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公司:
为切实加强对集团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土地项目效益最大化,经集团研究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联席例会由分管土地、房建的集团领导召集,或由集团领导委托开发部召集。成员单位由经营管理处、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综合部等部门组成(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的参会范围依据问题性质和相关性原则确定)。
二、研究事项
1.提出推进土地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性意见,跟踪项目进展,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需集团解决的问题,督促实现计划进度。
2. 加快解决重点项目综合规划、土地来源、经营开发、收益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排除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障碍。
3. 准确把握和落实集团关于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分析土地综合开发总体运行态势,研究制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用好增量资源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土地综合开发资源配置,促进各部门共同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三、会议制度
1. 联席例会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及会议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集团领导指示、重点项目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
2.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认真筹划,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信息沟通通报机制。
3.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