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外电源协议书
北京崇开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依据甲方与北京市城区供电公司签定的 协议,就北京市新少年宫工程从左安蒲园小区引用外电源有关问题,经协商达成如下引用外接电源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同意新少年宫工程外电按供电局批准的施工图纸,从甲方管理的左安蒲园小区内六号楼东侧箱变柜处引出,经小区六号楼路段至新少年宫变配电室。
(二)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外电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涉及到箱变处挖、堆土方、围挡、便道拆除。
(三)甲方同意在乙方委托外电施工单位施工中给予相关方面的积极配合。
(四)甲方要求乙方外电源使用补偿费 万元。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施工后按原状保质保量恢复已拆除的有关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委托的外电施工单位有权按市供电局批准的设计图在左安蒲园小区内相关位置施工。
(二)乙方承诺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按甲方有关要求施工,并承诺可拆除和损坏的设施保质、保量按原样恢复。
(三)乙方同意给甲方供电使用补偿费 万元。
(四)乙方承诺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文明施工,尽量避免给居民带来不便,并妥善处理好相互关系。
以上协议共印8份,甲、乙双方各四份。
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崇开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章)
法人签字:
乙方: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公章)
法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