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确定
1.1、材料订立
材料订立过程中,乙方要将自己产品的类型、性能、使用条件等毫无保留告知甲方,要特别提醒使用本产品的注意事项及潜在质量隐患,甲方在充分了解了产品各项参数,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定相适用产品。
1.2、合同总价为:
1.3、制作内容:
1.4、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1.5、本价款为含税价款:
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的增值税普票。
1.6、其他:如下单总量或者实际结算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5%,双方需另行签订增补协议。
1.7、产品订货单、加工图纸必须要有合同约定的甲方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二、产品质量、安全、节能、环保、防火等要求
2.1、产品自身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 符合行业标准
2.2、产品节能、环保、防火符合行业标准
2.3、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2.4、产品验收应符合的规范、行业标准、检测标准符合相应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2.5、双方约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材料样品
2.6、甲方对产品生产的工艺和要求乙方加工应符合图纸下单尺寸
2.7、产品质量保证及质保期:一年
三、完工期限:
3.1、完工交付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10天为准即2023 年 5 月6 日前交付。
四、货款支付
4.1、付款方式:转账。
4.2、按以下支方式支付:
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30%为 1290 元(大写:壹仟贰佰玖拾元整 ),乙方规定时间内已完成此项目,并甲方验收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总工程款为3010 元(大写:叁仟零壹拾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最终结算表为准。
4.3、甲方按照规定时间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即为甲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甲方对乙方不存在其他任何债务。
4.4、如乙方存在如下问题,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工程款:
未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执行(如有);下料计划单上所列货物未送齐的;该批所送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发票、对帐单、送货单原件等资料未送交甲方。
五、结算
5.1、在本工程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已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乙方始终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
5.2、本合同的结算依据:以工程竣工并经业主方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若因工程实际需要,甲方减少订货数量的,不视为违约。如甲方增加产品数量,则乙方出具增项明细单,乙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到甲方。
六、合同终止和修改
6.1、合同签订后,甲方查实乙方无本产品代理资格、倒卖合同,甲方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缺斤少两、以次充好、产品质量整体差,甲方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及费用,经乙方催款后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减少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1日,按照项目费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7.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按照工程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责任。
八、其他约定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3、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壹 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