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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工作汇报
古县村位于招贤镇南侧,是常二中、招贤中心小学校所在地,辖古县、朱家两个自然村,全村总人口863人,外务工人员360人,未成年人240多人。自从我村被列为“春泥计划”试点村,我们积极探索“资源整合、对象扩面”的办法,使未成年人工作由自发式向常态化方向发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利用现有场地设施,丰富未成年人业余生活
古县村近几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村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经多方筹资,总投入资金90余万元,完成了村内主干道路拓宽硬化4900平方米;建立保洁制度,实行垃圾集中处理,建有一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箱18只,每户配有一只垃圾桶,设有2名专职保洁员,负责长年的垃圾清扫外运工作;拆除村内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18座,新建了2座共公卫生厕所;实施排污、排水工程,改造中心塘400平方米,建排污工程1100米,安装路灯20盏,路边绿化1200余米,确保了道路亮化、绿化;利用两棵千年古樟,修建了一个游乐休闲场所,并添置了健身器材。
此外还新建了一幢建筑面积375平方米的村办公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大楼,内设有千册图书室、多媒体放映室、乒乓球室、棋牌室、乐器室、老年活动室(“还童园”)。
我村自开展“春泥计划”试点工作以来,就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优势,重点在抓配套上下功夫:利用村办公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大楼,设立了“春泥讲堂”、 “春泥书屋” 、“春泥活动室”,并免费对外开放,吸引本村及周边未成年人参与;利用游乐休闲场所,设立了“春泥乐园”,未成年人可以在公园里练练健身器材,跳跳健身舞。
二、文化育人,充实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
古县村每逢春节、元宵节、五一、六一、重阳节、国庆节以及计生协会活动日,村里都要开展腰鼓、戏曲演唱会、棋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动既有女子腰鼓队、铜管乐队、大合唱等表演性节目,又有钓鱼、下棋、打牌等一些参与性节目。为进一步丰富我村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我们还专门聘请村幼儿园老师李梅为技术指导,每逢村开展文化活动,为未成年人编排节目,节目内容丰富多彩,有小品、舞蹈、歌曲等。像xx年年4月29日,古县村“还童园”(村老年电大)和常山二中团委开展了“相约春天共建和谐‘庆五四’联谊”活动;xx年年9月24日,古县村民和招贤中心小学师生开展的“相约新农村,品位新文化‘迎国庆’联谊”活动,节目内容丰富,老中少都参与其中;以及组织未成年人开展舞“茄子灯”活动,通过自娱自乐的形式充实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的素质
民风淳朴、纯正是一个村庄文明和谐的象征。对照“全民创业树新风,构建和谐新农村”要求,村里专门设立了“五榜”评选制度,即每年根据不同的标准,分别评选出“孝敬榜”、“公德榜”、“好样榜”、“能人榜”、“成才榜”,借助身边典型的积极引导作用,全面推进新农村“五项目标”的创建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我们开展了十佳“小孝星”、 “小卫星”和“小能星”评比活动。平时还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到镇敬老院看望老年人,帮做家务;邀请镇卫生院医生给他们进行卫生习惯教育;向村“孝敬榜”的樊爱姣学习,积极争当“小孝星”。通过学习教育,村里平时环境保洁比以前更好了,小孩子们卫生习惯好多了,更懂得孝敬老人了。
四、发挥远教优势,丰富未成年人课外知识
古县村从xx年11月份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学用工作以来,按照建立远教示范点的要求,总投入3万多集体资金,购置了课桌椅、35寸背投电视和dvd影碟机、防盗设施等,完善了远教设备。平时组织未成年人观看爱国教育片、科普知识等专题片;古县村远教站点有专人管理,实行“全天候开放”,未成年人可以随时来上网查询资料;“留守儿童”可以通过电脑视频和远在他乡的父母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五、下一步打算
1、多参加村、镇、县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同时凭借古县独特的位置,和两个学校多搞一些联谊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文化的学习和教育。
2、利用村现有的资源:像腰鼓队、铜管乐队、还有将要组建的少年舞蹈队,以及利用县文广新局捐赠的一批乐器,多举办几期未成年人培训班,多开展一些娱乐文化活动。
第二篇:靖边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相关情况汇报
靖边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相关
情况汇报
根据中、省、市关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相关情况有关精神,我局组织专人按照《调研提纲》,对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相关情况实地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汇总,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与问题
(一)基本情况
1、经费情况
目前,全县拥有校外活动公共文化设施经费总量2014余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14万元。我县对青少年校外教育投入经费总量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
每年所需人员经费52万元,办公经费1.5万元,运行经费11万元,服务经费5万元,其他经费4万元,分别占每年所需经费总额的70%、2%、13%、6%和9%。这些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全额拨款和活动培训收费。其中,全额拨款53.5万元,自收自支20万元,分别占经费总额的72%和28%。
2、人员情况
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在编人员15人,属事业单位编制。临时聘用25人。其中,研究生5人,大学本科5
人,大学专科12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3人,分别占人员总量的14.3%、14.3%、34.3%和37.1%;男13人,女22人,分别占人员总量的37.1%和62.9%;年龄在50岁及以上4人,40-49岁6人,30-39岁16人,20-29岁9人,分别占人员总量的11.4%、17.1%、45.7%和25.7%;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其他20人,分别占人员总量的11.4% 、5.7%和57.1%。
3、设施设备
我县目前只有少年宫一个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现有少年宫隶属于团县委,由于场地小,不符合标准,教育局正积极争取项目新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设施设备主要有器乐类、美术类、书画类等。
4、服务情况
少年宫开展的活动项目主要以青少年的业余培训为主。开设的项目有书法、绘画、二胡、小提琴、钢琴、架子鼓、古筝、电子琴等专业。
(二)存在问题
1.办公经费,运行经费和服务经费资金短缺。
2.专职和专业校外活动培训教师短缺。
3.校外活动场所少,农村校外场所空白。
二、免费开放保障政策的研究、测算与建议
目前,全区有在校中小学生5.5万人,由于免费开放每
年增加的服务量预计达10万人次,每人次活动所需经费(包括场馆运行、设施设备的配置与维护)8万。据此测算,少年宫免费开放保障经费每年至少80万元,保障经费来源中央拨款和地方配套资金。
靖边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
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
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 务 院办公厅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8号),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总的要求
1.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 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 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 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建设,规范管理,突出服务,扎实工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大中城市及部分县区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各类未成年人校 外活动场所积极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文艺体育培训、劳动技能锻炼等教育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 了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广大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活动场所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一些活动场所侧重于经营性创收,偏重于培养特专长学生,未能充 分体现公益性原则和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衔接不紧密;管理体制不顺,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缺乏活力,发展后劲不足,等 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校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关系到造 福亿万青少年、教育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 人、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发展思路,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 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为重点,明确定位、完善功能,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改善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 校外活动场所网络,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二、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
