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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回顾与评价(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1-31 07:48:58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外贸体制是指对外贸易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它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国民经济的其他组成部分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贸易规范的新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

代理制。自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也陆续展开,从放权、让利、分散,到推行外贸承包制和放开经营,在层次上渐次推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新的突破。好范文版权所有

外贸统制专营时期~与产品经济和单一的计划经济的国家经济体制相适应,当时我国建立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这种外贸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使中国在国际收支中避免出现逆差,有利于将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被资本主义国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确定因素隔离开来,有利于控制中国进出口水平和构成,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实现进口替代战略的目的。但是,该体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主要是:一独家经营,难以调动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统得过死,阻碍了企业与买方、卖方的接触,不利于外贸企业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三统包盈亏,不利于外贸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之路。而且未能体现地方、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关系,影响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放权过渡时期~简政放权是这一时期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旋律。年,经贸部实施简政放权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项最为重要:一年月起,多数省份有权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年月起,允许企业自己决定使用%的留成外汇;二年月,明确种限制进口商品,允许一批机构无须经过经贸部就可进口非限制类商品,这些机构包括经贸部所属外贸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门所属的外贸公司,省政府经营的外贸公司。三年月,通过外贸体制改革报告,内容包括“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实行外贸代理制”、“改革外贸计划体制”和“改革外贸财务体制”等。至此,高度集权的外贸总公司垄断全国外贸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属外贸组织开始成为外贸活动的主力军。经过简政放权、扩大了省一级外贸自主权。外贸公司的数量显著增加。据统计,自年下半年至年,全国共批准设立各类外贸公司多家,比年增加了倍多。然而,对于大多数生产企业来说,外贸公司仍然是它们通向国际市场的唯一选择。中国生产企业与国际市场之间的隔层导致四个问题的出现: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差异极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国际价格信息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及时传递给生产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励,而不盈利或亏损的出口产品又不能及时得到纠正;三是缺乏国际市场行情信息,企业不能面对国际市场寻找机会,或根据要求进行产品改良;四是缺乏来自进口的竞争,进口管理和高关税,使进口竞争不能起到促使国内生产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竞争力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取消这一隔层,可以大大提高中国企业的外贸操作效率。高效率的贸易体制需要消除竞争过程和经营机会中的贸易障碍,其中,最大的贸易障碍就是各种形式的垄断,这不仅包括行业产品垄断,而且包括地理疆界垄断。

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外贸吃“大锅饭”的体制多年来一直制约着外贸事业的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国务院决定从年起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

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以及全国性外贸工贸总公司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缴中央外汇和相应的补贴额度,承包基数三年不变;

二取消原有使用外汇控制指标,凡地方、部门和企业按规定所取得的留成外汇,允许自由使用,并开放外汇调剂市场;

三进一步改革外贸计划体制,除统一经营、联合经营的种出口商品保留双轨制外,其他出口商品改为单轨制,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直接向中央承担计划,大部分商品均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进出口。

四在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进出口行业进行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

三年来的实践表明,承包制的推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首先,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外贸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为解决责权利不统一的状况迈出了一大步,从而大大调动了各方面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外贸的发展。

其次,它有利于解决中国经营体制上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问题,让企业逐步走向自主经营的道路。再者,它促进了工贸结合,有利于增强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此同时,承包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一尚未建立外贸的自负盈亏机制。承包制仍然保留了中央财政对出口的补贴,财政补贴是一种非规范化的行政性分配,带有主观随意性,也不符合国

第二篇: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关键词:外贸 体制 改革 评价

摘要:我国外贸体制的内涵与改革,以及面对这些改革的评价及对策,以寻求一种适应中国改革开放的外贸体制

外贸体制是指对外贸易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它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国民经济的其他组成部分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贸易规范的新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自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也陆续展开,从放权、让利、分散,到推行外贸承包制和放开经营,在层次上渐次推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新的突破。

