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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差距论文 篇一
1.1变量选取与数据对于贫富差距,本文选取了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并将其作为本模型的被解释变量。由于造成我国贫富差距的原因众多,包括我国政策导向、经济发展差异、市场竞争等一系列因素,其中很多并不能衡量并量化,所以本文的研究也仅限于选取少数重要且明显的影响因素纳入模型中。本模型中选取的影响贫富差距的因素除了加工贸易这一本文研究因素外,还选择了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失业率作为解释变量。由于基尼系数是介于0到1的小数值,而加工贸易额和国民生产总值又是一个上万上亿的大数,直接用其进行回归分析,其变动太小对于经济意义的解释不明显。因此,本文用加工贸易总额的对数衡量加工贸易,经济发展水平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对数代表。实证数据范围是2000~2009年十年间。由于GINI的官方数据缺失,笔者选取了胡志军2012年《基于分组数据的基尼系数估计与社会福利:1985~2009年》中计算的基尼系数,加工贸易数据来自于各年《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GDP、CPI和失业率数据来源于各年《国家统计年鉴》。
1.2模型设定及参数估计显然,回归系数为相应解释变量对贫富差距影响的边际值。本模型选用Eviews7.0作为操作分析工具。由于大多数经济变量都存在明显的趋势特征,因此为避免出现伪回归现象,对于时间序列数据首先要进行平稳性检验。通过扩展的Dichey-Fuller(ADF)单位根检验发现5个变量均不是平稳的,而它们的二阶差分是平稳的,且非平稳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次,变量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接着运用最小二乘法对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由表1得到可决系数=0.974782,修正的可决系数=0.954608,这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很好。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F=48.31>临界值=5.96,表明拒绝的原假设,即解释变量整体对基尼系数的影响是显著的。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对应的P值小于0.05,说明拒绝、的原假设;反之,对应的P值大于0.05,说明不能拒绝、的原假设。t检验结果说明失业率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对数对基尼系数有显著的影响,且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每增加1%,基尼系数上升0.279099,说明经济水平的发展推动了贫富差距加大,这和“倒U型理论”存在一致性: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区域化差距必然存在且加大。失业率每增加1%,基尼系数上升0.038364,失业率的主体来源于青年,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由于失业会变得更遭,越来越穷,而富人在用现有的资金赚取更多的财富。于是富的越富,穷的越穷,贫富差距进一步显露。本文的实证表明了失业率和经济的增长都将加大贫富差距。而加工贸易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基尼系数的影响并不显著,而当我们稍微放大显著性水平时,例如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居民消费水平对基尼系数的影响就会变得显著,且居民消费水平每增加一单位,基尼系数就下降0.004102。而即使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LnPT对应p值0.1049仍旧大于10%,加工贸易对基尼系数的影响依然不显著。但我们可以注意到LnPT对应的参数为-0.094724,说明LnPT对GINI的影响是负的,即加工贸易并不会加大贫富差距。
2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对2000~2009年加工贸易对我国贫富差距的影响的实证研究发现加工贸易不会加剧我国贫富差距,但对其进行的计量检验发现它的影响并不显著,因此对于加工贸易作用于贫富差距的方向和大小并不明晰,还不能依此做出判定。针对我国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与加工贸易的关系仍旧有待实证检验。有学者认为是加工贸易扩大了我国贫富差距,但是我国正在大力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针对这两个方面本文有以下建议。(1)实现贸易结构的优化及产业结构的升级一直是我国的重点任务之一,而提高贸易结构意味着我们需要大量搞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为达到这个目的,我们用得最多的方式就是加工贸易。因此,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是我国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条件,不能因为加工贸易可能存在的拉大行业或地区的收入差距等负面影响而否定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仍应继续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2)导致贫富差距的原因有很多,学者们关于此的研究有很多,众多研究表明我国贫富差距并不是主要由贸易造成的。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无疑是贫富差距的根基,我们可以针对我国现有税收、优惠等制度,缓解改革带来的机会不平等、资源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同时完善市场机制,减小贫富差距。(3)根据倒U型理论,在经济增长的长期过程中,收入分配的差异呈现一种“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出现贫富差距加大的现象是正常的。所以不必夸大但也不能忽略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在坚持我国产业结构优化、经济转型的发展步伐中也要密切关注发展带来的负面效果并针对性地缓解或解决问题。
贫富差距论文 篇二
关键词 青少年 贫二代 富二代 贫富差距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Analysis of the Adolescents'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Poor
LIU Qian, DENG Qi, XIONG Changqin, PAN Sasa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anzhou, Jiangxi 341000)
Abstract The market economy has led some people become prosperous first part of the people is very poor, produce 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that lead to the emergence of a new group in adolescents: the poor second generation rich second generation and the officer the second generation in the face of the impact of 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should distinguish between groups in the next generation, from the material and ideological level to tackle.
