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物价检查所个人述职报告
文章标题:物价检查所个人述职报告
__年度,我分管物价检查所,工作职责是,价格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一、物价检查所被省物价局首批命名为2014—2014年度规范化检查所。(全省100个县区、首批32家)检查指导企事业单位及工商个体户500余家、处罚12家,没收违法所得5万余元。
二、主要工作为:
1、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医院、诊所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行为,确保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带领检查所工作人员对各级各类盈利与非盈利性医院、卫生所、医疗诊所开展了医疗服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规定。违法金额达3.65万元。对检查出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处理,纠正了医疗行业乱收费行为。
2、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依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我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并参与了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为区属12所中小学,油田37所中小学。对于查出的问题,向局案审会进行了汇报,研究解决处理意见,形成了决文,圆满地完成了建区以来最大规模的对区教育系统和油田教育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根据省市物价局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对具有涉企收费职能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内容进行了检查。工作中采取直接检查原始收费凭证、帐目的方式,收到良好的效果。通过核对企业交费凭据来确认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这次检查没有发现明显问题。
4、对文化产业园区经营非文化产业商家监督检查
根据区委和区政府的工作总体安排,积极主动地参与对文化产业园区的经营非文化产业商家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商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为文化产业园区建康有序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5、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涉农收费的检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布署,五月份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重点为涉农收费和经营农药、化肥、农膜及种子的部门和商家。检查中同时宣传国家的政策,确保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稳定,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做出了应做的一点工作,农民群众比较欢迎。
6、常规工作:
明码标价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巩固兴二街、兴三街大的商家明码标价所取得的成果。全年检查指导230余家,明码标价率现已达93左右,准确率达90左右。
加强节日市场的价格监管。节日市场价格是否稳定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我们重点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力量加强对市场价格的检查监管,检查中充分利用了调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了效率,为市民购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证了节日期间的生活消费品的价格稳定。
严肃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切实解决好价格举报工作,使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3件,结案率100。
三、存在不足:
(一)市场经济日新月异形势下,应对新的物价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缺少研究和探索。
(二)由于年龄偏大,加上区里前几年科级干部离职、离岗规定,工作中缺乏激情。现在面对现实科级干部政策,又恢复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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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封丘县物价检查所述职述廉报告
封丘县物价检查所
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封丘县物价检查所,经机构合并以后属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二级机构,主要职能就是:按照价格法规监督全县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价格和收费行为;组织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负责全县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帮助县属收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规范价格行为;受理和查处有关价格问题的咨询、投诉和举报。下面我就2014年1至9月份的廉政建设思想学习和业务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在检查工作中,我们逐步完善和加强了各项制度的就是,要求做到事先告知:即提前三天电话通知被查单位提前做好检查准备。在检查中严格执行审核、复核制度,确保案件的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做到“谁主办、谁负责”;严格执行检查回访制度,对调查案件的落实到位及意见反馈情况,结案后,年底由发改委安排了来人到被查单位进行走访,对检查人员的表现、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评价,增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元至9月份,我们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二十八件,违价金额近百万元,实行经济制裁11万元。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平时我们注重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价检队伍的政治素质,坚持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在业务方面,努力提高价格检查队伍的业务素质,力争做到法制学习制度化、业务学习经常化、学习内容系统化、紧密结合价检工作的实际,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
3、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我们在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的同时,还建立了廉洁监察制度,凡是发现我们价检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了“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可以随时向县发改委纪检组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委主要领导直接投诉。近几年,我所未出现一起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投诉,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都能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有力维护了价格检查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物价检查所实习报告
顺畅的信息沟通是高效的前提
———于朝阳区物价检查所实习的社会实践报告
经过学校的安排,大三暑期我被安排在朝阳区物价检查所(教育、行政事业收费科)实习三周。这一天,科长接到发改委下达的新任务——调查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普遍情况。因为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伙经营的,而且北京市目前没有针对律师事务所收费机制或收费标准的统一规定,因此,各家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
经过讨论,我们准备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朝阳区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情况。朝阳区共130多家律师事务所,我们随机抽选了第一个检查对象,是办公地址在慈云寺住邦2014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前去调查之前,我们首先打电话与对方主任联系确定沟通时间,说明此次去的目的是要了解该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情况。对方同意了并定在该天下午为我们提供所需信息。