1.外贸统制专营时期 (1949 ~ 1978) 与产品经济和单一的计划经济的国家经济体制相适应,当时我国建立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这种外贸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使中国在国际收支中避免出现逆差,有利于将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 ( 被资本主义国家控制的 ) 中的任何不确定因素隔离开来,有利于控制中国进出口水平和构成,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实现进口替代战略的目的。但是,该体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主要是: (1) 独家经营,难以调动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统得过死,阻碍了企业与买方、卖方的接触,不利于外贸企业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 (3) 统包盈亏,不利于外贸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之路。而且未能体现地方、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关系,影响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2. 放权过渡时期 (1979 ~ 1987) 简政放权是这一时期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旋律。 1984 年,经贸部实施简政放权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项最为重要: (1)1984 年 1 月起,多数省份有权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 1985 年 1 月起,允许企业自己决定使用 50 %的留成外汇; (2)1984 年 1 月,明确28 种限制进口商品,允许一批机构无须经过经贸部就可进口非限制类商品,这些机构包括经贸部所属外贸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门所属的外贸公司,省政府经营的外贸公司。 (3)1984 年 9 月,通过外贸体制改革报告,内容包括“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实行外贸代理制”、“改革外贸计划体制”和“改革外贸财务体制”等。至此,高度集权的外贸总公司垄断全国外贸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属外贸组织开始成为外贸活动的主力军。然而,对于大多数生产企业来说,外贸公司仍然是它们通向国际市场的唯一选择。中国生产企业与国际市场之间的隔层导致四个问题的出现: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差异极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国际价格信息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及时传递给生产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励,而不盈利或亏损的出口产品又不能及时得到纠正;三是缺乏国际市场行情信息,企业不能面对国际市场寻找机会,或根据要求进行产品改良;四是缺乏来自进口的竞争,进口管理和高关税,使进口竞争不能起到促使国内生产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竞争力的作用。

3. 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8 — 1990) 外贸吃“大锅饭”的体制多年来一直制约着外贸事业的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国务院决定从1988 年起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

(1)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以及全国性外贸 ( 工贸 ) 总公司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缴中央外汇和相应的补贴额度,承包基数三年不变;

(2) 取消原有使用外汇控制指标,凡地方、部门和企业按规定所取得的留成外汇,允许自由使用,并开放外汇调剂市场;

(3) 进一步改革外贸计划体制,除统一经营、联合经营的 21 种出口商品保留双轨制外,其

他出口商品改为单轨制,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直接向中央承担计划,大部分商品均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进出口。

(4) 在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进出口行业进行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

三年来的实践表明,承包制的推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首先,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外贸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为解决责权利不统一的状况迈出了一大步,从而大大调动了各方面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外贸的发展。 其次,它有利于解决中国经营体制上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问题,让企业逐步走向自主经营的道路。再者,它促进了工贸结合,有利于增强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与此同时,承包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1) 尚未建立外贸的自负盈亏机制。承包制仍然保留了中央财政对出口的补贴,财政补贴是一种非规范化的行政性分配,带有主观随意性,也不符合国际贸易的通常做法。

(2) 助长了局部利益的膨胀和不平等竞争的加剧。对不同地区的承包企业规定不同的出口补贴标准和不同的外汇留成比例,从而造成了地区间的不平等竞争,诱发了对内的各种抢购大战和对外的竞相削价销售,造成外贸经营秩序的混乱。

(3) 企业行为短期化。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刺激下,缺乏中长期投资眼光和积极性,只重承包期内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往往忽略了外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措施,企业宁可转产附加值低且易迅速出口、换汇成本低的产品,导致国家外向型企业产品结构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行。

(4) 承包期一定三年不变,未能适应国内非经营环境的变化。遇有重大的环境变化,承包企业往往难以完成承包任务。

4. 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时期 (1991 ~ 1993) 这一轮外贸体制改革重点放在微观管理层的变革,它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前一阶段简政放权道路的延续。在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有两项特别重要:

(1) 取消国家财政对出口的补贴,按国际通行的做法由外贸企业综合运筹,自负盈亏;

(2) 改变按地方实行不同外汇比例留成的做法,实行按不同商品大类统一比例留成制度。此后,中国外贸经营基本打破了“大锅饭”体制,外贸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5.近年来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新进展 (1994 ~ )1994 年,中国政府开始了以汇率并轨为核心的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有:

(1) 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发挥汇率对外贸的重要调控作用。国务院决定,从 1994 年 1 月 1 日起,实现双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保持合理的、相对稳定的人民币汇率;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取消现行的各类外汇留成,取消出口企业外汇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实行银行售汇制,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外汇体制改革为各类出口企业创造了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有助于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大大加速外贸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更有效地发挥汇率作为经济杠杆调节对外贸易的功能;有助于中国外贸体制与国际规则接轨。

