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抵债物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执字第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_________公司将位于_________的在建工程抵偿给甲方偿还债务;
2.甲方通过公告竞标方式公开出售在建工程,乙方竞价成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抵债物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通过抵债方式获得下列抵债物。甲方对抵债物拥有处分权。现甲方将下列抵债物转让给乙方:
抵债物名称:_________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号为_________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号。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通过竞价自愿受让上述财产。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保证金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以此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退还预付款,并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协议实际履行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付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乙方按以下时间和方式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人民币资金的转帐支付。
甲方的收款帐号名称、帐号及开户银行:
1.名称:_________
2.帐号:_________
3.开户银行:_________
第五条 权利转移和风险转移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自_________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地方)(以_________方式)向乙方交付所转让的财产,并同时提供有关权利证书和证明资料。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甲方按前款规定交付财产时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为根据法律要求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则
(1)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土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权利转移手续,并按规定承担且及时缴纳与此相关的税收、费用(及土地出让金)。
(2)所转让财产的权利的转移遵循当地房屋管理机构的规定。
(3)所转让财产的风险责任,自财产转移至乙方时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4)由于政府原因致使办理转让手续的迟延,不得归责于甲方。
第六条 抵债物质量
因乙方购买的该等财产系甲方以物抵债财产,乙方在购买时已对其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前述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
第七条 税费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各自相应部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确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乙方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将该款项支付完毕,则甲方有权利对逾期支付部分按每日_________比例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购买款总价_________比例的违约金,甲方已收保证金可用于冲抵部分违约金。
第二篇:以物抵债协议书
以物抵债协议书
辽源市彤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财产抵偿所欠_______(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债务,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抵债财产
甲方同意以下列财产抵偿债务:
(一)_荣威750轿车牌照号:吉ap4991,发动机号:___________;
第二条声明和保证
甲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一)对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甲方享有所有权或者合法的处分权;
(二)在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上,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用益物权等权利负担;
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14年12月22日时分)该车辆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及相关法律诉争事实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抵债金额
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共折价人民币三十万元。
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折价用于抵偿所欠乙方隔膜款(共计
万元)债务:
第四条财产交付
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抵债财产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书交付乙方。
第五条登记
在财产交付后____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费用
因抵债财产过户和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履行后,任何一方反悔均双倍赔偿无过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辽源市
第三篇:以物抵债协议书及收据(物资金属)
以物抵债协议书
甲方:新疆中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资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有鉴于:
甲方对乙方享有到期债权,就债务的偿还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以物抵债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协议:
一、乙方以本协议附件一所列财产抵偿拖欠甲方债务295877.51元人民币。
二、甲方收到乙方附件一所列抵债财产后,上述抵债财产的所有 权即归还甲方所有,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债务核减295877.51元人民币。
三、如乙方收到甲方本协议附件一的抵债财产后,第三人对抵债财产提出异议,由乙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接受乙方上述抵债财产前应对抵债的财产的数量、质量、充分了解,在甲方接受抵偿财产后,不再对抵债财产的数量、质量向乙方提出异议。
五、如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抵债财产需办理过户手续的,乙方负有提供过户所需文件的义务,办理过户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接受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抵债财产后,该财产仍由乙方负责仓储、管理,并继续正常销售,销售后价款返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协议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新疆中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
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资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以物抵债收据
依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新疆中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协议附件一以所列抵偿财产进行接收,经查对上述抵债财产的数量及质量均无异议,现予以实际接收。
债权人:新疆中垦国际贸易债务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第四篇:乡镇企业以物抵债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系甲方开办的乡镇企业,后被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该厂无力偿还拖欠乙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甲方以物抵债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从_________借款_________笔,分别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上述借款共计_________元,截止协议签订日拖欠利息_________元,上述款项总计_________元。
甲方对上述款项金额及其用于_________事实予以确认。
二、甲方自愿以现归属甲方所有的_________所有的全部房屋、机器设备抵偿所欠乙方上述全部款项。抵偿资产范围以_________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为准。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抵贷资产进行清理并造具清单,双方共同签章后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_________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工商、税收、土地等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所属机器设备、房屋的所有权由乙方享有。
六、_________承租村集体的该厂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甲方保证乙方及从乙方承租、转让资产的他人在原土地租赁条件的前提下正常使用。
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与村集体协调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
七、甲方保证抵债财产无设定抵押,不影响乙方行使权利,因抵债的全部房屋、地上定着物、机器设备所有权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并负责解决。
八、甲方应负责将以物抵债的事宜通知资产承租人,并停止收取下一租金交付期间的租金。原租赁合同期满前,从下一租金交付期间,由承租人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缴纳租金。
九、乙方之间对本协议约定的债权享有连带债权,_________委托_________统一接受抵债的资产。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抵债财产清单(略)
第五篇:乡镇企业以物抵债协议书
甲方xx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顾xx,镇长。
乙方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关社)
法定代表人赵xx,主任。
宝丰县xy农村信用合作社。(xy社)
法定代表人栗xx,主任。
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系甲方开办的乡镇企业,后被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该厂无力偿还拖欠乙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甲方以物抵债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1996年9月25日从城关社借款3笔,分别为50000元、360000元和36000元、1997年12月21日借款xx0元、1998年9月28日借款2笔,分别为260000元和10000元、1998年12月30日借款160000元、1998年12月31日借款170000元、1999年12月30日借款4笔,分别为xx0元、xx0元xx0元和xx0元;1998年12月24日从xy社借款130000元,上述借款共计1366000元,截止协议签订日拖欠利息483112元,上述款项总计1849112元。
甲方对上述款项金额及其用于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事实予以确认。
二、甲方自愿以现归属甲方所有的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有的全部房屋、机器设备抵偿所欠乙方上述全部款项。抵偿资产范围以“xxx市中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为准。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抵贷资产进行清理并造具清单,双方共同签章后作为 本协议书附件。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工商、税收、土地等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协议签订之日起,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属机器设备、房屋的所有权由乙方享有。
六、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承租村集体的该厂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甲方保证乙方及从乙方承租、转让资产的他人在原土地租赁条件的前提下正常使用。
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与村集体协调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
七、甲方保证抵债财产无设定抵押,不影响乙方行使权利,因抵债的全部房屋、地上定着物、机器设备所有权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并负责解决。
八、甲方应负责将以物抵债的事宜通知资产承租人,并停止收取下一租金交付期间的租金。原租赁合同期满前,从下一租金交付期间,由承租人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缴纳租金。
九、乙方之间对本协议约定的债权享有连带债权,xy社委托城关社统一接受抵债的资产。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附:抵债财产清单
甲方xx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xy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x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