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说明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经营秩序,确保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6修正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文件,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长效管理办法》。2018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依次组织开展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净网行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暑期专项整治行动”等监管工作,依法对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管理整治。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
组织县区执法力量对重点片区、重点部位的互联网经营场所进行了集中突击检查5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30余人次,排查经营单位460余家次。在双休日、节假日安排部署以未成年人保护为重点的抽查行动,采取错时执法23次,零点行动4次。
二、提高技术监管、群防效率
安排专人接听24小时12318举报电话,做到举报有回音,对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立即采取进一步措施处理,对所辖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办,截止目前接到群众举报线索6起,并逐一查实处理。
三、工作成效
市主城区共检查网吧40余家,规范制度悬挂标识和禁止未成年进入标牌5家;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4家,未登记消费者上网信息3家;在全市网吧服务器安装互联网全部安装监控软件,用科技防控网吧违规经营。依托互联网经营单位监管平台,实现业务流程优化和数据定义标准化,建设支撑市场准入、动态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应用的业务数据库和包含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行业协会、法律法规等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形成“一户一档”的完整信用管理档案,打破不同区域、部门、市场之间的界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业务互通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