(2) 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完善对外贸易的宏观管理。加强和改善客观管理,即管方针、管政策、管规划、管监督,在 1994 年《对外贸易法》颁布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并实施各种配套法规,将对外贸易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宏观上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如汇率、关税、税收、利率等调节对外贸易。对进出口总额出口收汇和进口用汇实行指导性计划。加快赋予具备条件的国有生产企业、商业物资企业和科研单位外贸经营权。

(3) 加快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国有外贸企业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综合商社和设立监事会、内部职工持股等试点,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我国外贸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政府鼓励企业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跨行

业、跨地区联合、兼并,向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一批以外贸公司为龙头,贸工技商结合的综合商社和以生产企业为核心,具有多种功能的产业跨国公司。对一些小的外贸企业则根据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采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进行改组,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通过组建企业集团或综合商社将分散的外贸经营权重新统一起来,成为中国对外贸易体制发展的新趋势。

(4) 保持对外贸易政策在全国范围的统一性,增加透明度。这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宏观要求,也是国际贸易规范之一。按照国际规范及中国的承诺,只实施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加强外贸经营的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进出口商会等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外贸行业的律师、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及咨询服务机制;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 1996 年 9 月经贸部成立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为实现我国对外经贸管理,经营和服务的国际化、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近20 年来,改革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经营管理体制,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中央集权,塑造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企分开、权责分明,一直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一条主线。

(1) 外贸主体沿着“国家———地方———企业”的模式演进发展,即从 1978 年之前国家主办外贸活动,转变为 80 年代后地方主办外贸活动,直至 90 年代由企业充当外贸活动的主角,逐步承认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微观主体地位;

(2) 专业外贸公司由原来的行政机构附属物转变为中介服务组织,它们在外贸活动中逐步获得独立经济实体的地位,伴随着这种地位的转变,专业外贸公司的经营模式也由单一的计划收购改变为进出口代理;

(3) 外贸企业宏观结构由“合”到“分”,再由“分”走向“合”,以放权、分权为改革过渡措施,最终将外贸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并且通过各种措施使外贸企业选择走国际化集团经营之路。

第三篇:随着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

随着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进出口权逐步放开,对于外贸公司而言,不仅原有的政策优势荡然无存,而且要面临着日趋复杂的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和日趋激烈、白热化的市场竞争环境。这对外贸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也给外贸企业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虽然国有外贸企业多年推行改革,已取得了可喜成果,在财务管理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财务管理较以前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由于历史积弊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反映在财务管理上的弊端还是很多,大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仍处于记账管理阶段,与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外贸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观念滞后

尽管外贸企业已经被推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然而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观念和习惯却不能很快改变,虽然也树立起了一些市场经济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感,但在财务管理上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有效防范措施却十分滞后。

以前,企业把财务管理仅仅理解成是借钱、付款、执行财务纪律,是财务部的事情,财务管理游离于经营活动、经营管理举措之外,财务管理根本称不上管理,已丧失其本来意义。现在,国有外贸企业进行改革,不管是整体改制,还是分离改制,都是向业务骨干倾斜,大部分的业务员成了公司的股东和主要领导,又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和以前不同的是,企业领导不仅独权,而且家族化管理现象严重,领导层都是业务出身,对业务比较熟悉,因而,在日常决策和工作中,不自觉地偏向业务方面,存在重业务、轻财务、重融资、轻管理的情况,形成了效益是业务做出来的,而不是的财务管理出来的观念,财务管理没有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贸企业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是不良资产多,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而企业管理不善是其产生的主要根源。面对架子很大而实际质量不佳的空壳化资产,许多外贸公司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关注资产质量,但不良资产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止,集中体现在:

1、应收款项欠亏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止。应收款项管理体制没有质的改变,应收款项清欠的呼声很大,得力措施却很少,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的现象普遍存在。近几年来,外贸公司为解决应收账款问题制定了许多措施,如明晰资金管理权限、限制结算方式风险大的业务等,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堵塞了逾期收款产生,但也导致公司业务贸易机会的流失,形成应收款项管理与业务开拓难以调和的矛盾。这种一味“堵”的做法,使外贸企业不能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管理措施,在控制风险的能力上十分薄弱,如在赊销时缺乏严格、科学的调查程序;销售后对对方的监控不力;货款拖欠后保全债权的行动迟缓等等。