6.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
7.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使他们充分享有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的公共服 务。要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其中,满足未成年人多种多样的兴趣爱好。要坚持常年开放,节假日的开放时间要适 当延长,增强接待能力,提高场所利用率,为未成年人更好地参加校外活动创造条件。
8.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 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公益性未成年人 校外活动场所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
9.制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评估标准》,从服务对象、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服务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设置相应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依据。对违背公益性原则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不再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
10.各类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根据自身类型和规模,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明确功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满足未成年人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求。
11.大中城市的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人才培养、服务 指导的功能。要利用基础设施好、师资力量强的优势,在项目设计、活动组织、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示范;要在积极开展普及性 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要在加强自身发展的同时,发挥好领头作用,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
12.城区和县(市)的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充分发挥普及推广、兴趣培养、体 验实践的功能。要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设计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要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组织开展生动活泼、 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中,培养兴趣爱好,发挥发展特长,得到锻炼和提高。
13.社区和农村的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就近就便的优势,与所在地学校密切配合, 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和公益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亲子活动。要把社区和农村的未成年人校外活 动与“四进社区”、“三下乡”、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校外生活。
14.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体验性、实践性、参与性强的优势,组织学生集中开展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素质拓展等活动,让学生在亲身体验和直接参与中,树立劳动观念,提高动手能力,增强团队精神,磨练意志品质。
15.各类科技馆要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要切实改进展览方式,充实适合未成年人的展 出内容,增强展馆的吸引力。要利用展馆资源,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引导青少年走近科学、热爱科学。要走出馆门、走进学校、深入社区和农村,利用科 普大篷车、科普小分队等各种形式,传播科技知识,支持和指导学校和基层的科普活动。
四、积极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
16.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共青 团、妇联、科协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主管部门,对校外教育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场所的功能和特点,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统筹安排校外活动。要把校外活动 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17.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结合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把校外实践活动排入课程表,切实保证活动时间,并做好具体组织工作。要增加德育、科学、文史、艺术、体育等方面课程的实践环节,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18.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地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提供 周到优质的服务。要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积极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 式,创新活动载体,并配备相应的辅导讲解人员,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19.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安全问题,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学校要开 展必要的自护自救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校外活动场所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 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购买保 险,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五、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
20.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中城市要 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功能配套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十一五”期间要实现每个城区、县(市)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 活动场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城市的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以上的居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 站,重点镇和县城关镇要设置文化活动站或青少年之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中都要开辟专门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地。
21.加大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力度。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发展农 村文化教育事业的要求,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各地可因地制宜,依托基础设施较好的乡镇中心学校或其他社会资源,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乡 村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为农村未成年人就近就便参加校外活动提供条件。农村现有的宣传文化中心(站)、科技活动站等要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地。要研究制定农村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制度规范,在设施配置、管理模式、活动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2.进一步拓宽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公益性活动。
