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经营场地转租协议
转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____________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______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__________________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零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______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________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______________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经营场地租赁协议书
经营场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清丰慧通燃气气瓶安装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将房屋3间,面积65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水、电、气安装由甲方负责接通。乙方使用期间水、电、气由乙方承担。财产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年租金为18000,租赁日期二零一二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15日。
付款方法:一年租金现金
甲方:
乙方:清丰慧通燃气气瓶安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4月15日
第三篇:场地承包经营协议书
场地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方:连然街道办事处武家庄村委会、武家庄村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安宁星诚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承包经营武家庄村民小组北山后空地一块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下述空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该空地位于
武家庄村民小组北山后,东至水沟、南至安宁复合肥厂厂房脚,西至大红山山脚距6米,北至双电杆延长线。场地总面积为18亩。
二、 场地承包经营期为十年,既从2014年5月1日起至2014
年4月30日止。
三、 场地承包费按每亩每年900元计付,每年的承包费为
16200元(壹万陆仟贰佰元正),十年的承包费共为162014元(壹拾陆万贰仟元正)。
四、 付款方式:
十年的场地承包费分三次付清,乙方应按照先付款后用地的原则付清承包费后方可使用土地。2014年5月前应付清头三年场地承包费48600元;2014年5月前应付清至2014年5月的场地承包费48600元;2014年5月应付清至2014年4月30日场地承包费64800元。
五、 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在3个月内把场地清理完毕归
还给甲方。若须再延期,乙方应提前一年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六、 上述场地承包租给乙方作仓库,加工场地使用。乙方不
得转租、转让,也不得用所承包的场地做抵押物,不得生产化工产品及噪音超标的物品加工。
七、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政府征用该场地,乙方必须无
条件退出。国家所需完善的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办理。已交付的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甲方应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在承包场地上的所有附属物,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处置,甲方不得干预。土地应交给甲方管理。
八、 乙方所承包的场地,距离村中公路约100米左右,乙方
需修道方能进入。甲方应负责协调处理好村民及周边承包户的关系,确保乙方能修通此路段。
九、 乙方在场地内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后,甲方应做好村民的
工作,不得干扰、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因此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十、 甲方应将与村民小组村民所签的同意承包场地的会议
记录及场地的平面图一份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交给乙方保存。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签订后,双方
共同打柱定界。
十二、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由双方所在地的法院受理裁决。
甲方:连然街道办事处武家庄村委会
武家庄村民小组代表
乙方:安宁星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协议签订时间:2014年4月20日
协议签订地点:连然街道办事处武家庄村委会
第四篇:场地转租协议(02)
场地转租协议
场地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场地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转租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下列条款:
一、甲方将使用权为自己的场地转租给乙方,场地位于同心村住宅西侧,面积为南北米,东西米,共计二亩余。
二、乙方承租场地后,只能用于制作水泥电力盖板,甲方住宅房门口靠西侧给乙方摆放车厢一只,甲方提供小房子一间。
三、场地的租用日期暂定为五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场地的租金为每年元整,租金为每年一付先付后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乙方场地在使用中遇国家土地征用时,如国家赔偿搬迁费,乙方的场地由乙方所有。
六、如果乙方在使用中,在租期内遇到国家征用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租金,按月计算。
七、在租期时间内,甲方提出乙方搬迁或区城管、土管通知禁止使用土地,但乙方场地所有搬迁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五年期满,如果国家未征用,乙方在使用的场地由甲方优先租给乙方。
九、乙方的场地所需的水电,甲方可以帮忙协助办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第五篇:场地转租协议
场地转租协议
场地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场地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转租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下列条款:
一、甲方将使用权为自己的场地转租给乙方,场地位于蜀山街道黄家河村宝达钢管有限公司内,面积为东侧南北米,西侧南北米,共计二亩余。
二、乙方承租场地后,只能用于制作水泥电力盖板,场地内只能放车厢一只,不得建房子、棚子的违反。
三、场地的租用日期暂定为三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场地的租金为每年三万元整,租金为每年一付先付后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乙方场地在使用中遇国家土地征用时,如国家赔偿搬迁费,乙方的场地由乙方所有。
六、如果乙方在使用中,在租期内遇到国家征用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租金,按月计算。
七、三年租满,如果国家未征用,乙方在使用的场地由甲方优先租给乙方。
八、乙方的场地所需的水电,甲方可以帮忙协助办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遇协议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