2、投资能力弱,成功的少,失败的多。外贸竞争压力越大,外贸企业就越急于寻找多种经营的路子,但由于在投资领域缺乏经验,方向难以把握,投资盲目,失误较多。二是由于自身规模较小,投资所占的比例较大,成百上千万的资金投入项目,造成资金大量积压和沉淀,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更大。三是在投资领域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即使投入巨资占领控股权,但经济效益却每况愈下,如果再加上投资合作伙伴选择不当、银根紧缩筹资不利、投资监督不力钱权交易等情况,损失就更加惨重,企业很容易限于困境。

(三)筹集资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前,外贸企业因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企业自有资本很少,外贸经营使用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进行周转。目前,外贸企业面临的是困难,资金严重不足,形成了越不能贷款,业务越无法进行,越不开展业务,越无法贷款的恶性循环。

1、融资方式单一,争取银行借款困难。异常激烈的竞争环境,使得外贸行业目前在商品和价格竞争的余地越来越小,付款方式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在国际、国内贸易结算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利用商业信用周转的时空越来越狭小,因自身原因,又不能通过发行债权或股票进行融资,只能从银行融资,融资方式单一。而争取银行借款又十分困难,主要原因:一是规模小,风险大,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二是外贸属于流通企业,竞争激烈,很难找到借款担保,就连贸易项下融资,如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等往往也是通过抵押或担保都相当困难,更别说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了。

2、资金运用不当,缺乏融资成本观念。企业盲目上项目,挤占流动资金,在资金运营上往往流动比例下降,影响正常周转。另外,企业对融资成本的观念比较淡薄,资金报酬率低,业务利润仅仅够支付银行利息。

(四)财务监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薄弱。企业改制后,越来越重视内部控制。但对决策层的控制仍是个难点和盲点。管理层把控制看成是对下属员工的管理手段,不自觉地把自己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使得公司股东形同虚设,监事会制度更是流于形式,董事长和总经理缺乏有效的分工和相互制约,争权夺利,没有科学的决策机制,个人说了算,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

2、会计核算只有反映,没有监督。对财务人员的挑选,以是否“听领导的话”为标准,财务人员对经理言听计从,不敢监督。整个业务流程只有业务员知道,别人插不进去,收购商品和结汇都是滚动的,一笔出口的采购应该与哪笔销售收入、出口费用相对应,只有业务员才清楚,财务人员只是根据业务员的“配单”来做账,对实际发生的业务活动无法进行有效的跟踪,业务过程,只有到收汇时才能看出,这时再谈控制风险已经晚了,根本谈不上对业务的监督。

3、财务核算失真。有些外贸公司有业务,为了逃税等目的,常常做一些“真自营假代理”、“假自营真代理”的花账,有些外贸公司自身业务没有一笔,仅仅靠提供代理服务生存,为了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实际业务人拿到出口退税和业务利润,违反会计真实性原则,将代理做成自营,财务账面所反映的不是经济业务的实质,表面上亿元的自营收入,都是过账,其实质是代理收入,所以,很多财务分析指标失去其真正意义。外贸企业只是一个票据流转中心,一台收汇机器、付款机器、退税机器,帮助业务人逃避税收的机器。

(五)财务人员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外贸企业多年动荡、改革,一些有经验、有能力的财务人员跳槽选择了更稳定、待遇更好的单位,造成财务人员队伍不稳定。另外,财务人员仅仅注重会计核算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没有将工作重心由对凭证账簿的管理转移到对业务环节和原始业务信息的管理上,对财务管理的各个工作阶段所应具备的专门知识,包括财务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分析等方面以及筹资、投资和分配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十分匮乏,不能适应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

二、改善外贸企业财务管理的思路

外贸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历史的积弊,也有新生的问题,既有宏观的因素,更有企业自身的原因,而一套有效、科学的、完善的、灵活的财务管理制度也不是一朝一夕、一个财务部门就能搞好的,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资产结构、产品结构、经营方式等实际情况,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相关财务管理体系。所以,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没有包治百病的通用方法。

企业建立财务管理体系的手段和思路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不管具体的思路和措施是什么,要想建立有效的、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企业要形成财务管理是生产力的共识

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上下要纠正财务管理只是算账、报账的观点,要树立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的资金管理、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盈利分析、偿债能力、内部监督等实施管理的活动,有其他任何管理无法替代作用的观念。只有从思想上重视,才能在行动上形成前进的动力。