六、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财政保障和税收优惠政策
23.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资金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和贫困 地区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予以支持和补助。在总结评估“十五”期间“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维护专项彩票公益金”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研 究“十一五”期间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投入方式和力度。
24.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切实予以保障。中央财政通过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运转和维护予以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 场所使用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实行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的公益 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用于事业发展;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七、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
26.充实优化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建 设,建立科学合理的队伍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 法。精心选拔热爱校外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领导岗位,提高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水平。
27.加强校外教育人才培养工作。高等师范院校和教育学院可根据自身条件,开设校外教育课程。在硕士、博士学位的相关专业和学科中,可设置校外教育研究方向。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的继续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8.调动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高度重视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中的作 用,支持少先队利用校外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协会、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学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等 社团组织的作用,吸引各方面人才,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贡献力量。鼓励支持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提供义务 服务。组织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的有关专家,开展校外教育理论研究,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八、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29.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 议事日程,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布局,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指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被挤占、挪用、租借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限期退还,服务对象和活动内 容名不副实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限期改正。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活动项目和服务内容要坚决予以清除。
30.切实发挥“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联席会议要建立规范化、制 度化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做好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部, 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成员单位派人参加,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和有关工作的落实。
31.理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所属现有 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原隶属关系不变。今后,由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的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原则上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并注重发挥共青 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外教育工作。
32.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 据不同类型校外活动场所的实际,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 革,完善规章制度,增强自身发展活力,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
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
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 务 院办公厅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8号),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总的要求
1.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 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 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 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建设,规范管理,突出服务,扎实工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大中城市及部分县区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各类未成年人校 外活动场所积极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文艺体育培训、劳动技能锻炼等教育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 了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广大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活动场所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一些活动场所侧重于经营性创收,偏重于培养特专长学生,未能充 分体现公益性原则和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衔接不紧密;管理体制不顺,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缺乏活力,发展后劲不足,等 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校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关系到造 福亿万青少年、教育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 人、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发展思路,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 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为重点,明确定位、完善功能,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改善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 校外活动场所网络,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二、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
6.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
7.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使他们充分享有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的公共服 务。要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其中,满足未成年人多种多样的兴趣爱好。要坚持常年开放,节假日的开放时间要适 当延长,增强接待能力,提高场所利用率,为未成年人更好地参加校外活动创造条件。
8.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 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公益性未成年人 校外活动场所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
