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绿色环保行动 “认领绿地”协议书 甲方:***市绿化处
乙方:***市电信局团委
为了宣传环保知识,倡导环保理念,推进环保实践,由共青团***市委、***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率先在全市发起并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绿色环保行动”,动员全市各行业的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投身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之中,为如期实现“双创”目标作贡献。经团市委、市城建局统一协商同意,市绿化处与各认领单位确定,就实施“青年志愿者绿色环保行动”,开展“认领绿地、定期保洁”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在其管辖的城市绿地中按照“就近就便,利于管护”的原则,向乙方提供可供认领的绿地一块,并明确绿地的四至,提供绿地当中的主要树种名目及管护、保洁等;
2、为乙方开展管护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帮助,定期检查管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纠正。
3、负责为实施“青年志愿者绿色环保行动”,开展“认领绿地、定期保洁”工作制作必要的标识,并指定相应的插放位置,协助确立标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制定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管护工作,确保管护工作有人负责、有人实施,管护效果符合绿化管理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
2、负责管护青年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工作,坚持每周六到认领的绿地中开展管护保洁工作;
3、负责收集和整理管护期间的过程资料,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认领绿地地点及范围
管护人民路两侧电影院十字以东至国棉一厂以西绿地;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市绿化处(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市电信局团委(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机关:共青团***市委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