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河道内非旅游功能船舶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取缔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积极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全市河道内餐饮娱乐趸船、采砂船舶、渡口渡船和自用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近期该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市城建和规划工作专题会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波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市委专题会议关于非旅游功能船舶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精神,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对河道内非旅游功能船舶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取缔”要求,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市地方海事局作为牵头单位指导全市非旅游功能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并要求着手开展前期工作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要求牵头单位认真领会上级会议精神和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加快推进全市河道非旅游功能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三、多方调研,吸取经验。我局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于8月29日和9月4日先后赴成都、宜宾等地实地调研考察餐饮娱乐趸船取缔整治相关经验。调研组对成都、宜宾等地餐饮娱乐趸船取缔整治相关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对两地餐饮娱乐趸船取缔整治背景、适用法律法规、取缔整治方式、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了调研了解,并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对我市非旅游功能船舶专项整治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
四、制定方案,督促执行。我局正积极代市政府拟文下发关于开展非旅游功能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和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非旅游功能船舶专项整治任务,对今年汛期出现险情的夹江县和市中区重点跟进,对无证照餐饮船舶先行启动取缔程序。要求各相关市级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开成合力,共同完成此次非旅游功能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成立依法取缔非旅游功能船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二是下发关于开展非旅游功能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和活动实施方案;三是督促和指导相关区县,并联合市级各部门开展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