然而,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顺利。当我们到达该律师事务所时,只有两个前台咨询小姐接待了我们,并称主任刚接到家里的电话,有急事出去了,不能为我们提供信息了。当我们问该事务所的合伙人或会计是否在,找他们了解一下情况也可以时,前台小姐说合伙人早上来看了一眼就走了,会计也去银行办事了,所有管事的人都恰好不在,还劝我们去该写字楼的其他事务所了解情况。于是,白来一趟的我们只能跟前台小姐了解一下基本情况,在此期间,有一两个据说是事务所的律师的人出来进去,好像很关心我们谈话的内容(大概是合伙人或刚才那个接电话的主任)。
虽然说整个事情最大的表象问题在于该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言而无信、合作态度不佳,但究其深层次原因,我们却可以理解该事务所的态度和行为,因为人家也没弄清我们此次调查的目的和所调查的收费项目,当然没有理由将公司里现行的收费标准全盘托出。从这件事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普遍存在于整个物价部门与各企事业单位间的在信息传递、交流方面的错位。也就是说,一方面,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或应该让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的一般情况并没有通过一个高效顺畅的平台让物价部门掌握,而这种信息的掌握能帮助政府制定有利于各行各业合法化、统一化、有序化、规范化的政策和规定,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的各行业健康发展、获得稳定持续的收益;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如物价检查所接到检查任务时因各种原因并没能够将检查的目的、范围等情况明确的告之企业,往往使各企事业单位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当然就没能完全体现物价部门的服务职能。因此,物价检查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在信息沟通、交流平台的搭建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而提高物价检查所的工作效率及企事业单位的规范统一性,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保证。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物价部门的检查工作对于各行各业、各企事业单位稳定有序的持续发展是必要的。我们都知道,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价格调节来实现的,价格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中 1
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物价检查部门的职责就是引导、规范、监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以创造一个价格合理形成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价格优化配置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物价部门的高效工作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而物价检查部门要保证工作的高效率,其前提或必要因素之一就是要与企事业单位间实现信息的准确、即时、顺畅沟通。
通过此次实习观察,本人将物价检查部门与企事业单位间缺乏顺畅的信息沟通平台的表现及原因总结为以下两点:
第一,从总体上看,并不是所有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在与物价部门沟通时都存在此类问题,而是主要集中在合伙经营企业、中小型私有企业上。因为这类企业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分散性、随意性,在社会中的数量较多且目前政府部门并没有十分完善统一的制度来规范其行业收费标准问题,各企业制定的公司内部收费标准或关于其他方面的规定都存在不小的差异,不利于行业规范化、持续性发展,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纳税金额的正确核算。而这类企业在不是十分明确物价部门的检查目的和范围的情况下,往往对物价检查部门产生不信任感和紧张感。
第二,物价检查部门在接到发改委派下的任务时,通常也没有收到关于检查任务的目的和具体检查范围等方面的精确信息,当然这也是受人力、物力、信息沟通成本等方面的所限制的。因此,作为一个“承上启下”角色的物价检查部门就无法将准确的信息传达给企事业单位,容易造成二者之间的相互误解和信息交流错位。比如这次对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检查工作,其实只是大范围的统计一下该行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的普遍情况,但大多数中小律师事务所却担心自己被检查出不合格的地方以致罚款,对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都有不利影响。这并不是说这些中小律师事务所明知道自己有不合格的收费行为而故意躲避物价部门的检查,而是他们不知道物价部门对此行业的收费规定是什么或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不清楚自己现行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与国家规定是否有冲突或出入。再比如,前一阵物价检查部门对京城各大高校检查不合理收费现象时,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北京某大学在被检查出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的同时,也发现学校应该收的费用但没向学生们收的情况。这就反映出物价部门与各高校在收费项目和标准方面存在着一定信息传递和理解上的偏差。
从现状上看,物价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在信息交换方面虽然存在较大的改善和升级空间,但二者目前为良好交流和共同协作所做出的努力依然值得提倡和坚持。
第一,物价检查部门能从服务的角度出发,深入到各经济主体当中去,通过具体的实践调查得出切实、全面的调查情况和结果,帮助各企事业单位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其创造公平和谐的良性竞争环境,也有助于发改委制定相关规定和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市场经济稳定运行。
第二,部分行业为了能有效与物价检查部门有效沟通,已经搭建起专门的信息沟通网络,使物价部门从网上就可快速、准确的了解到该行业的基本定价规则、收费标准、最新动态、市场情况等,减少了信息交流的成本,提高了物价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因信息不透明或不对称所带来的摩擦。
第三,目前,发改委已经建立起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系统并已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使普通百姓和消费者也参与到物价部门的监督工作中去,为物价检查部门的信息收集提供了真实、即时的补充,有利于切实解决消费者所遇到的各种价格欺诈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对不规范的企业或行业进行纠正或改革,避免了问题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第四,1997年我国正式通过的现行《价格法》从很大程度上也指导了企事业单位严格规范自己的价格标准,杜绝乱收费、乱标价甚至价格欺诈行为。即使没有颁布关于某一具体行业的具体性、系统性的定价规定或收费标准,该行业的各企业也会自觉依照《价格法》,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某一行业定价的不规范性、不合理性和随意性。另一方面,《价格法》也给物价检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最高依据。
以上四点是目前物价部门与各企事业单位在信息沟通上积极的方面,是值得继续坚持和发展的几个主要方面,但要想使企业与物价部门实现现代化信息沟通方式的转变,使物价部门的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效率,还需再从多方面进行完善和补充,例如:从技术方面,可以利用现代网络信息通讯技术,在物价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中间搭建一个类似于商业上采用的b2b电子商务技术的透明化的、即时更新的信息交流平台,从而可以减少信息沟通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提高效率。从信息传达的方式和重点方面,物价检查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价格法及各行各业定价规范的解释工作,使各企事业单位明确价格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等,尽量减少双方在理解方面的偏差。从资金方面,国家可以适当调拨资金在物价检查部门等这类政府职能部门和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各经济实体之间搭建起一个技术先进,反馈迅速,及时有效的沟通体系,这样可以为这二者间的信息共享提供平台,在二者协调合作上起到润滑油作用。
第四篇:物价检查自查报告
南阳市三中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南阳市物价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宛价检通[2014]号7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收费专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南阳市建设中路419号,是一所隶属宛城区的初级公办中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65人,在校学生5529人,68个教学班。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财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制度执行到位,管理规范,是宛城区窗口学校。
二、自查基本情况
