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意外受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当事人就 于年月日在工地意外受伤事,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此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除甲方已先行垫付的 元医疗费外,甲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该款包括但不限于含治疗期间所产生的持号费、住院费、药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伤残补助金、后续治疗费用、交通费等全部赔偿费用) 了结本次意外事故。乙方收到该款后双方即一次性处理完本次意外受伤全部事宜,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再以本次事故为由以任何法律关系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经乙方申请,依其意愿,甲方亦同意,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4、乙方承诺:乙方自愿放弃此次事件存在的任何问题(如有)主张权利。如乙方违反,则乙方需双倍返回甲方已支付的上述全部费用,还需支付上述费用的双倍利息。
5、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经双方协商形成,签订本协议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见证人: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