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年来,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升职工道德素质和倡导社会扶残助残为根本,以深入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载体,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荣获“2016-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郑州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中牟县综合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中牟县组织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郑州市级无烟单位”、“2017年郑州市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基础
(一)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邀请专家解读十九大报告,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促进干部职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用最新的理论成果指导、推动残疾人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书记带领大家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永远跟党走,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到遵义会议会址和红旗渠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等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我单位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筑牢精神之基、信仰之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清明节日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举办“赞颂辉煌成就,喜迎党的十九大”演讲比赛,观看电影《厉害了,我的国》,收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激发了我单位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情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使命担当。
(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过召开“践行价值观,做合格残疾人工作者”的座谈会、党组书记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生活小窍门,节约当在行”的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在我单位院墙走廊大力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等多种形式在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我单位干部职工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要求,营造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
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以文明服务、文明旅游、文明餐桌为内容的“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教育,不断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化文明服务活动。在为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适配安装辅助器具等工作中,积极践行文明服务的理念,把服务工作做到残疾人心坎上,打造我单位文明服务的机关形象。深化“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教育。通过座谈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引导,不断强化我单位干部职工的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的意识,增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行动自觉。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凝聚发展的精神力量
(一)选树道德标杆活动
开展“争当文明职工”宣誓活动和论坛讨论活动。号召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践行《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争当文明行为的引导者和传播者。开展年度“文明家庭”、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发动干部职工选树“文明家庭”、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议和推荐身边好人,树立典型性、先进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标杆,在单位营造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开展“最美残疾人”和“最美助残人”评选活动。通过深入挖掘残疾人身残志坚、自强自立、拼搏进取的感人事迹和助残人无私奉献、大爱无声的典型故事,评选出了王绍军、要国强、马玉生等5名“最美残疾人”和彭海军、张彩霞、李峰等5名“最美助残人”,并进行了表彰。评选活动受到了郑州日报等媒体的广泛报道,“两个最美”评选活动大力弘扬了自强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传播了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引领了济残扶弱的社会新风尚。
(二)举办道德讲堂活动
围绕“四德”教育,先后举办12期道德讲堂,学习了廖俊波、王宽、王绍军等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引导干部职工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传递向善向上的道德正能量。
(三)营造诚信守法的工作环境
积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制定并完善了我单位诚信建设活动方案和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在单位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了签订诚信服务公开承诺书、争当诚信标兵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坚持依法办事,扎实推进法制化建设。深入开展职工普法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旅游法》、《宪法》、《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廉洁奉公,远离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法用法、依法管理”的活动,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等一系列活动,促进我单位干部职工对残疾人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增强我单位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中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规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制度》、《中牟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等有关制度。
三、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当好残疾人的“娘家人”
我单位就是残疾人的家,残疾人到我单位办事就像回家一样。县我单位积极践行文明接待理念,残疾人上门,一问候,一搀扶,一微笑,一杯茶。稳步推进“残疾人民生保障四大工程”,切实当好残疾人的“娘家人”。
(一)实施教育培训就业工程。自2016年以来共累计举办职业培训8期,培训2565名残疾人,举办就业招聘会2场,推荐安置残疾人就业1138 人。
(二)实施康复服务工程。自2016年以来共累计救助358名0-14岁残疾儿童,为孩子寻找未来。实施精神病医疗救助579人次,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进村入户为残疾人精准适配辅助器具4800件。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签约8685人,使家庭医生成为残疾人康复的“守门人”。开展“让世界充满欢声笑语”助听器适配活动,为295名听障患者配发助听器。
(三)实施兜底保障工程。发放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6127人,发放资金22542187元。发放“三无”残疾人生活补贴415人,发放资金1134000元。审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123人,审核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990人。资助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90人,救助资金165000元。发放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1389人,发放资金500040元。
(四)实施残疾人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工程。为方便群众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县我单位采取集中办理与上门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在每月25日—30日,我单位办证人员和评残医生在二院联合办公,集中办理残疾人证,改变了以前残疾人跑了我单位又跑医院的现状,体现了高效便民的服务原则。对于身体严重残疾,不能出门的申请人,我单位在工作人员极度欠缺的情况下,带领评残医生上门办理残疾人证,贴心打造家门口的办证场所。三年来,共累计办理残疾人证5012本,其中上门办证357本。这种集中办理残疾人证的做法,提前3年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好评。
四、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培育健康文明新风尚
(一)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活动
开展“文明中牟随手拍”活动。我单位干部职工坚持用手机每天拍摄身边的文明或者不文明的行为,牢固树立文明行为的意识,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文明素质。制定了职工文明行为规范和职工文明守则。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形象。建立文明上网制度。发展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定期在微博微信、政务网站等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开展“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主题学习活动,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二)开展学雷锋志愿助残服务活动
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助残服务站建设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一个县级和14个乡级学雷锋志愿助残服务站点,组织注册助残志愿者2552名。制定完善了学雷锋志愿助残服务制度,为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上的保障,实现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建立康乐残疾人服务中心,积极有效开展各种志愿助残服务活动,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了扶弱助残的浓厚氛围,同时也推动了残健融合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
开展“崇尚科学、拒绝迷信”组织生活会,我单位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破除封建迷信,抵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养成下班关闭电器电源,双面使用复印纸等绿色、环保的工作生活习惯,倡导绿色出行,提高环保意识。
五、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一) 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组织我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健步走、乒乓球、羽毛球、跳绳等体育健身活动,活跃了工作氛围,提高了单位的凝聚力,展现了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活动
组织残疾人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畅游绿博园活动、“感恩有你•与爱同行”助残日文体活动”、我以我言做你眼—带领盲人看电影活动等,带领残疾人感受改革发展成果,让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更加愉悦。
(三)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
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期间,结合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开展春节慰问残疾人活动,元宵节猜灯谜活动,与脑瘫儿童欢度中秋活动,重阳节组织老干部体检等活动,营造了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六、 开展结对帮扶,履行社会责任
自开展残疾人行业扶贫工作以来,县我单位一户一户的进,一人一人的见,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先后投入救助资金312余万元,救助749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帮助735名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单位积极对接卢氏县范里镇精准扶贫工作,投入资金11万余元,为范里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配发辅助器具,全力助推卢氏县范里镇残疾人与全省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社会公益。每年积极组织我单位干部职工慈善捐款。开展“暖冬行、爱传递”活动,在帮扶联系点深入开展进村办证、发放辅助器具、慰问贫困残疾人等活动。举办“倾听母亲、为爱发声”关爱脑瘫、智障儿童活动,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关爱脑瘫、智障儿童,共同为孩子们撑起明天的希望。
七、贯彻落实《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助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
县我单位作为县级文明单位,始终把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在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组织开展下乡宣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明中牟随手拍”活动、社区党建+志愿服务活动等多项活动,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促进《条例》在广大残疾人群体和我单位干部职工中落地生根。截至2018年底,已编发上报创文周报24期,创文月报6期,利用我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百余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普及法律知识的弘扬正能量公众号文章,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县文明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各项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更高了,环境更美了,服务意识更强了,残健发展更加融合了,残疾人的幸福感更加充实了,我单位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努力工作的劲头更足了!
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与干部职工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实现残疾人兄弟姐妹的小康梦、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