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内的权利和义务,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承包土地转租给乙方使用和管理。由于该组农户自老宅复耕后,造成该地块高洼不平,农户无法耕种,为了减轻农户承包土地经济收入损失,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一致同意将该土地租赁给乙方。
二、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生产管理的需要,进行挖塘、挖沟等水利设施配套,原有相关配套设施甲方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使用;
三、在协议期内,租赁面积 亩,租期年,从 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续租每五年一签,租金按市场价格另定。
四、付租金时间:前三年每亩 元,每年的元月份付清租金;
五、乙方在租期内若土地被征后,该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由乙方承建的基础设施、地面附属物及各种青苗费等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乙方在租期内,乙方在转让土地承包权时,所开展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事先征得村民组农户同意,不得用于有环境污染的项目,不得对村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七、乙方租用土地协议生效后,该土地原有的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概不承担;
八、乙方在租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在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合作时,乙方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甲方。
九、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归档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