩,占二轮承包面积的比例达到×.×%;涉及农户×万户,占总农户的×.×%。其中,×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大户×户, ×亩以上规模经营大户×户,规模经营面积占全区流转总面积的×%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完善“xx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大做强“xx模式”,加快我区现代农业的发展。一是壮大核心层。争取把湖北龙岗土股份合作社的规模从×个村扩大到×个村,新增土地入股面积×至×亩。二是壮大辐射层。以我区肖港、三汊、朱湖、朋兴、卧龙等五个乡镇为主,向xx米业公司集中流转土地×亩。三是壮大扩散层。在经营好核心层和辐射层流转土地的基础上,引导xx米业公司向外扩张,争取在汉川、云梦、安陆等县市租赁流转土地×万亩。四是进一步拓展“xx模式”。充分发挥“xx模式”的示范效应,争取再引进广东岭南苗木花卉公司、武汉金田公司等五家企业到我区农村承接流转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亩以上,发展现代农业,为创新土地经营体制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积极培育农村经营主体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积极培育农村经营主体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作者:谢存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经济组织也要按照其自身发展规律成长发育。把握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在规律,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理清思路。
一、家庭承包经营既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又具有自身的局限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在土地集体所有、农户长久承包基础上建立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既可以防止土地私有条件下困难农户出卖土地失去衣食之源,又可以有效地密切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调动广大农户投资投劳、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和效益的积极性、主动性。农户这一农村社会的基本细胞与土地这一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有机结合,所产生的巨大能量已经为实践充分证明。但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空壳化”的问题严重存在,统一服务功能难以有效发挥,从而使单一家庭承包经营的局限性逐步显现出来,概括起来就是“四个矛盾”: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国内外大市场的矛盾,土地面积小与提高农业规模效益的矛盾,科技水平低与发展现代农业要求高的矛盾,投入能力不足与确保农业稳定持续发展的矛盾。面对这些矛盾,大多数农户的选择是,靠种地保证有粮食吃,靠多种经营保证有零钱花,靠外出打工积累现金收入。尽管种植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相比效益较低,但由于技术要求不高、投入较少、便于管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一直不减。可以说,虽然近几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真正起着持久作用的因素还是家庭承包赋予了农民自主经营的权利,种好粮食就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们这样人多地少、人地资源矛盾特别突出的国家,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形式的经营方式所不可能完全取代的。
二、合作经营既可以弥补家庭经营的不足,也可以为孕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条件。家庭承包经营尽管可以通过亲邻互助克服一些困难,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单门独户面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实践告诉我们,必然的选择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壮大农村市场主体。在坚持农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某一个环节、几个环节的专业合作或全方位综合性合作,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科技水平、管理水平以及竞争发展能力将会明显提高。近年来,适应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新形势的需要,部门、集体、专业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创办领办,多形式、多样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涌现。这些组织与农户之间大体是通过两种方式相互促进的:一种是市场化服务,农户家庭经营难以克服的困难通过其他市场经济组织的经营服务来解决;另一种是通过合作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靠一体化经营中的合作服务或者龙头企业服务实现共同发展。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社会化外部服务,后者属于一体化自我服务。两者相比,后者比前者在服务质量、服务成本、服务效率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所以说,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三、构建贸工农科教服一体化、产业化型的经营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基本途径是“横抓产业上规模,纵抓龙头带基地”。所谓“横抓产业上规模”,是指多种经营的规模扩张阶段,是农业的广度开发。所谓“纵抓龙头带基地”,是指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把贸工农、产加销、农科教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产品多次转化增值,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一定要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与产业统筹结合的原则,以搞好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多种形式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突破,迈开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
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既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也需要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长期并存。乡村之间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也不可能完全一样。这就决定了农村市场主体的多形式、多样化。可以说,农户经营是基础,合作经营是重点,企业化经营是方向。而推进农业产业化则是将农户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贸工农科教服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经营机制。这里有必要明确四点:一是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具有各自独立性。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家庭经营生产资料支配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在农户;合作经营分两种情况,松散型合作以家庭经营为主、互助合作为辅,紧密型合作以合作经营为主、家庭经营为辅,在这两种不同的统分结合模式中,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程度不同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企业经营靠的是企业自主决策、自主竞争、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可以说,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三种经营主体是不能互相取代、相互混淆的。人民公社时期忽视了这一点,教训十分深刻。二是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具有相互关联性。在一定区域内,尽管各类经营主体都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必然的联系。在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产业化链条中,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为家庭生产经营提供不同程度的系列化服务,而家庭经营组织也在接受服务的同时为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产品资源和发展动力。它们之间的联系大体分为三种类型:通过市场交易产生的松散型联系,靠协议合同维系的半松散半紧密型联系,通过土地、资金、技术、产品、房产、劳动入股等建立的一体化紧密型联系。三是相互独立和关联的程度不同,决定着经营主体的成长发育水平。一般来说,在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化经营的一体化联系中,生产经营的决策权、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由谁掌握,谁就处于经营主体的主导地位。