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医疗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有助于医疗管理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能够系统的、全面的推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运行效率及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席人员
分管医疗的副院长、医疗管理部门正副主任,特殊情况下可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时间
1-2周举行一次。
三、内容
1. 布置与讨论医院发展中有关医疗管理和临床工作的重要事项;
2. 医疗管理部门重大决策和实施的工作;
3.讨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重点问题;
4.上级行政部门和医院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5.汇报各部门上一阶段开展的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包括上次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
6.其它需要讨论的事宜。
四、要求
1.需要在会议上汇报的书面材料或需要决策的工作,在会议前一天13:00之前交至医疗分管院长。
2.若汇报讨论的问题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请事先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将讨论资料OA发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3.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要求:请汇报以下内容:落实的情况、效果、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完成的时间节点。
五、资料记录与整理
会议记录和整理由医务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