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紧紧围绕深化平安纳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扫除黑恶势力。聚焦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形态、新手段,统筹调配检察力量,建立内外衔接机制,突出打击“村霸”、宗族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27人,提起公诉23人。在办案过程中,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有效解决案件捕后证据难以达到起诉标准的问题,降低公诉环节的退补率,确保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办理的厍东关乡大坡村“村霸”龙德江等龙氏家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恶势力犯罪一案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408件628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324件474人,受理各类公诉案件423件636人,经审查,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09件507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379人,提起公诉384人,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犯罪主观恶性小,无逮捕必要的14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对8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35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加强与县监察委配合协作,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适时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有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县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3件4人,提起公诉3件4人,县人民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各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件13人,提起公诉7件9人。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捕36人,不起诉5人,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选派42名优秀检察官到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会同关工委、团县委和教育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10000余人。
二、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在服务大局中谋发展,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做实民生检察,助力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出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纳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向全县脱贫攻坚发起总攻,结合扶贫帮扶点文昌办事处大屯社区实情,找准“穷根”,明确靶向,扎实推进各项帮扶工作。派出73名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630户2767人,为帮扶联系村解决工作经费15万余元,协调帮扶项目5个,开展帮扶走访400余次,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70多个,处理矛盾纠纷20起;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司法需求,切实找准履行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依法打击扶贫领域犯罪行为,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紧扣企业法治需求,精准开展专项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认真谋划,积极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批准逮捕侵犯企业或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或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犯罪案件32件52人,提起公诉23件42人,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与15家县直机关单位建立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沟通衔接机制,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组织开展“进商会、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进行法治宣传20场(次),为企业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人(次)。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努力营造亲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工作先后得到《检察日报》《法制生活报》等中央、省级媒体专题宣传报道20余次。
紧扣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司法防线。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中央环保督查问题,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办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3件3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向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正确履职检察建议书155件,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12件,全部落实补植复绿910.8亩13万余株,增殖放流46.55万尾鱼苗,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山青水秀、天蓝地绿幸福感。
三、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监督,严防冤错案发生。坚决贯彻疑罪从无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强化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件、撤案18件,追加逮捕65人,追加起诉67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况17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507人(次),采纳率达93.8%;刑事审判抗诉2件,县人民法院均采纳抗诉意见并改判;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人提出监督意见,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4人(次),有效地维护了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及走访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和参加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3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改进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文书和案件信息;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进一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受理律师申请会见、阅卷、调取证据140件(次)。
强化自身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司法理念教育,持续规范司法行为,真正让规范司法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确保案件依法、及时、规范办理;开展员额制检察官办理案件“一案一评查”515件,通过当面提示、书面通知等方式进行案件流程监控128件(次),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紧紧围绕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全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始终坚持把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障,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宣传宣讲,确保学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大力弘扬检察官职业道德,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大力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业务岗位,一线办案力量占比从改革前的66%提高到85%,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70件。扎实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运用检察信息技术协助办案57件。实行全员培训、定期研修等制度,以一线办案人员为重点,全年共有120人(次)参加各类岗位培训和业务竞赛,大规模开展岗位练兵、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中多名干警获得通报表扬。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聚焦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整改落实,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狠抓“关键少数”,紧盯“关键环节”,以反面典型为镜,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三个大兴”活动及检纪检风定期廉政“体检”,建立预防提醒、诫勉谈话等常态化机制,开展个人或集体约谈60余人(次),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促进正风肃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干警自身素质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公平正义需要还不适应,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检察新职能;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观念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还不适应。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是全县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决战之年,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以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主线,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以新担当新作为,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建成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继续抓好扫黑除恶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的同时,围绕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
紧紧围绕平安纳雍和法治纳雍建设,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认罪认罚从宽的,依法正确裁量、公正处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对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和阳光透明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理念,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扩大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依纪行使,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打造过硬队伍,着力厚植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和基础
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和状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大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攻坚克难,苦干实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纳雍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