1、我校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全面宣传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自立项目收费的现象,没有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2、我校无违反国家规定,以招生为名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对农民工及外来人口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录取,未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没有利用学校教师、教学场地、教学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等行为;学校、教师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
4、我校严格执行上级“一教一辅”政策,通过上级部门招标,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教材教辅,由新华书店在校向学生收费,学校提供协助。无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的行为;
5、我校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6、我校为了强化收费管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学校在大门口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将收费项目公示,同事向社会公开收费承诺制度等,未经公告的收费项目,未向学生收取。
我们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学校校长王赟同志为组长,各副校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切实指导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南阳市三中
2014年11月19日
第五篇:述职述廉报告(物价)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纪委通知精神,我代表区物价局党组、局长室,并结合个人实际,将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如下:
过去的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下,在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与全体干部职工一道,树立“创一流服务,干一流实绩,建一流队伍”的目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今年6月份,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站。我局在21个行政村聘请了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并坚持"四个结合",即: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乡镇和部门收费相结合、与落实农村价格监督管理服务网络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面推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市涉农收费公示检查评比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评价,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3、认真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全年,先后对扬州美林房地产公司、中江房地产公司、金辰房地产公司、新东方房地产公司等商品房价格进行了审核,计42014多平方米;加强了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及时转发省、市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和价格目录,对外地药品进入我区销售进行了监测登记,并对我区广陵医院、城东医院的自制饮片进行了审价;配合市局整顿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秩序,确定了40个停放点,安置下岗人员、弱势人员600多人;针对区划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依据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首次就社会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举办了听证会,对近郊湾头镇两家自来水厂要求调整水价的行为进行了听证;“非典”
防治期间,迅速建立了“非典”药品价格监测点和监测员网络,全面掌握和了解市场动态,及时为过氧乙酸消毒液生产厂家提供了成本调研和核算工作;及时向市局报送扬州新东方学校审价资料,为招生收费提供了优质服务等。
5、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工作。(1)、配合市检查分局在文昌路开展“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活动。向近80家商业经营单位发放了宣传,集中力量加强日常巡查,不断巩固和扩大了明码标价的示范成果。沿街许多单位被市局评为“明码标价示范单位”,从而带动了全区明码标价工作再上新台阶;(2)、在区属较大医院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指导广陵中医院、扬州口腔病医院建立了触摸式电子显示屏和电子结算系统,促进了医院服务规范化、收费透明化;(3)、积极培育和指导学校收费规范化。区物价局成立了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小组,经过学校申请、领导小组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汶河小学、东关小学获得了区物价局、教育局授予的“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称号。我们还将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延伸到了各个乡镇、街道及村办市场。与乡镇、街道农村价格监督站的人员同检查、同分析,并进行了价格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通过实际操作锻炼,提高了基层价格监督站人员的具体从事明码标价管理监督工作的能力。
6、全力以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投入招商引资“百日会战”。至11月底,共引进民资561万元,超额任务指标140.25%。
为切实履行好价格职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战斗力。
没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就不可能带出好的队伍,就不可能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今年7月份,区委对我局党组进行了调整。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例会研究等工作原则,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正廉洁,切实改进作风,以良好的自身形象为全体干部职工作好表率。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创新”的思路,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狠抓了班子自身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认真执行和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五个不准”、“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四个坚决制止”的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了局领导班子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2、转变职能,服务为先。
针对形势发展对价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坚持以服务为先导,以观念的转变推动思维方式、管理方式和工作职能的转变。今年,我们把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积极培育诚实信用的合格市场主体,努力帮助企业打造价格诚信品牌。工作中,我们一方面按照市价格诚信领导小组统一布置,全面推动辖区内商家企业开展诚信活动;一方面对一些愿望强烈、条件具备、社会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培植。
为打造“扬州国际金鹰购物中心”价格诚信品牌,我局提出了“六个一”
活动方案,即:举办一次价格法规知识讲座,开展一次价格诚信宣传活动,组织一次商品明码标价专项指导检查,对季节性降价商品进行一次价格认证,召开一次商家代理、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座谈会,制定一个物价干部挂钩服务责任制。试点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双赢”效果。金鹰国际购物中心的营销人员普遍增强了价格诚信意识。企业也以信用品牌赢得了经济效益,人气飙升,营销火暴,全年商品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0.3%。
2、加强管理,营造环境。
二是坚持企业负担监测制度。为了把清费减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区监察局的配合下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在全区不同规模、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中,选定了6家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企业负担监测点,通过经常性地沟通联络,从中发现乱收费的线索并及时予以查处纠正。下半年,我们围绕价格工作服务“沿江开发”