Key words teenagers; poor second generation; rich second generation;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1 青少年面临贫富差距的现实
有调查显示近三分之一的青少年将“贫富差距过大”列入我国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前三位,这说明青少年对贫富问题已十分关注。当前青少年面临着贫富差距的现实,甚至默认了贫富差距带来的不公。在教育公平上、在就业问题上,甚至在择偶上我们的青少年已经深刻感受到贫富差距的不公。社会上出现的“贫二代十八条标准”“小强求职记”、“拼爹游戏”……都反映了我们的青少年已认同贫富差距的存在,在这样的现实下,他们开始定位自己的人生、规划自我的将来。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走入大众化教育阶段,不论贫富都能接受高等教育。社会上的贫富差距延伸到了原本单纯大学生活,象牙塔的贫富差距日渐突显。“富二代”、“官二代”们进出学校,大都身穿名牌开着跑车,“贫二代”却为一日三餐而四处兼职谋生,却常因经验不足、思想单纯而上当受骗,为生活节衣缩食,为未来担惊受怕。同时更令人担忧的是校园中“富二代”、“官二代”、“贫二代”及中间阶层的学生,他们间缺乏了解、缺乏同理心,矛盾日渐深化,易导致校园的不和谐,冲突不断。
2 贫富差距对青少年的影响
2.1 对大学生群体的影响
大学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阶段,大学生将在此完成从生物机体意义上的“自然人”向承担一定社会责任、适应社会生活的“社会人”的转变。而象牙塔的贫富差距对他们身心有着很大的影响。贫富差距不仅仅会带来物质层面的不平等,更会造成一种心理上的“贫困”。
贫富差距使校园天然形成两大群体,富裕学生和家境贫困学生,如今也把这两个群体戏称“富二代”、“官二代”、“贫二代”,这两大群体的学生互不了解、或只从表象获知对方的信息,认知的不全面使这两个群体在同一环境里冲突不断。
(1)对贫困学生的影响。大学校园内过大的贫富差距,使得多数贫困生在人际交往中形成自卑、仇富等负面心理。他们的自尊心强烈且危险,他们会更加不愿意参加社团活动,喜爱独来独往,自我封闭、不愿与他人交往。容易形成人际交往障碍,这对他们今后进入社会十分不利。
(2)对中间阶层学生的影响。中间阶层的学生中很大一部分人有攀比心态,这些学生更多地关注物质上的超前享受,而非实际努力学习。这些学生其实家境条件并不是很好,但为在同学面前有“面子”,为融入“富裕”行列,不惜浪费父母的血汗钱,浪费自己的青春。
(3)对富裕学生的影响。很多“富二代”、“官二代”非但不同情贫困生,还经常蔑视这些同学的尊严。他们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缺乏艰苦朴素的优良品质,通过炫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在富裕学生群体中,有一些学生是因为在学业上不如其他同学,他们只能通过物质上的优越感来实现自我价值。
2.2 对社会青年的影响
对社会青年来说,他们最大的压力无非是就业问题,“贫二代”、“富二代”、“官二代”在就业上因其不同的家庭背景而存在着显著差别。在就业中学历、文凭、工作经验等等这些原本找工作应具备的主要筹码,都变成次要的了,甚至是可有可无的。现如今你父亲是谁,你家庭收入是多少……反而是这些才真正会被用人单位所重视。残酷的就业形势和越来越大的贫富差距,使社会青年陷入一场无意义的游戏,这个游戏被大家所戏称为“拼爹游戏”。贫穷的家境导致贫困青少年在这场游戏注定惨败,“拼爹”决定了贫二代悲惨的就业境遇。他们屡屡受挫,对人生产生了种种悲观情绪,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可能“破罐破摔” 或靠歪门邪道“发财致富”。那些四处碰壁的青少年,会觉得读书无用,不如有个“好爸爸”,这样的错误思想将更加盛行,对仍在校园里的青少年易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3 消除青少年贫富差距的途径