就是说,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流转的情况下,家庭经营处于主导地位;当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入股等形式转移到了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营则处于主导地位;而土地使用权通过入股或者租赁等形式转到了企业,龙头企业就处于生产经营的主导地位。随着农业市场化、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决策的主导权将会逐步地由家庭农户为主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为主转变。四是现代农业市场主体的健全和完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在发展现代农业上,不仅要强调农产品结构、种植结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更要强调市场经营主体的创新和经营方式的完善,应在坚持农村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同时,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产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五、要把坚持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与完善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尽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营主体成长壮大是一个必然趋势,但在具体实践中也面临着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必须着力破解好“四个难题”:一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什么“双”不起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需要指出的是:原来意义上的统分结合是集体加农户型的统分结合,这种体制下又分为村社合一、村社分开两种情况。村社合一实际上是“政企不分”,这种体制下很容易将集体服务收入纳入村级运转经费开支,不利于统一服务能力的增强。调查表明,凡是实行村社合一的先进村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都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位优秀的村支书。不然的话,不仅村级服务搞不好,村集体经济也发展不起来。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应打破原来集体+农户型的传统格局,本着村社分开和谁能服务谁服务、谁能服务扶
持谁的原则,大力发展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二是农村土地流转为什么“转”不起来?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而一提起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不少同志就要求加快土地流转。这里有必要说明一点:农业规模经营的实质不是对家庭经营的否定,而是通过改善家庭经营的外部环境,实现农业生产有关环节的专业化、社会化。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可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土地使用权不流转也可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两者的不同点主要是经营决策主体的转变和集约化经营层次、经营方式的不同。在已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和地区,无论耕地经营规模的大小,其根本立足点都是规模服务体系下支撑起来的家庭经营。在我们这样人多地少的国家,完全期待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做法是根本行不通的。真正影响土地流转的关键因素不是在农业内部,而是在二三产业。只有在非农产业收入达到较高水平且比较稳定以后,农民才会放心地把承包土地流转出去。否则,就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很可能会事与愿违。三是农村合作经济为什么难以顺利“合”起来?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尽管势在必行,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践中,农民合作化的进程并非想象得那么顺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难”的问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不少农民群众担心重走“一大二公”、“归大堆”的老路;另一方面,由于合作经济组织属于自我服务性质,有实力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合作经营以后唯恐惠人不利己,缺乏牵头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内在动力。有些农村个体经营户如是说:“与其参与合作搞服务,不如自我发展挣点钱”。针对这种情况,要在深入搞好宣传教育、示范引导、政策扶持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正确处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与牵头依托主体间的关系,使两者相促并进、共同发展。四是农业产业化为什么“化”不起来?近年来,各级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大意义已经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上也下了不小的功夫,但一些地方的农业产业化
水平并没有提高很快,带动农户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农业产业化徘徊缓进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农业产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而市场化经营最需要的是科学化决策和信息化服务,恰恰在这方面还是一个很大的薄弱环节。另一个是在产业化经营体制机制中,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户间的利益关系处理不当。不少龙头企业只顾自身发展,只求自身利益,经营形势好的时候忽视中介组织和农户的作用,经营形势不好的时候却要中介组织与农户承担风险。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需要有针对性地强化两方面的措施:一要尽快建立健全以各级农业部门为依托的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使农村市场主体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内外市场变化,并据此做出科学预测和正确决策,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获取理想效益;二要切实按照龙头带基地连农户、贸工农科教服一体化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正确处理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种养农户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让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在切实解决好以上这些问题的基础上,要有计划地抓好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农村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
第三篇:积极有序务实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
积极有序务实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
——访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
湖北是农业大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目前已进入最好最快的时期。但是,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传统农业的矛盾也日益凸显,“谁来种田”的问题日益尖锐。创新土地经营机制,已成为迈向“农业强省”,实现“三化同步”的必然选择和迫切要求。日前,就这一问题,记者专访了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
张昌尔告诉记者,近年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湖北农业发展的一个趋势。各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一步提速,流转形式更加多样,适度规模经营的比重显著提升。这使农业经营格局发生了全新的变化:生产要素加快向农村流动,一批新型规模经营主体迅速成长,现代农业建设明显提速,农民收入和新农村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同时,张昌尔坦承,由于土地经营机制创新仍具有探索性,现实中也难以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流转中对农民的自主性尊重不够;低价格长期租赁土地;“归大堆”式粗放经营甚至变相“圈地”等情况时有发生;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展,经营风险也相应放大等等。
面对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如何既加强引导,又善于引导?如何在推进探索创新的过程中,审慎稳妥地处理好各方面的基本关系?
