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引领法庭工作新发展
------泗阳法院王集法庭党建工作交流材料
王集法庭辖区8个乡镇,在编干警5名,其中党员4名。近年来,我庭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思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干警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法庭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我庭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收案连续三年下降,质效指标不断优化。2011年全庭共收案857件,收结案比100.4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03%(今年一季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调解撤诉率为78.11%(今年一季度调撤率已达83.04%),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5.41天,发改率为0,执结率为85.1%。法庭无一案件引起不良后果,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未新增一起信访案件,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法庭单位及个人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先后被授予“省诉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三次荣立“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2010年被省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今年再次被上报“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崔亮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全市十佳法官”、并被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审判员张爱如被市中院记三等功一次,助审员张敬被市中院表彰为先进个人。
具体工作做法:
一、坚持政治建庭,强化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法庭处在审判工作最前沿,因此,最能有力推动党的事业,最能有效维护好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最能直接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我庭抓住支部设立在法庭的有力条件,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坚持思想教育领先的原则,一以贯之地用党建理论武装干警,我庭多年来坚持把争创一流法庭和争当人民满意好法官作为目标,时刻要求全庭干警不安于现状,开拓进取,争先创优。多年来,我庭坚持不懈地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时,法庭大兴学习之风,营造“学习型”和“精英型”法庭,通过每周一天时间开展全庭干警集中政治、业务学习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为便于干警学习,法庭还专门建成了干警学习阅览室。在庭内营造浓郁的学习、考核、竞争氛围,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将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落实到每个人。2011年以来,我庭在《犯罪研究》、《审判研究》、《法制与社会》上各发表调研文章1篇,另有两篇调研文章在全市“桃源杯”有奖征文中获二、三等奖,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和《江苏工人报》上发表宣传文章10篇,在“中国法制网”、“江苏法院网”等网站上刊登信息50余篇,并有一篇信息被中院三项重点工作专刊信息采用。近年我庭除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投入到“创先争优”、“争当五满意先锋”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外,在庭内还开展了“六比、六看”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全庭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审判队伍。庭长崔亮兼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发挥表率作用,2011年被县委表彰为“组织满意党员先锋”并当选为市党代表,在我县建党90周年大会上作了先进事迹报告。助审员张敬虽然年轻,但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年结案507件,居全院第一,调撤率高达81. 85%,无一件案件被发改,展现了良好的个人素质。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法庭规范化水平。
制度是各项活动有效运行的有力保障,基层法庭党建工作不仅需要党员干警的主动性和高度自觉性,还需要相关制度的约束和引领。以党组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引领法庭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此,我庭建立健全学习、组织、生活、民主、廉政责任评价等制度。我庭坚持支部周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党员干警思想动向,形成干事创业的思想合力。我庭还不断建立健全对党员干警的量化考评管理机制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与党建工作相适应,近年来,我庭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了法庭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健全了庭长管理台帐、诉前调解工作台账、法庭月成果台帐等,不断提升法庭的规范化水平。在法庭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上,推行来信来访接待的“三化”制度,即坚持做到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正常化、人文化、及时化”,以便做好来信来访群众的法律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
三、抓机制、重创新,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当前党组织对我们基层法庭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要推进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就必须创新工作方法。多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响应群众呼声,以公正、公开、高效为重点,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动工作上台阶。法庭始终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质效指标开展好工作,法庭每月、每季度都认真对审判质效指标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制定出解决方案,法庭2011年质效指标实现了“五升、五降、两无”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均衡结案和案件的良性循环。我庭还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1、以王集法庭为中心,组织辖区八个派出所、两个交警中队,开展“庭所(队)共建”活动,建立了“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等“六项机制”,从而实现了“能动司法”与“民生警务”的有机结合,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诉涉法矛盾纠纷的发生。2011年,我庭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11.92%,调撤率达到78.11%,同比上升20.82%。法庭各项质效指标均居全市前列。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人民法院报》、《中国法制网》等多家媒体相继对此举措进行了宣传报道。
2、法庭还坚持与辖区乡镇、社区、学校和谐共建。并继续与辖区乡镇推行对村一级进行矛盾纠纷发案考核,推广村一级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在辖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法庭在辖区乡镇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站,与乡镇信访办合署办公,集社区管理、信访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一体。法庭坚持服务大局,每月对辖区各乡镇、村发案数量和类型进行统计,定期向党委政府通报,以便党委镇府及时掌握。去年我庭除了签订了“庭所队”共建协议外,还和辖区1个乡镇、3个村居及2所学校签订了和谐共建协议,并已向辖区党委政府发送涉诉矛盾纠纷分析报告30余份。
在公正办理好案件的同时,我庭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紧紧围绕“重调解、止纷争、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和完善“五心调解法”等调解工作方法,提高调解水平和效果。
1、建立和完善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近年来,面对案多人少和审执双重压力的情况,我庭加大了诉前调解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法庭拥有立案权的优势,发挥法庭所设调解工作室的功能,庭长亲自负责指导调解员调解,在调解工作中推广运用“五心调解法”并不断总结完善,诉前化解了大量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庭案件连续三年下降,今年一季度调撤率达83.04%。
2、全面推行“邀请调解四步法”。做到“送达委托调、庭前造势调、庭审邀请调、判前释法调”。 此外,我庭正在建立矛盾纠纷化解群众评判员参与评判化解机制。
四、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群众。
法庭工作的价值在于最大限度地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构建辖区和谐社会。为此,我庭坚持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将党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群众的关切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我们从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上办实事,我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开展全方面的法律服务,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法庭内设立了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咨询、立案、调解、引导诉讼等一站式服务。法庭还不断加强法庭文化建设,结合法庭工作实际,我庭创办法治刊物《法庭之窗》,在法庭的巡回审判点、调解工作站及法庭诉讼服务站均摆放《法庭之窗》刊物,以便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翻阅,让他们既能够了解更多的诉讼常识及法律常识,又能了解法庭的工作,拉近法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引领良好社会风尚,今年3月省院公院长到法庭视察工作时,对该刊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近几年,我庭还安排党员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制校长”,多次给在校学生讲解法律。为了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我庭多次组织“巡回法庭”,选择群众关注的如赡养、人损等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方便群众旁听,彰显法律的公正。几年来,王集法庭巡回审理率达50%以上,我庭还经常主动走访辖区内的乡镇党委政府、企业、私营业主,送法上门,发放法官便民联系卡200余张。这些活动不仅服务了辖区群众,同时也拉近了法庭与社会各界群众之间的距离,赢得辖区群众对法庭工作和支持。
五、抓廉政,保公正,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近年来,我庭以争创全省廉洁司法示范庭为契机,以党建为抓手,以公正执法为目标,坚持长期开展廉政教育,树立让群众信赖的良好司法形象。年初与每名干警签订廉政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庭内党员干警之间互相监督提醒,法庭还聘请了专职的廉政监督员,外部,我庭除了定期向辖区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外,还充分利用我院开发的网上民意沟通平台加强与群众及人大代表沟通,接受监督。全庭党员干警还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种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常敲廉政警钟,全面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理想信念和反面警示教育,时刻警醒广大干警廉洁自律。庭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对重点重要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完善监督网络,切实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多年来,我庭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