营造投资环境,将广陵产业园列为企业负担监控的重点,先后多次走访进园企业和园区管理部门,把政策送到位、讲清楚,与业主交朋友,征求经营业主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公开收费项目价格标准及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做实减负治乱工作。不少企业对此表示欢迎。据统计,全年全区共涉及企业减负金额近410万元,清费减负治乱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我们把业务调研工作作为探索价格工作新思路的重要途径,针对医疗服务成本、商品房价格、减轻农民负担、重点小学与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等内容开展调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开展产业园区调研工作,制定了价格工作服务园区开发建设的意见。局领导还带头进行理论探讨,拓宽视野、放大思维,针对当前市场经济的热点问题,探寻价格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领域,在市级报刊发表了理章。我局政务信息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突破。“非典”
防治期间,及时汇集价格动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共向省、市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报送各类政务信息40多篇,用稿率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下半年,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加入了市物价系统电子网站,进一步扩大了价格信息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了价格信息服务的效能。
3、关注热点,依法治价。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扬州市价格管理目录》,按照市局明确的价格管理的范围和价格审批权限,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列入定价目录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管理;对未列入定价目录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由市场调节,让企业自主定价,促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对应报送市局审批、备案的,按照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为了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工作,今年,我们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装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了软、硬件建设:与市检查分局接通了"12358"价格举报专用电话,添置了录音电话、传真等设备;完善举报工作制度,始终坚持“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答”的工作原则;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实行节假日值班,努力克服了举报多、人员少的矛盾,做到白天有专人值守,夜间有电话录音受理,随举报随受理,热情接待,从速查办,及时反馈,从而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
为扎实搞好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区物价、财政、监察、建设、民政、计生等8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加强涉农收费规范管理的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区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际效果,赢得了农民朋友的赞誉。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们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迅速组织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的过度上涨,以实际行动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期间,我们实行了紧急状态工作机制,局长带头全天候值守,建立了市场监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动态信息,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了个别乘“防非”乱涨价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某商行经销“红外线测温仪”不执行法定干预措施这一典型案件的查处,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我局被评为“广陵区非典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今年秋季,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一方面积极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对我区的部分中小学进行了收费检查,区内也重点检查了部分学校,一方面针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如:违规开办实验班收取实验班费、违规收取晚自习费、奖(助)学金减免不到位、代办费支出不合理变相多收费等,逐一督促整改,并会同区教育主管部门深入到问题较为突出的学校,组织学校领导、教师骨干共同学习政策,分析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办法措施,保证了专项检查取得实际效果。
4、以人为本,锻造队伍。
为了高质量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管理工作,我们始终把提高物价队伍的两个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年来,在加强内部管理、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基础上,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一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教活动和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党的十六大精神等学习活动,采用走出去参观学习与请老师讲课相结合的方法,请区委党校的老师系统全面地讲解政治、经济理论,做到联系实际、敞开思想进行学习讨论。特别是针对价格工作“服务沿江开发、服务加快新一轮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等社会、经济的中心课题,坚持做到结合广陵实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学理论、定措施,从而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人人为发展做贡献”上,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和工作的责任性,促进了物价职能的较好发挥。
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我局在已连续2年取得“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树立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目的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把队伍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创一流服务,干一流实绩,建一流队伍”,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创建文明单位重在落实、重在行动。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实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适应区划调整后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将文明建设融于实际工作,努力搞好各项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通过扎实深入地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进一步强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全局人员的思想进一步统一,自觉把文明创建的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到每一项服务工作中,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面貌。经市、区文明办考核验收,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命名我局为“扬州市文明单位”,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