“必须从克服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这个顶层目标出发,来确定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的政策导向和着力点。”张昌尔说,“要坚持‘是否有利于提升现代
农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形成农民长效增收机制,是否让农民满意’三个标准统一论,不能简单地就流转抓流转、就生产抓生产。”
为此,湖北提出,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创新,要“积极、有序、务实”。“积极”,就是在总体导向上要鼓励探索,积极推进,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一系列难题,努力构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步发展的全新机制;“有序”,就是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从农民最需要解决的难题入手,主要通过示范引导,吸引群众自主参与,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逐步推进;“务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严禁“刮风”、“一刀切”、盲目追求指标。
具体来说,湖北在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创新中,着力于构建“五个机制”。
首先是构建协调的利益分配机制。张昌尔表示,利益关系是经营机制的根本问题。社会投资者从规模经营中获得利益是完全正当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形成协调的利益分配格局。以土地为核心的财产权利,是农民走向富裕的根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予以充分地尊重和保护。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必须着力于构建以农民为主体、兼顾各方的利益分配格局,使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最大受益者。积极探索按照土地正常粮食单产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准价格,允许按供需关系合理浮动的价格形成机制,以保证农民的流转收益能在合理的水平之上;提倡在规模经营中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体以及农民与投资者共同成为规模经营主体的模式,使农民能充分分享规模经营的利益;坚持完善“村民自治”的民主管理机制,充分保障农民在农村社会治理结构中的主体地位。
第二是构建充分的市场运作机制。张昌尔介绍,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在建立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流动配置机制上作了很好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市场平台和运作规
范。湖北将进一步支持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积极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着力于在全省形成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为龙头、以县(市、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统一的市场网络,完善市场的准入、筛选、竞价、鉴证、监督等环节,通过高效服务吸引各类主体进场交易,探索新增土地通过市场实现增值、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使农村土地等各类要素的流动和配置走上规范的市场化轨道。“实践证明,只有通过充分的市场机制,才能保障农民充分的自主性和流转的公正性,才能通过市场价值发现功能更好地实现农民的财产权益,也才能使土地的稀缺性转化为应有的价值,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
因此,必须强调要把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和机制作为政府引导的首要任务,杜绝以行政手段干预流转的行为。”张昌尔说。
第三是着力构建高效的规模经营机制。张昌尔认为,现实中一些规模经营项目失败的案例,大多与经营效益偏低有关。因此,坚持“高效”的导向,是适度规模经营健康持续发展最重要的保证。具体来说,一是要大力引导发展高效绿色的生产模式。要使土地真正流向那些高效绿色的农业生产模式,使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尽可能达到最大化。为此,湖北要求各地对流转土地的项目设立“进入门槛”,即在土地流转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因时因地制订流转土地综合产出率和收益率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进入,形成“优进弱汰”的机制。二是要积极完善规模经营的管理机制。在那些较大规模租赁农民承包地进行农业开发的项目中,如果农民仅仅作为雇工参与生产,与经营效益没有紧密的利益纽带,往往会导致农民出工不出力、效率偏低、难以管理等矛盾。针对这些问题,一些经营者开始进行改革,将租赁过来的土地经过整治后,再由具备条件的农户承包或返租,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生产,产品按统一收购。这样,农户的利益与生产效益直接挂钩,积极性主动性大大调动起来,生产效益大幅提升,农民收入也随之大大增加。这种“大园区+小业主”的模式,以及实践中出现的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
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都体现了使农民成为规模经营主体的优势,应受到更多的重视和支持。
第四是着力构建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张昌尔表示,农业始终是一个风险性行业,土地经营的规模化也使风险随之放大,一旦经营失败,将影响一批农户的收入和生计,也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同时,一些变相“圈地”等违规经营带来的政策性风险也时有发生。构建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已成为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对此,湖北一方面引导经营主体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主要运用市场手段有效规避和补偿经营风险的途径,如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范围、提高保险水平;设立能有效覆盖风险的规模经营保险产品,政府通过适当补贴加以支持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
第五是着力构建完善的政策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整合各项资金,向经营模式“高效、绿色”、能有效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的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完善对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的奖励补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规模经营大户和带动农民致富企业的支持,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现代高效农业服务体系,为各类规模经营业主提供配套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升现代农业生产的素质和就业技能,强化对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的智力支持。创新工作推进机制,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市县,设立“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带动全面。把是否积极有序务实地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纳入县(市、区)“三农”发展综合考评范围,切实形成与城乡统筹目标高度一致的评价体系。
第四篇: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
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
推进农业体制机制完善创新,是激发生产经营活力、保障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之源。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和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农业部门的重大任务。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扩大登记试点范围,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服务。深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确保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遏制土地经营的“非粮化”、“非农化”倾向。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调解仲裁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引导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二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扶持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快建立部门联合评定发布示范社机制,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落实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支持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
三是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方向是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总体要求是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
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重点是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在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使公益性服务机构真正做到全覆盖、有保障,切实发挥其主导性作用;关键是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着力点是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积极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发展多种形式、便捷有效的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通过探索服务模式、总结典型经验、树立推介典型、研究扶持政策,从基层入手务实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四是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神圣权利,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根本体现,也是农民进退有据的重要保障。要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民对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进程。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宣传示范县先进经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加大农村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
