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污费征收、环境监察稽查问题情况的整改汇报
怀化市局于2011年9月23日-24日对我局排污费征收、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稽查,发现在排污费征收、环境监察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按照有关要求,我局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少征排污费追缴情况
在怀化市局对我市的锰业公司、港翔公司2009年、2010年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稽查是发现两公司少征排污费17.6865万元。我局在怀化市局下达稽查决定书后积极同两公司进行沟通,积极宣传有关环保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分别于11月28日、12月2日前将两公司欠缴排污费17.6865万元追缴到位。
二、规范排污申报、排污费核定、征收情况
在此次稽查后,我局加强了排污申报、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程序、资料整理、报表填报工作。在2012年的排污申报工作中,制定了具体的申报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及要求等,为全面做好2012年的排污费核定、征收规范化做好准备。
三、环境监察档案管理情况
由于我局办公场地限制,没有专门的环境监察档案室,因此档案管理较为混乱。在通过此次怀化市局对我局环境监察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出问题后,我局积极进行整改。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二是加强企业档案收集整理,对国控重点源、危废排放企业等资料收集完备,三是临时设置专门的环境监察档案柜,所以环境监察档案进柜统一保存。
***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