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坚持讲政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乡里的日常工作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积极主动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廉政教育等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上级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将“四个服从”贯彻始终。
三是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和二组巡察反馈问题,专门召开两委会议进行逐项分解,做到每一项问题都有专人负责,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全力支持纪委工作。按照纪委工作“十有”标准,重新调整装修纪委办公室和谈话室,配备笔记本电脑、便携打印机、监控设备和录音笔等设备,安排2万元作为纪检工作经费。
二是督促乡政府各部门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明晰乡政府各部门权责,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中,规范自身权限与乡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自身监督的例行机制,表率机制。
三是坚持党管宣传、党管阵地、党管舆论、党管媒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等党规党纪,要求纪委书记在干部大会上通报各地查处的典型案例情况等,组织部分乡村党员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毛家坪、下党、廉村等地进行参观学习,邀请党校专家来乡做廉政讲座等,累计开展廉政教育达1015人次。
二是进一步完善乡机关各项制度,并制发《关于印发范坑乡机关若干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同时整合历年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制度汇编成册,规范各部门、各村的各项政府行为。
三是支持乡纪委办案,累计谈话函询1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很好地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并要求对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访查,累计完成访查17个建制村,入户访查建档立卡贫困户93户386人(含上报清退和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个别访谈17人。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一是廉洁从政。如实报告个人配偶从业、住房用车、办公用房、工资关系转移等情况,不存在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没有超标准、超规格安排接待活动。公务用车、“三公”经费支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从未利用职务便利报销个人费用。
二是廉洁修身。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如实向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是廉洁齐家。管好家人,处好家事,切实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使他们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好家风养成。没有出现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和家属亲友插手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以及充当保护伞的情况,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不够,认为这一块主要是党委工作,没有结合政府角度去思考,对如何抓好乡域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建设缺少系统性、前瞻性的思考。二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表现为在工作、生活、学习上有“随大流”思想,没有达到一个“副书记、乡长”应有的标准。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创新不够,一些工作重形式轻内容,被动应付多,高标准完成少。三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自觉,有站到全局高度来看待问题,只重视个人廉洁自律工。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宁德市实施细则方面,只注重自己严格遵守,对政府系统没有做到经常提醒、严格检查。
六、具体改进措施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项集体学习,并将自学时间定为每周不少于10小时,注重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提高自己运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同时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做到学法、用法、懂法和不犯法。
(二)坚持求真务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对千头万绪的工作,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作为切入点,做到不止是部署、安排和坚持,而是要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不做甩手掌柜。围绕自身的不足,本着再小的工作也是大事的原则,抓大不放小、抓重不误轻。
(三)筑牢清正廉洁这个立身之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做起,注重点滴养成,切实管住自己。绝不出入私人会所,绝不持有会员卡,绝不做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六大纪律的事情。二是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系列廉洁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三是保障纪委工作经费,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