抓好价格法制建设工作。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价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行政法规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多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区各级各类行政法规、价格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班,并且制订鼓励措施,动员在职人员参加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或自学考试,有重点地提升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逐步构筑了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的骨干队伍。一年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组织了经常性的行政法规、价格法规、国家必读法律以及价格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法律培训,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办理了国家计委和市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在抓好自身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同时,我们还积极主动地走出去,送法上门,服务上门,组织了多场由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商业企业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价格行政法规宣讲会,全方位、多层面、系统性地开展《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有效促进了物价干部和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的增强,为价格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积极配合搞好行政监察工作。根据区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今年,我局被列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部门。4月中旬以来,区纪委、监察局进驻我局开展了例行执法监察工作,对我局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务实情况,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其他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我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工作。在先行暗访调查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了执法知识测验、中层以上干部谈话、资料查阅等活动,走访了区级机关、企业等多家与物价工作相关的部门、单位和行政相对人,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座谈,并根据座谈情况继续进行明察暗访。至6月下旬,区纪委、监察局对我局2014年以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等方面情况作了全面深入的调查,跟踪监督了价格管理行政执法工作。7月初,纪委、监察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我局通报、反馈监察情况,从思想意识、作风纪律、执法形象、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我局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也针对进一步健全内部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整体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下半年,区纪委、监察局结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对我局价格执法工作中行为、程序、效果等进行了跟踪督察,并组织了背靠背的评议活动。监察工作中,区纪委、监察局一方面依法开展工作,同时还主动参与价格执法活动,为顺利开展价格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各方配合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市场价格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如何运用价格杠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还很重,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和服务意识,勇于面对挑战,积极克服困难,提高工作水平,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做好价格工作。
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了国内外形势,对明年的经济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为2014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12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有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综合采取投资、价格、改革等政策措施,正确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重点和方向,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保持当前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结合自身实际,明年,我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和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治价管费,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努力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区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围绕推行价格诚信活动,充分发挥价格协会作用,促进行业价格自律机制的形成。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积极与区有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引导餐饮、沐浴、娱乐、药品经营等行业逐步形成价格自律机制;通过与大中型商业、餐饮、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和医疗、药品经营单位等签订《诚信价格协议书》的方式,禁止各类价格欺诈行为,推进市场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诚信经营;通过评定挂牌“价格诚信单位”、打造“明码标价一条街”、营造“文昌诚信商圈”等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市场价格环境的不断净化。
2、围绕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网络的职能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
加强对农村价格监督站的指导帮助,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把农村价格监督站作为开展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柱,力求抓出成效;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求,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成果,把价格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农村、到每一个农户,使农民群众了解国家的价格政策,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农村价格和农民负担情况的调研、监测,及时准确地了解、反馈农村市场价格情况。切实加强农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提高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我区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3、围绕当前经济工作和人民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维护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针对教育、医疗、药品、房地产等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有、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力度,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的覆盖面,让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缴费;继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努力建立和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热线电话作用,为群众排忧解难;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继续做好清费、减负工作,统一制作并向企业发放《收费监督卡》,列出详细的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举报电话等,未列入监督卡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向价格部门举报;贯彻落实江苏省《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制定工作预案,全力维护价格稳定、社会稳定。