9.制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评估标准》,从服务对象、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服务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设置相应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依据。对违背公益性原则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不再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
10.各类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根据自身类型和规模,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明确功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满足未成年人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求。
11.大中城市的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人才培养、服务 指导的功能。要利用基础设施好、师资力量强的优势,在项目设计、活动组织、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示范;要在积极开展普及性 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要在加强自身发展的同时,发挥好领头作用,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
12.城区和县(市)的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充分发挥普及推广、兴趣培养、体 验实践的功能。要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设计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要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组织开展生动活泼、 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中,培养兴趣爱好,发挥发展特长,得到锻炼和提高。
13.社区和农村的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就近就便的优势,与所在地学校密切配合, 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和公益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亲子活动。要把社区和农村的未成年人校外活 动与“四进社区”、“三下乡”、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校外生活。
14.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体验性、实践性、参与性强的优势,组织学生集中开展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素质拓展等活动,让学生在亲身体验和直接参与中,树立劳动观念,提高动手能力,增强团队精神,磨练意志品质。
15.各类科技馆要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要切实改进展览方式,充实适合未成年人的展 出内容,增强展馆的吸引力。要利用展馆资源,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引导青少年走近科学、热爱科学。要走出馆门、走进学校、深入社区和农村,利用科 普大篷车、科普小分队等各种形式,传播科技知识,支持和指导学校和基层的科普活动。
四、积极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
16.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共青 团、妇联、科协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主管部门,对校外教育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场所的功能和特点,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统筹安排校外活动。要把校外活动 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17.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结合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把校外实践活动排入课程表,切实保证活动时间,并做好具体组织工作。要增加德育、科学、文史、艺术、体育等方面课程的实践环节,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18.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地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提供 周到优质的服务。要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积极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 式,创新活动载体,并配备相应的辅导讲解人员,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19.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安全问题,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学校要开 展必要的自护自救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校外活动场所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 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购买保 险,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五、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
20.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中城市要 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功能配套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十一五”期间要实现每个城区、县(市)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 活动场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城市的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以上的居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 站,重点镇和县城关镇要设置文化活动站或青少年之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中都要开辟专门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地。
21.加大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力度。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发展农 村文化教育事业的要求,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各地可因地制宜,依托基础设施较好的乡镇中心学校或其他社会资源,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乡 村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为农村未成年人就近就便参加校外活动提供条件。农村现有的宣传文化中心(站)、科技活动站等要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地。要研究制定农村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制度规范,在设施配置、管理模式、活动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2.进一步拓宽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公益性活动。
六、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财政保障和税收优惠政策
23.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资金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和贫困 地区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予以支持和补助。在总结评估“十五”期间“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维护专项彩票公益金”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研 究“十一五”期间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投入方式和力度。
24.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切实予以保障。中央财政通过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运转和维护予以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 场所使用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实行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的公益 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用于事业发展;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七、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
