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律所办公环境与秩序管理,树立律所良好形象,维护律所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本所实行办公环境维护每日维护排班,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一、办公环境区域:
本所所有办公区域:前台接待区、公共办公区、各合伙人办公室、公共接待区域(大会议室、党建室、洽谈室)。
二、具体要求
1、办公区域桌面和地面清洁、鲜花绿植养护、零食、饮料摆放、茶具清洗、垃圾倾倒、饮水机水桶更换,物品摆放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整理。
2、公共办公区域内个人工位卫生由该人员自己负责。
3、每日来访的客人散去后,当日值班人员需及时清理接待区域卫生。
4、当日值班人员于每日上午10点、下午2点、4点、6点定时对办公环境进行检查,并及时清理茶水桶。
5、每周一当日值班人员使用吸尘设备对办公地面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6、每周五下班前所有人员需将办公环境清理完毕方可离开。
7、如遇当日值班人员出外勤,或有其他重要工作,可委托当日其他值班人员或其他同事负责当日值班。
8、当日监督员负责对办公环境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及时提醒值班人员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