4、围绕广泛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努力优化价格服务,为广陵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规定》,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建立起价格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提供市场价格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全面动员、全力以赴,形成“人人关心招商、个个参与招商”的工作气氛,并把招商引资与自身价格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发挥好价格管理部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着力提升价格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服务职能,全方位、多渠道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努力为我区经济建设和发展打造良好的“软环境”,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5、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价格法制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以党建工作为核心,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二是以法制教育为保障,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三是以行风建设为重点,不断改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大力提倡勤于学习的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办服务型实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宣传普及工作,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基层,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及时反映和通报价格动态,建立和完善与重要企业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让价格和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真正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
以上是一年来价格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下面,我再把个人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作为局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我注意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导作用、凝聚作用和带头作用,努力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
一是,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充分发挥“班长”作用,带好班子。
工作中,我注重协调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善断不武断、统揽不包揽、放手不撒手、爱护不袒护、大度不糊涂,不搞“家长制”、“一言堂”,重大事项,都由党组集体决策;还注意把集体领导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形成集体领导的合力。根据各个成员的专长、特点,把担子分担到班子成员肩上,使每个人都有工作压力,既交任务也赋予相应的权力,让大家都能积极大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职、权、责达到高度统一,按照分工放开手脚、尽心尽责地开展工作,心一起往价格事业发展上想,劲一起往争创一流工作上使。
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
今年7月份,区委调整了区物价局党组,我担任了局党组书记,肩负的责任更为重大。因此,我把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前提,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理论及政策法规,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当好“班长”。一年来,我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的理解;通过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树立了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的思想;通过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坚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克服困难,做好物价工作的信心。
与此同时,我不断加强价格业务知识和政策学习,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探寻物价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两个率先”的新途径。先后组织了收费管理、农业成本、教育成本、价格诚信等多方面调研活动,在报刊上发表了调研理章,走访了数十家企业、事业单位,了解物价工作的实际状况,听取建议意见,梳理了在新形势下搞好物价管理服务的思路,调整了相关措施,初步改变了以往物价管理单纯“查、管、罚”的状况,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实实在在地转变工作作风,使“服务”成为了我们从事物价工作的第一要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打铁还需自身硬”。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领导者的个人品行,对机关作风建设影响重大。我把“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作为个人的座右铭,严格执行“五个不准”、“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四个坚决制止”的规定,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一年来,我局制定了多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决不收取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支付凭证,决不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礼品、资金、赞助,不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小汽车和通迅工具配备、购买和装修住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在各类公务活动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到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不接受接待,从源头抓起,树立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格工作者良好形象。
“廉生勤、勤生绩”,具体工作中,我坚持把价格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全局中考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当好政府的参谋;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务实的态度,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政策公开透明,办事公道,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和带领干部职工,拓宽思路,力求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一年来,尽管我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付出了努力,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对价格理论钻研不够,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上不够全面细致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予以整改:
1、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对物价业务的熟悉,不能取代对个人素养高层次的追求,必须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以及价格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驾驭物价管理工作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价格调研,促进物价工作上水平、上档次。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更好地推动业务工作;
3、在工作上力求创新。集中精力,解决好物价工作中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呼声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行价格公示制度。大力推行价格诚信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4、加大物价宣传力度,寻求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坚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物价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对管理服务工作、物价形势作客观及时的报道宣传;
5、继续抓好个人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塑造良好形象。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