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值(GDP)增长率:一定时期内军工集团公司增加值的总和,包括工业、科研、贸易等领域的增加值。反映军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成果。
2、主营业务收入(总收入):一定时期内军工集团公司从事科研、生产及其它经济活动所获得的业务收入,由企业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事业单位的科研收入、经营收入、技术收入构成。反映军工集团公司总体规模。
3、利润总额:一定时期内军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包括工业、商贸等企业的经营利润和科研事业单位的结余。反映军工集团公司盈利水平。
4、新增固定资产:一定时期内军工集团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新增固定资产。反映军工集团公司的发展潜力。
5、军工任务完成率: 此项指标是集成性考核指标。对科研、生产、建设三个方面进行考核。选取包括高新工程和重点专项、重大预先研究、基础研究、主要武器装备的生产交付等具有代表性的军工任务作为考核项目。以国家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合同、计划为考核依据,对每个项目的合同、计划执行情况及重大节点完成情况综合测评后,采用统计加权方法计算出各军工集团公司的军工任务完成率。反映军工集团公司军工任务的完成情况。
6、军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率: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占年度投资计划额的比率。以国防科工委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为基础进行评价。
7、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指为增加知识总量或运用已有知识进行科学技术创**发展而支出的资金总额,是一个部门或单位在科技领域的投入总量。经费包括国家军品科研投入、基础科研投入和企业自主科研开发投入。
8、自主技术投入总额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军工集团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进行科研开发活动投入总额,以及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反映军工集团公司依靠自身科技开发投入增强技术水平的能力。
9、科技成果: 军工集团公司当年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和专利。反映军工集团公司科技产出情况。
10、安全生产情况:军工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效(以国防科工委下达的三项控制指标为基础进行评议)。
11、军品质量情况:通过军品质量损失率、大型试验成功率等项目,综合评价军工集团公司在军品科研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成果。
12、职工工资保障(欠发工资)情况:反映军工集团公司在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
13、企业关闭破产计划执行情况:反映军工集团公司推动军工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力度(以国防科工委下达的军工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计划为基础进行评议)。
14、军品能力结构调整计划完成情况:反映军工集团公司军品能力结构调整工作的进展(以国防科工委下达的军品能力结构调整方案执行情况为基础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