3.1 从物质层面着手缩小贫富差距
(1)教育做到公平公正。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有教无类:无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国界与华夷,只要有心向学,都可以入学受教。如今社会已逐渐变为理性社会,公正、公平的教育体制能有效改善人们的生存状态,并促进合理的社会流动。高等教育要配合国家助学政策,使这些倾向性政策落到实处,如设立多个助学岗位,努力争取社会力量帮助贫困生,使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完成学业等。此外,高校应积极提供可靠的就业信息,及时发现“贫二代”在就业成本上的力不从心,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
(2)制定倾向性政策缩小差距。为使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应制定倾向性政策减免贫困生经济负担。目前我国基本上都建立了以“奖、贷、助、减、补、勤”为主要形式的多元资助体系,对缓解贫困生的经济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我国实施的助学贷款,是资助经济困难生完成学业而实行的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但学生对助学贷款的申请还是十分困难,根本满足不了贫困生的需求。对此,相关部门和高校要做到公正、公平,特别需要一线教师做好相应的工作。对于助学贷款的申请,还应简化步骤,增大额度。在就业问题上,由于贫富差距而造成的不公平其实质是一种新的就业歧视。政府应看到这种情况的出现,努力帮助“贫二代”就业,给予他们更多的就业机会。
3.2 思想层面缩小差距
即使在物质上对贫穷青少年有支持和保障,但在心理层面并没有解决他们的问题。贫富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贫困群体努力向上,但这种激发应在正面引导下进行,我们应积极努力地引导下一代。就目前来说,我们的青少年变得越来越成熟,他们已经意识到贫富差距的存在,大多数人也在心理上接受了这个现实。对于如今的拼爹游戏,不少青少年都意识到要提高自身竞争力,才能在这个游戏中有胜算。总的来说,青少年对贫富差距的态度已趋向平和,但部分还是会有不满情绪,对贫富差距认识不正确易导致仇富等错误心态,且很可能酿成悲剧。
在思想上我们要区别对待受贫富差距下各类青少年群体,对那些因贫富差距导致自卑心理的学生,我们加强鼓励,而对那些存有仇富倾向的青年及时发现、疏导。在思想上正确引导青少年,当然还包括“官二代”、“富二代”,对于这个群体的青少年,我们应使其拥有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总之应适时关注青少年心态变化,针对不同群体进行引导。也要及时在心理层面给予他们帮助,使他们更好地面对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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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小豹。从社会学角度看大学生社会化问题[J].思想教育研究,2009(7).
