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干部机制,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标准,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多形式、全方位的推进镇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不断提高镇党委、政府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全镇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现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换届以来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xxx镇机关现有行政编制数37个(公务员编制35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3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33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23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15名)。镇属单位有财政所、计生办、民政所等19个。
我镇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1、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我单位在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听取了各方意见、进行了充分酝酿。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要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对。
2、严格执行职数情况。自2011年11月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方案出台以来,我镇严格按县编办核定干部职数设置中层职务,未出现超配或违规设置中层职务等问题。
3、严格按照身份、编制任用干部。 我镇工勤编制数两名,实有在岗人员一名,现为公车司机;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编制数两名,实有在岗人员一名,现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故存在不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人员拟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等混编混岗情形。
4、严格履行中层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我镇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镇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5、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镇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了有关情况。
6、“吃空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经自查及市县督查,我镇不存在“吃空饷”问题。
7、临聘人员管理情况。我镇现有临聘人员两名,其中食堂大师傅一名,清洁员一名,均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上岗,月工资2000元/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