(二)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

只有目标明确,做事才能有的放矢。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体系运行的方向。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的目标在成本效益原则的指导下,应兼顾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等与企业关系密切的利益主体,这样企业才能长久发展,否则,忽视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必然导致矛盾冲突,最终损害企业的价值,导致失败。

(三)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财务管理的基础

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因素,财务人员首先不能把管理工作看成是领导的事情,自己只是执行而已,其次,财务人员要适应新环境知识结构,不能只会记账、报账,要具有财务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分析等方面以及筹资、投资和分配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要熟悉商品知识、业务流程,要培养捕捉风险、衡量风险的能力,培养利用会计信息有预见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的能力,只有财务人员的管理素质高了,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才可能成为现实。

总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财务管理的过程也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过程,作为被推向市场不久的外贸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是必然的,企业只要认清问题所在,依靠企业全员上下的共同努力,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才能建立有自己特色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篇: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

论文关键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转移支付制度

论文摘要: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仍存在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资源节约和生态补偿的财政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通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予以解决。

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历经多次改革,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950—1979年实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1980—1993年实行“分灶吃饭”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以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一)1950—1979年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1979年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形成“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在这一框架下,财政管理体制也进行了多次调整。1950年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1951—1957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体制;1958年实行以收定支、几年不变的管理体制;1959—1970年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管理体制;1971—1973年实行财政收支包干管理体制;1974—1975年实行收入固定比例留成、支出包干管理体制;1976—1979年,恢复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管理体制。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多次变动中,高度集权始终是这一时期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

(二)1980—1993年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与此相适应,自1980年起,在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地方财权的同时,实行了“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管理体制。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88年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分配体制。财政包干管理体制实施后,地方财政的地位逐年上升,中央财

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滑,到1993年已下降到22%。这一体制存在明显的弊端,一是中央财政所得比重较低,宏观调控能力有限,不利于宏观目标的实现。二是由于不同地区财政收入水平差异较大,拉大了地区间差距。

(三)1994至今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提高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1994年,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实行了分税制的重大改革。基本内容是:根据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收入按照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征管机构;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从1994年开始,税收返还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增长率挂钩,各地区“两税”(消费税和75%的增值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该地区的税收返还增长0.3%。此后,又调整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在中央与地方分享的比例,调整了金融保险营业税收入划分比例。2014年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及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等,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分税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行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积极性,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总体实力显着增强。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迈上万亿元台阶,2014年、2014年又相继突破2万亿和3万亿元大关,2014年达5.13万亿元。我国人均gdp也于2014年突破2014美元大关,正向标志着全面小康水平的人均3000美元目标迈进。二是中央进行转移支付、均衡地区发展差距的能力增强。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明显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22%提高到2014年54%,中央财政从东部发达地区净集中21 390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分别净补助10 249亿元和13 891亿元。初步估算,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的一半以上财政支出,需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提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为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分税制财政体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不少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二、近几年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体制和机制创新,推进了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具体措施有:

(一)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截止2014年11月,全国有24个省(区、市)推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省财政在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直接核定并监管到县,提高了县级财力。浙江等省份还扩充了县级经济管理权利和财权,将县纳入与市同等的管理级次,由省直接管理。浙江省除在“省直管县”中建立增收分成机制,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县(市)和增收的贫困县进行奖励外,在事权改革方面,主动向县一级下放经济管理职权,从2014年8月起,该省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绍兴、温岭、慈溪等20个县(区),扩大的管理权限涵盖计划、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12个大类、313个具体事项,几乎囊括省、市两级政府所有的经济管理权限,并包括部分社会管理权限,使地(市)和县(市)成为平行的预算单位,县财政和地(市)财政一样直接对省财政负责。

