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1
2019年我的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9年以来办事处每月进行治安矛盾排查,调解了因婚姻、物业、邻里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成功率95%以上。开展法律宣传5次,散发各类宣传材料等宣传材料三千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2次。今年以来接收安置帮教人员27人,其中刑满释放4人,解除矫正23人。现有安置帮教人员100名,都已衔接成功,安排了帮教人员,并登记造册。今年接受矫正人员27人,期满解除矫正24人。目前辖区内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5名。今年在法制建设上我还做了以下工作:
一 、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
为提高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专门制定了办事处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安排学习计划组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并定期对学法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学习,社区工作人员在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方面有显著提高。切实增强社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社区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社区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对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简化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
组织督查组对各站所、股室、社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明确过错责任的内容和责任主体的认定,并根据过错后果,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追究纪律责任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远而宏大的系统工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进一步完善法治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加大培训学习,提高机关行政管理干部素质和水平,从人员队伍到机制考核等,通过区政府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执行,有效地促进依法、科学、合理行政。全面提高法治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2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职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连聪
2019年2月来,我担任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党组书记,主持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全面工作。一年以来,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指导支持下,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责主业,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廉洁从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管党员、抓作风、促工作的第一位去落实。夯实支部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建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支部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精心制定理论学习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理论宣讲、专题研讨、知识测试、业务点评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组织定期检查学习笔记,营造出积极浓厚的学习氛围。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共17次、召开党员大会共12次、专题研讨5次、专题辅导2次,专题党课4次。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党组紧扣“深”、“真”、“准”、“实”四个字,主题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武装得到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精气神明显提升,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党员干部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思想上得到了升华,政治上得到了淬火,党性上得到了锤炼,以知行合一的实际行动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三)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生态环境事业取得新成效。
1.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突破。国考断面吉隆河水质从7月份起连续达标,实现年均值达到Ⅴ类这一考核目标,西枝江支流黄排河、黄竹沥、白花河等重点河涌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同比大幅下降(黄排河:26.1%、11.5%;黄竹沥:42.2%、28.8%;白花河:55.4%、19.2%)。781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774个,还有7个正在整治;34个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排查“散乱污”企业142家,已完成整治。56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全部完成。全年清理整治非法养殖场170家、畜禽2.35万头;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规模养殖场27家,正在整改并补办环保手续31家。67.53公里截污管网和7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成。
2.蓝天保卫战取得新成效。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2%,综合指数3.02,同比改善5.3%。63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整治全面完成。1家重点行业废气提标升级改造已完成(杰森石膏有限公司)。机动车尾气路检累计检测1202辆,尾气超标整改16辆。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7份。大岭街道、白花镇、平海镇、黄埠镇和巽寮管委会等5个镇(街)空气自动站已完成站点选址论述及建设方案编制,正在向县政府申请建设经费。
3.净土防御战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控制农业污染、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等工作稳步推进(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4家;已制定梁化镇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项目工作方案)。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废行为,查扣跨境车辆46辆,共处罚91万元,其中含有危废3宗(其中移交公安2宗)。
4.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明显。中央和省的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完成初稿;大岭牛牯湖非法倾倒固废案件已结案;多祝松坑鸡场已完成整改;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出的6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5.各项中心工作较好完成。行政处罚案件35宗(其中适用行政拘留案件2宗、按日连续处罚2宗),共处罚款340.71万元,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4宗。列入2019年减排重点项目8个,预计可完成市下达的减排任务。15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已全面完成。2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完成(其中15家已通过专家验收意见,1家通过专家评估意见,1家已上报验收材料等待验收,3家停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达到进度要求,普查污染源6195个。颁发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111份(其中申领31份,变更22份,续期58份),完成40家企业换领国家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
(四)立足岗位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1.狠抓普法学法,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成立了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法治县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和《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2.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二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我局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到位以及环境投诉、信访处理不及时等情况,按照该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我局没有执法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而受追责的情况。三是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目前我局未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约束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复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议办法》,提交案审会议讨论决定。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并确定相应的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实现了“自由有度,裁量有据”。
4.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诉讼工作。一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二是自觉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研究落实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制度》要求,对影响重大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本人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并严格要求分局的各位同事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全年没有发生因廉政问题受查处的情况。
(一)提高自律意识。严格按照《党章》的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准则》、《廉洁守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带头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提高自我约束潜力,提高自我警省潜力,营造良好的从政风气。
(二)增强防腐意识。主动增强防腐意识,做到规矩工作圈、净化生活圈、纯洁社交圈、管住生活圈,养成 “在点滴中拒腐防变”健康习惯。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以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下基层调研、外出学习、开会等公务活动都坚持轻车简从、节约经费开支。自觉管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坚持高尚健康生活方式,不出入私人会所、歌舞厅、酒吧等场所。同时,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未发生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干预正常工作运行的行为,切实维护好清洁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民主集中。我能够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对重大问题决定做到有主见不主观,能果断但不武断,做到不怕得罪人,不怕伤和气。同时,严格落实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资源处置、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五不直管”要求,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虽能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而是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二)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上,做得还不够好,不能经常性进行换位思考,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面对面向群众征求意见的时间相对较少。
(四)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題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创新意识有待继续增强。超前意识不足,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够强。
三、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的要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钉钉子的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要全面落实2020年省污染防治攻坚一号令,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深入落实大气、水和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推进净土防御战。二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针对排污企业,加密检查和监测频次,进一步完善执法装备,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排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立案查处率。三是全力抓好环保督察整改。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和省、市环保督察整改,把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短板补齐、补牢靠,认真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利用机构改革这一机遇,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好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四)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二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行政赔偿制度,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造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予以赔偿。四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畅通环境行政复议渠道,完善环境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