26.充实优化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建 设,建立科学合理的队伍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 法。精心选拔热爱校外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领导岗位,提高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水平。
27.加强校外教育人才培养工作。高等师范院校和教育学院可根据自身条件,开设校外教育课程。在硕士、博士学位的相关专业和学科中,可设置校外教育研究方向。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的继续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8.调动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高度重视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中的作 用,支持少先队利用校外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协会、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学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等 社团组织的作用,吸引各方面人才,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贡献力量。鼓励支持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提供义务 服务。组织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的有关专家,开展校外教育理论研究,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八、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29.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 议事日程,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布局,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指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被挤占、挪用、租借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限期退还,服务对象和活动内 容名不副实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限期改正。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活动项目和服务内容要坚决予以清除。
30.切实发挥“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联席会议要建立规范化、制 度化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做好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部, 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成员单位派人参加,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和有关工作的落实。
31.理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所属现有 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原隶属关系不变。今后,由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的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原则上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并注重发挥共青 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外教育工作。
32.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 据不同类型校外活动场所的实际,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 革,完善规章制度,增强自身发展活力,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篇:黑埠村未成年人活动工作汇报
乡村未成年人活动研讨会汇报材料:
黑埠村乡村未成年人活动工作情况汇报
我们黑埠地处新沂市东部,与东海、沭阳两县接壤。全村共有17个村民小组,人口6870,由于是传统的农业大村,农村未成年人较多。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远离家乡外出务工的越来越多,农村留守儿童也越来越多,加之校外的学生,怎样使他们健康成长已成为社会和政府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解决我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阵地、队伍、活动、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在学习借鉴山东桓台县经验的基础上,在市文明办和镇党委在指导和帮助下,我们紧密结合本村实际,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活动站建设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搞好硬件建设
建设未成年人活动,需要资金扶持。2014年初,我们在开展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但由于师资不足,为了让全村更多的未成年人有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投入10多万元为我村开展未成年人活动添置了3台电脑、5张电脑桌、5节书柜以及少儿图书等。未成年人活动室内设有计算机培训室、少儿活动室、文化艺术活动室、少儿影院,少儿图书室、少儿健身室等,从而保证了未成年人活动站的正常开展。
为保证未成年人活动站能正常开展,有效地发挥作用,我们还 1
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黑埠村未成年人活动工作规则》、《黑埠村未成年人活动工作管理办法》等,把开展乡村未成年人活动列入村党总支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专人负责抓未成年人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让(一篇好范文带来更多轻松:wWW.HAOWord.CoM)全村上下都来关心支持乡村未成年人工作。
二、组建队伍,搞好软件建设
搞好乡村未成年人活动,硬件设施是基础,辅导员队伍是关键。对于一个集体资金相当紧张的我村来说,不可能拿出大笔资金来专门聘请社会上人员做辅导员。为解决这一难题,我们充分发挥学校现有一大批经验丰富的教师的优势,从中选聘一批责任心强、有爱心、有特长的人员做辅导员,利用课余、节假日、星期天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上、学习上辅导,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同时我们还聘请镇村妇女主任、幼儿教师担任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社会妈妈”,切实帮助留守儿童解决亲情缺失、家教缺乏、监护不力等问题;建立法制辅导员队伍,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三、丰富内涵,
搞好活动开展
要充分发挥乡村未成年人活动站作用,使之成为学生拓展素质的载体、课外活动的乐园,把农村孩子培养成为有道德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必须丰富活动内涵,搞好活动开展,这样孩子们的才能在各种活动中得到快乐,获得收益,得到全面发展。
一是大力开展各种文娱活动。我们根据自身状况和学生的喜好,设置了彩绘、剪纸、书画、合唱、舞蹈、体育健身等培训项目和兴趣
小组,供学生自由选择。并以各种形式展出有质量的训练成果,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增加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文化娱乐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在春节、清明和重阳等中华民族等重要传统节日里,我们经常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如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参观纪念小窑头战斗烈士陵园、抗战烈士祠堂、任鸣九烈士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邀请参加过革命的老英雄到学校为未成年人做革命传统报告,激发未成年人的爱国热情。我们积极配合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师生选送节目参加演出或比赛,开展访贫问苦,参加社会各种公益活动。现在,我村在开展未成年人活动上已逐步实现“三大延伸”:空间上从学校向村庄社区延伸,时间上从节假日向课内外活动延伸,活动内容由过去注重文体活动向注重综合实践活动延伸,在校学生参与率达到80%以上。
三是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夏令营活动。为让青少年学生既享受缤纷生活,又度过一个成长假期,今年暑假里,我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吸引全镇未成年人广泛参与,丰富未成年人的暑期生活。如组织全村学生代表走进企业,走进工地,深入高效农业示范点和种植养养殖大户家中,让他们体验人们劳动的艰辛,了解父母在外打工创业的辛劳,使他们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的同时,学会感恩和报效社会的意识。
近年来,我们村在开展乡村未成年人活动方面取得了一点成绩,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资金
投入不足,设施还不太完善,特别是缺乏正常的运转经费,有关方面还不够重视等等。下一步,我们将多方争取上级的支持,特别是资金和配套设备方面的扶持,如液晶电视、电脑、数字放映机、投影仪、少儿图书、文体健身器材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便更好地开展好乡村未成年人活动。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