(二)理顺县乡财政关系,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各地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状况及财力增长能否满足自身支出需要的情况,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理顺县乡财政关系,大致形成三种县对乡财政管理体制类型:其一,比较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即县财政在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的基础上,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对乡镇实行比较规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行这种体制的主要是经济较为发达、财政收支规模较大、财政保障能力较强的乡镇。目前,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郊区的乡镇(如广东省虎门镇)大多采用这种管理体制。其二,包干型财政体制。即县与乡镇按照税种划分收入,收支均由县财政核定,实行超收分成(或留用)、短收不补(或补助)的财政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主要是原财政包干体制的延续。其三,统收统支加激励财政体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免征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上划县后,乡镇收入规模偏小,自身财力无法满足支出需要,为保障基 层机构正常运转,实行这种管理体制。从河北省试点情况看,其主要特点有:一是收入统缴。撤消乡镇国库,乡镇财政收入计划由县直接下达给收入征管部门,乡镇财政收支预算统一纳入全县财政预算编制范围。二是支出统管。乡镇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专项经费、村级经费由县财政按县(市)统一标准安排。三是政策激励。对各乡镇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的办法,形成激励机制,以一定年份为基期,核定各乡镇地方预算收入基数,从第二年起,乡镇级地方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部分,乡镇按照一定比例分成,从而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加财源的积极性。

(三)推进“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截止2014年底,全国有28个省(市、区)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改革。主要内容是: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享有的债权及负担的债务不变的前提下,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和票据统管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2014年,为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中央财政开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三奖一补”政策,引导省、市两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向财政困难的县乡倾斜,鼓励县乡增收节支、精简机构和人员,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县乡财政困难得到初步缓解。“三奖一补”政策调动了省、市、县政府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许多省份比照中央财政的做法,采取措施大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福建省实行“六挂六奖”措施,对县级收入增长、削减赤字、精简机构、增产粮食、化解债务、向下转移财力等

方面进行奖励。重庆市筹集资金3.3亿元,对化解乡村债务的区、县实行奖励和补助,并要求各区、县将“三奖一补”资金的80%以上用于偿还债务。

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基本保障了县乡政权的基本运转,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逐步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但由于财政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财政保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县乡财政保障水平偏低。尽管取消农业税后,中央及省级财政对地方的财力减收进行一定补助,中央财政也实行旨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三奖一补”政策,但与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相比,县乡财政仍有缺口,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仍处在较低水平,农村一些必须由县乡财政承担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难以得到有效提供,县乡财政困难在短期内还难以彻底缓解,确保基层机构正常运转的长效保障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由于受长期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不合理财政制度和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很难彻底改变,财政资金在城乡间分配仍然不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三是资源节约和生态补偿的财政约束机制不健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付出巨大的生态环境代价。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呈逐步扩大趋势。如,2014年底,我国的gdp总量只占世界的5%-6%,但却消耗世界近25%的钢材(请继续 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34%的煤炭、50%的水泥。我国万元gdp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4倍,是德国的5倍、日本的4倍、美国的2倍、印度的1.5倍。2014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 588.8万吨,仅次于美国。我国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拥有量处于世界较低水平。如果不能建立资源节约和生态补偿的财政约束机制,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将很难持续。四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目前,有的财政体制改革措施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如,有的省实行“省直管县”,只是将转移支付资金和国库调度资金直接测算拨付到县,支农等专项资金还需层层申报、层层拨付,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总体上看,目前,省以下政府间的事权、财权、责权没有完全理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浪费比较严重。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思路

(一)合理界定收支范围,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管理体制。一是要根据支出受益范围等原则,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范围。要按照公共性、市场化、引导性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支出范围。要充分考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及各地的财政能力,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负担比例,引导地方政府将公共资源配置到社会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二是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保证各级政府有行使职责的财力。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扩大政府间收入划分的覆盖面。结合政府间支出权限划分的调整及逐步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等措施,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按照税收属性,将容易造成税源转移和跨地区间分配不公的税种改为中央固定收入,适当调整共享税分成比例,兼顾中央政府宏观调控需要及现阶段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组织收入方面的积极性,减少因市场等因素对地区间收入转移的影响,促进统一市场形成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合理确定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

(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彻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完善“三奖一补”的激励约束机制,归并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县乡最低财政保障机制,要在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基层政权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建设。强化省级政府在调节省以下财力分配方面的责任,建立省以下财力差异调控机制,促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建立县乡政府支出安排绩效评价体系,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确保国家给予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三)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建立民生财政。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整合各种财政资源,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重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支持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落实“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的政策,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义务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教育公平。逐步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改善农民工待遇。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逐步在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支持廉租房建设,增加住房供给。逐步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四)逐步建立生态型、效益型财政。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鼓励这些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化解历史积累的社会问题。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制度。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机制,改变长期以来企业排污成本与治污成本倒挂的局面。