(来源:农民日报评论员)
第五篇:攸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攸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4-5-14来源:攸州网作者:攸州天马发表评论(0)推荐给好友 / 我要收藏摘要:攸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攸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中国攸州2014-5-14 20: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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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攸县县委 攸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
攸县辖20个乡镇,524个村(居委会),7048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65.97万人,16.88万农户。全县集体所有农用地面积300万亩,其中耕地63.67万亩,林地178万亩,水面10万亩,园地4万亩,草地4万亩,其他农用地44万亩。2014年二轮土地承包中,全县16.88万个农户与村组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签订率和权证发放率均达到100%。
一、关于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发放工作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从2014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了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工作。经过自下而上摸底,自上而下审核,用了两年时间,
全县16.88万农户与村组签定了一式三份的承包合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给农户发放了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16.88万本。全县土地延包面积63.67万亩,其中水田58.5万亩,旱土5.17万亩。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如下四个方面:
1、召开了会议。为了认真做好全县农村土地延包工作,我们召开了各乡镇的乡镇长、主管副职、村支书及县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县土地延包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全面依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办点,深入农村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分片包干,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2、下发了文件。为更好地指导农村土地延包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专门下发了《关于迅速完成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的通知》,并转发了县农办、县经管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实施意见》。通过下发文件,加强了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了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落实到户。
3、严格了程序。为确保操作层面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我们坚持了“四统一”(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四至边界相统一)。“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登记薄相符)。“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并明确了六条规定:(1)废除“两田制”、“多田制”,实行了“一田制”。所有承包土地统一延长30年,由县政府统一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严禁强行改变土地的权属关系,不得打乱村民小组界限,把土地收归村有,在全村范围内平分。(3)取消机动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4)不准借土地延包之机乱收费。(5)严禁强行承包,弄虚作假,实行民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6)严格执行承包人口政策。参加延包的人口,全县统一界定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在册人口为合法有效承包人口。
4、强化了措施。为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搞好业务培训。全县组织乡镇农经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二是逐户清理核实。对各户承包土地的人口、面积、地块数量、名称、等级、地类、四至界限等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核实无误后让农户签字认可。三是发扬基层民主。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了村民大会,在清理调查的基础上,将农户现有承包人口、土地面积、地块等情况,向全体村民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国家土地延包政策的规定,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落实到户,对涉及合同签订、经营权证书填写等业务性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核,保证了资料的完整和真实。五是及时化解纠纷。对登记、发放权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组织乡村干部上门进行调解,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土地承包政策,增强农民法制意识,使农民自觉守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防止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关于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后续管理工作情况
为了巩固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发放工作成果,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确保了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后续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完善了土地承包合同管理。2014年,根据《土地承包法》颁布后的新要求,我们组织全县各乡镇对二轮承包合同管理进行了检查审核,对照《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要求,对已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但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进行了重签,对个别遗失、损坏合同的进行了补签。对因退耕还林、国家建设征地等原因导致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发生变动的,及时办理了变更或终止手续。二是强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后,我县于2014年3月组织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工作检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填写不规范的进行了换发,对个别没有发放到位的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损毁的进行了补发。并且明确,换发、补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一律免费,其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三是开展了土地流转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全县农户开展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2014年,全县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3.2万份,流转面积8.68万亩,占全县农地面积的2.9%,涉及农户2.34万户,占总户数的13.76%。四是调处了土地矛盾纠纷。为了化解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的矛盾,我们建立健全了土地纠纷调处制度, 2014年全县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75件。与此同时,加强了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均建立了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了文书归档、立卷整理、专柜管理、保管完备、查找方便。
三、工作建议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颁布之前已颁发到位。这次颁证工作是合法合规的。一是县委、县政府对这次换证工作高度重视。投入205万元印刷了102万份土地承包合同,34万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还动员了全县机关干部1500多人,花费时间3个多月来做好该项工作。二是当时的证书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标准文本格式统一印刷的,同时加盖了县人民政府印章,应该说完全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要求。三是到目前为止,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工作已走上正轨。县乡两级对权证管理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的变更、补发等工作也逐渐完善。如果对我县已发放到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再次进行换发,势必导致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难以理解和接受,甚至会引发我县农村一些不稳定因素。鉴于此,建议省、市领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我县不再启动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项工作。
本文摘自:攸州网() 原文链接:http:///list.asp?id=2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