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灯箱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形象宣传。
二、广告发布形式:社区灯箱。
三、广告制作方式:防水PP。
四、广告发布期限(以画面实际上刊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
2021年10月1日到2021年10月31日止。
五、社区灯箱广告发布位置及价格:
具体位置见附件;共60块,发布1个月,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广告画面下刊后凭监测照片5个工作日内,即11月5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广告发布费,即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2、本合同所有费用均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银行转账收讫凭证作为付款凭证。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不作为付款凭证。
3、乙方收款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七、设计制作要求:
甲方在广告发布前5日向乙方提供设计稿,乙方开始制作发布。乙方不对设计稿的内容承担责任。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
2、甲方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须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承担全部责任,因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若导致乙方遭到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所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解决纠纷的费用、诉讼仲裁费用、担保费、保全费、律师费)。
4、甲方指定为甲方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授权代理人的行为即视为甲方的行为。
5、广告发布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广告主公章的广告设计稿。
6、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交给甲方的确认文件进行盖章确认。
7、合同费用包含了首次上画、税费、灯光、维护等相关费用。广告发布期间如需换画收费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上刊完毕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电子版广告监察照片,乙方应按甲方认可或提供的广告画面及时发布广告;
2、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但广告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而引起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或者广告主承担,乙方不承担广告违法的任何责任。因发布的广告违法而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乙方负责广告发布期间户外广告媒体的安装、维护和日常保养,对于发布期间发生的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并将累计不能正常发布时间在合同结束后延期发布;修复超过3天,乙方应将累计不能正常发布日在合同约定的发布期结束后通过延长发布时间的方式予以补偿。
4、未经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更换广告媒体。
5、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内,因广告媒体受政府方面的原因或因小区业主委员会原因导致广告暂时无法发布,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在本合同执行结束后顺延该广告牌被占用的发布时间。
6、乙方保证广告灯箱亮灯效果,亮灯时间与商场时间保持一致,车库外边位置依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7、乙方应保证广告画面的整洁,完整、美观,乙方如发现或甲方发现通知的应及时对画面进行保养、修复,乙方应在发现或甲方通知时24 小时内修复、保养完毕。
十、验收:
广告发布后乙方通知甲方及时验收,提供上刊后电子照片;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或自乙方上刊广告完毕之日起三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发布广告且经甲方书面催促后仍未在合理的期限内发布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按广告发布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广告发布费的,应按日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甲方应按广告发布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单方解除合同或因其违约行为导致对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变更或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书面一致,合同终止。
2、因发生突发事件、场地方领导参观、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场地方项目经营整体规划调整或因国家有关文件(如消防)规定、政府及业主委员会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受上述原因影响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合同,如对方在收到通知3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变更或终止。
3、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退还对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其提供的各项资料及其副本。
十三、保密责任:
本合同属于商业机密,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密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5年内持续有效。
十四、廉洁条款
1、本合同双方(或各方)都知悉并自愿共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均知悉任何贿赂行为均构成违法乃至犯罪,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无论出于何种事由,甲方向乙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包括但不限于回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礼品或资助旅游等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应视为甲方违约;
3、若甲方及其经办人员在投标、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给予乙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不正当利益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主张甲方按照行贿金额的十倍支付违约金,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4、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乙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以外的与本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的亲友。
十五、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的画面载体属乙方资产。
2、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如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但邮件未被有效签收,则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者法定地址寄出邮件3日后即视为送达,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亦按此处理。
5、未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任何行为或者表示均对乙方无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