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XX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高效司法,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围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家事纠纷,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贡献了司法力量。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妥善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XX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切实履行主责,发挥审判职能,对诉至法院涉及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今年,审结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抚养权变更纠纷等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235件,在审理过程,秉承最大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坚持维护社会和谐与修补社会关系并重的理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撤诉926件,调撤率74.98%。当前,XX法院暂无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
(二)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安全
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今年X月X日挂牌成立了XX法院少年法庭,由一名副院长主抓少年法庭工作。同时,建立配套心理疏导室,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扶,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滋生和蔓延。今年来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坚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今年以来,共审结强制猥亵儿童、强奸等刑事案件9件。其中,对邓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案,依法严厉惩处,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三)强化司法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维权保障,XX法院建立了有关工作机制,确保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能够快捷、高效、公正处理,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诉前阶段,建立了标准规范的委派调解流程,避免存在程序空转现象,对于适宜调解的纠纷,积极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立案阶段,要求立案庭干警保持热情接待、耐心引导、细致服务,对缺乏法律知识、文化水平不一的来访妇女,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到让群众满意。在审理阶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保护弱势主体,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案件判决后,要求审判人员逐案进行释疑解惑,对有实际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帮助。通过上述举措,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强化联动协作机制,着力打造齐抓共管格局
积极加强与妇联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妇联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工作特点有机结合,推动法院与妇联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主动联合团县委、妇联等相关单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评估,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心理动态,有针对性的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具体措施。今年6月,XX法院少年审判法庭法官组织团县委、县妇联工作人员对一起未成年涉嫌放火案做庭前社会评估,详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在校表现以及其被指控犯罪前后表现,为下一步的审判、回访、帮教奠定基础。邀请县教育局、团委、妇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协商、探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正路径。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XX法院依托“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特殊节日,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乡村,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每逢新学期开学,组织干警到其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学校中开展法治教育,上好新学期法治教育“第一课”。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学校学生、社区群众走进法院,观摩旁听庭审,体验法治文化。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带上国徽到田间地头、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问题的存在:一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突出,家暴、侵犯幼女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涉及到金钱给付义务时,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审执衔接有待进一步畅通;三是宣传工作还不够,维护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舆论氛围不浓,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X法院将继续坚持在县委、县委政法的领导下,立足审判职能,狠抓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这条主线,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参与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公检法司共同统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当中,逐步形成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大格局。
二是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与公安派出所、妇联群团组织、居(村)委会进行协调与合作,积极构建家事协调中心,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纠纷,推动实现集中化解、类案化解、有效化解。
三是建立专业化审判合议庭。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纠纷,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团队,切实提高家事纠纷的审判效率和质量,从实体上和程序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报道。加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宣传,对存在家暴或着面临家暴危险的案件当事人,由法官主动释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维护妇女人身安全。开展送法下乡、法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XX法院“两微一网”发布宣传文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努力营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