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广告认刊合同书
2011 年 1 月 25 日
刊户名称
钦州学院
广告内容
学校宣传广告
刊发版面
内文1个版
次 数
1
每次金额
¥5000
彩 色
金 额
黑 白
黑 白
金 额
刊 出
时 间
2011年 3 月 日 《广西教育 》C 版
总计金额
¥零 万 伍 仟零 佰 零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
结算方式
转帐
户名:广西教育杂志社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星湖分理处 帐号:2102103109249013663
签
订
合
同
注
意
事
项
1.刊登广告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执行。
2.刊登广告内容要实事求是,稿件要缮写清楚。附图层次清晰。
3.刊登各种广告必须要有单位证明。产品及商品广告,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刊登医药、食品类商品广告,必须有卫生机关的证明;度量衡器类产品广告,必须有计量机关的证明;标明获奖产品广告,必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明;标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广告,必须有注册商标证明;标有获质量奖的产品广告,必须有质量监督检查机构的鉴定证明;招聘广告必须经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盖章认可;招生广告要有教育部门审批手续;刊登报刊、图书广告,必须出具新闻出版机关的证明,并验证全国统一刊号。属经营性广告要交验营业执照。
4.广告内容如有不妥,本刊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原稿发生差错,由刊户负责。属本刊差错由本刊负责更正差错的部分,原已刊出的广告仍按规定收费。
5.广告费需提前支付,款到发稿。
6.本合同一式四份。
刊户(盖章):
刊户地址:
电话: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广西教育杂志社(盖章):
杂志社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69号
电话: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