(五)创新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实行阳光财政。要改变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上而下决定的传统做法,引进民主机制,建立需求导向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如,对农村公益事业,政府可给予奖励和补助,逐步建立农民筹资筹劳、社会广泛资助、政府财政奖励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在重大民生支出管理中要引入绩效评价机制,实行民主理财和透明财政。

(六)加强县乡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一,完善和加强县乡财政监管职能。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民生事业的支持力度,资金投入不断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县乡财政部门作为集中管理财政资金的部门,要完善和加强县乡财政监管职能,对农村申报的项目要积极配合,掌握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现象。要充分发挥就地监管的优势,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第二,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支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以农业发展规划为依据,通过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将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三,积极推进县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按照全面、科学、客观、细致的原则,整合财政资源,编制综合预算,将县乡政府所有政府性资金都纳入预算管理中,不断提高预算的完整性、透明性。

第五篇:1.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近10年的回顾与前瞻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近10年的回顾与前瞻

行政体制是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我们党历来重视行政体制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回顾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近10年的进展、成就与经验,研究行政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展望行政体制改革的未来走势,对于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不久前在北京举行,论坛主题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前瞻。与会者提出,应在回顾、总结行政体制改革近10年的进展、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以更加科学有效的思路、方式和举措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一、主要成绩与基本经验

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以来,伴随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组织结构不断优化,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建设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等等。10年来,行政体制改革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几条。

(一)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必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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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即毛泽东思想以及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始终遵循上层建筑改革必须与经济基础变革相适应的基本原理,始终保证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措施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应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理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的意志决定国家行政管理的内容和形式。行政体制改革必须着眼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高度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必须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应按照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明确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和各种因素,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各方面的可承受程

度统一起来;明确长远目标下的近期目标,做到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仍不清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老问题。尽管多年来政府职能历经多次调整改革,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对微观经济运行管得过多、过细。与此同时,行政审批事项还较多,一些行业垄断经营问题比较突出。

(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较弱。政府缺位、越位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一方面,在一些政府应当发挥作用的领域还存在“缺位”问题,如市场监管职能在一些地方、领域履行不到位;基本公共服务缺乏质量标准,数量有待增加。另一方面,在一些本应由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域存在政府“越位”问题,政府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职能,导致政府责任过大、风险过于集中。

(三)政府组织结构不尽合理,协调运行机制时有不畅。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能够明确部门职责,提高行政效率。当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还不十分清晰,财力配置不尽完善;同级政府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个别部门同时承担着审批、执行、监督、评价等多个职能,部门之间合作、协调机制不顺畅;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尚需进一步加强。

三、深化改革的重点环节

未来几年是我国深入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到2014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现在及今后一个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切实将政府职能转移到市场监管、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积极建立市场主体自律与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须以加强公共服务为着力点,推动政府转型。一方面,该由政府管理的一定要管理好。比如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应通过合理的财力配置保障国民获得大体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一定要转移出去。应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培育可承接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组织,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新型结构。

(二)进一步优化政府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协调的层级体系,是行政权力顺畅运行的重要基础。一是继续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大部门制改革有效解决了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难题,但总体而言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坚定、持续地深入推进,并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结合起来,同时需要防止和化解权力过于集中、领导职数过多、职能整合不到位、机构设置上下不衔接等问题。二是继续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继续调整、优化不同层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重

点,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适当向中央集中,由中央统筹平衡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适时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税体制,理顺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三)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完善的行政法制体系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我国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行政法制还不完备,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使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做到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

(四)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应抓住重点,搞好顶层设计。应将事业单位分类作为这项改革的基础,加快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政事关系。其要点是区分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将事业单位打造成公共产品的生产主体之一,成为政府的助手和伙伴;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重在构建以理事会为中心,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新模式;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的政府条件,确立事业单位相对于政府的正确定位。另外,须解决好事业单位改革后经济上的可持续问题。这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形成战略目标,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形成透明、多元化参与的治理结构;形成多元化的筹资体系;形成复合型人力资源结构

和激励约束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政府职能转变。实现行政体制改革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应抓住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逐步实现政社分开,使政府与社会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关系。高度重视政府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主导作用;政府应为社会组织发展让出空间,放权给社会,培育社会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修复能力。二是大力扶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形成灵活的协调机制,有效维护不同社会群体的合法利益。三是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类型、方式等问题,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形成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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