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垃圾电厂投资分析
我司长期致力于开发泰国的火电市场,从2015年开始陆续收到垃圾发电项目信息,并草签了几个项目。通过2-3年的跟踪,泰国垃圾电厂主要有以下市场情况及风险。
市场现状
泰国目前的垃圾电厂数量不多,仅仅在曼谷、普吉以及孔敬有,而且通过前期的运行,效果均不是很理想。
目前泰国各较大府市均在筹划垃圾电厂的新建,但多数仅仅停留在计划阶段,绝大多数都未能如期实施。原因比较多元化,但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点:
1:政府层面原因
l 泰国政府长期致力于解决垃圾填埋问题,但财力和物力均有限,且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有一些利益牵扯。
l 由于泰国政府能力有限,所以在垃圾收集和运输上,很多项目政府不负责,仅仅靠私人企业和当地签署协议,可靠性较低。
l 另外,由于节约运输成本,泰国政府比较主推RDF燃料,但这类燃料对炉排技术的要求很高,价格也不便宜。
l 基本所有项目,在确定了垃圾处理费(有的项目就没有处理费)和PPA电价后,当地政府是必须认干股的,也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
l PPA执照申请也比较困难,泰国有明确规定,3MW以上&下电价价格,9MW电价价格。
l PPA也是基本公开拍卖的方式,所以电价压得较低。
2:技术层面
l 泰国垃圾电厂基本要求炉排炉,且由于部分需要加RDF燃料,所以对于炉排的要求很高,国内厂家不容易做到。
l 环保要求普遍较高,烟气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都几乎是欧盟要求。且污水系统绝对不能外排。
l 泰国投资业主方多数为私人企业,垃圾供给及运输和当地填埋厂家签订,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比较小。
l 泰国新建垃圾电厂在选址的同时必须进行公众听证会,说服当地群众,在一定程度下,为了通过公众听证会,会把电厂的收益出让给当地。
l 电厂的所有静态投资基本均为企业自行承担,政府一般不负责。
l 考虑到由于泰国的城市规模人口数量,大多数电厂的建设规模最大只能在300-400T,且需要加入一定量的填埋垃圾,新鲜垃圾的数量比较少(由于部分填埋垃圾时间较久,已无热值可用)。
l 在垃圾的运输上,一般均由企业自己负责,政府的作用较小。
3:商务层面
l 泰国垃圾电厂融资行为一般由私人企业及业主凭自身能力解决,政府只负责协调工作。
l 泰国本国银行对此类垃圾电厂的融资比较谨慎,对私人业主的能力要求较高,融资不易关闭。
l 泰国多数私人业主不具备独立完成融资的能力,大多数项目借助海外融资、垫资居多。
l 针对海外的投资融资垫资,泰国当地业主无法提供完备的担保体系,并且此类涉及到海外投资融资的项目,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法上升到政府层面,仅局限于民间合作层面,导致海外投资方风险加大。
4.建议
通过上述对泰国垃圾电厂政府层面、技术层面、商务层面的了解,海外企业投资泰国垃圾电厂如不能通过政府层面确定的,商务风险依然较大,极可能导致投资无法如期如数收回。针对这一系列风险,目前当地企业和海外投资或垫资的合作模式较为可行,但此模式对于泰国当地企业的要求较高。对仅限于如泰国东亚糖业集团、泰国TRR糖业集团、BY项目米厂等此类在当地有固定资产及实体经济业务的企业,大概合作模式为海外投资方负责EPC建设,泰国当地企业负责如土地PPA等所有针对泰国政府及当地的一切手续及官民协调工作,并可以支付一定量的资金给海外EPC建设方共同新建项目,具体电厂收益及股份的划分,可以根据实际项目来商谈,同时此模式也是工程公司销售一部现在在泰国的操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