贫富差距论文 篇三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居民的总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本文从我国贫富差距现状出发,进而对我国现阶段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一、我国贫富差距现状
改革开放30 年来, 我国居民生活的总体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人民生活日益改善。但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相关研究表明,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所占收入和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人和消费的份额高达50%),我国已经是世界上40个收入分配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的国家之一。
二、我国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分析
1.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产力不发达,发展经济是最主要的任务。邓小平同志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论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并成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正是在这一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公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先富起来的人也没有去带动其他人实现共同富裕,国民贫富差距逐步扩大。
2.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无论是从绝对数量上还是从税率上来看,收入高的人比收入低的人要缴纳高很多的税收。然而在我国,频繁出现在福布斯(或胡润)中国富豪榜上的中国富豪们,并没有出现在缴税排行榜的前列。这充分说明了目前中国税收制度的不健全。由于对于高收入群体缺乏合理的、必要的“限高”,导致了我国国民贫富差距的扩大。
3.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的问题。然而,同经济发展幅度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以及社会转移支付明显滞后。在这种情形下,农民、城镇的退休人员、城镇的失业人员及其亲属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足量的保障,最有可能成为贫困者,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
4.经济领域的不平等竞争。我国贫富差距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经济领域中存在着许多不平等竞争。不平等竞争表现在很多方面,最突出的是一些部门、行业,甚至一些个别的社会成员,能够通过垄断经营获得垄断利益或高额利润,而其他的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却没有这样的权力,比如,一些借助国家特许经营的垄断行业就获得了“暴利”,因此最终形成了非常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5.经济运行机制不健全。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套健全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通过权力寻租,投机和非法、违法经营,造成不合理的贫富分化,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悬殊。根据有关专家粗略计算,各种非法收入在全国范围内大约使基尼系数上升31%左右。
三、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对策
1.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注重初次分配的公平。初次分配是在全社会各种微观单位内部分散进行的分配。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初次分配的数额要比二次分配大得多,初次分配的大格局一旦确定下来,二次分配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只能通过财政收支和转移支付手段在局部或一定环节上作出调整和修正。因此,初次分配就要注重公平。要逐渐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劳动要素报酬水平,提高劳动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提高工资在成本中的比重。
2.改革税收制度,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一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应及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相对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对高收入者实行累进税率,并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向贫困地区、弱势群体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援助。二是改革完善财产税。应尽早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物业税。对于一些高收入群体的奢侈消费项目,如高尔夫球、桑拿、健身等,可以考虑开征特别消费税。
3.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当前的重点是尽快建立对困难群体的利益保障机制,尽快制定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困难企业解决社会保险金和医疗费等的拖欠问题。加紧研究《企业工资条例》,对工资的确定原则、依据、拖欠工资等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低收入者的收入受法律保护。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救助机制。
4.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力度。垄断企业凭借对资源和市场的控制,通过垄断价格形成高额垄断利润,从而维持了本行业的高收入水平,这种现象很不公平。我们要加强对某些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引进竞争机制和竞争主体,打破行业垄断。通过《反垄断法》来有效地约束垄断经营行为,对垄断企业的定价权实行严格监督,对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实行高于一般行业的税率,使其获得的超额利润收归国有。
5.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要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强化对掌握权力和掌握公共资源的公务人员和机构的监督和约束,铲除腐败,缓解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依法严惩侵吞国家财产及以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谋取私利的一切腐败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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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毅夫:以初次分配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J]. 党政干部文摘,2007(6)
[3]林彬:由基尼系数引发对中国现今贫富差距问题的思考[J].现代商业,2007(17)
贫富差距论文 篇四
一、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
1、贫富差距的拉升幅度过大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0%,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1978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相当于农村收入的2.57倍。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收入差距趋于缩小。然而从1986年开始,城乡差距又开始扩大。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1。二是垄断性行业和非垄断性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由于某些行业的垄断地位,2000年,按大行业分类,最高收入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是最低收入行业的2.63倍。如果考虑到行业的制度外收入,差距还会更大一些。三是区域间收入差距过大。198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相当于东部地区的76.5%和69.1%;1998年下降到65.1%和42.5%。
2、贫富差距拉大的过程中,非规范性收入甚至非法收入问题突出
在贫富差距拉大的过程中,不规范收入甚至非法收入的存在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权利参与财产和收入的分配,缺乏必要的规则和监督而出现的政府不规范分配行为以及违法腐败行为,导致总体收入差距拉大17%左右。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偷漏税、企业内部分配混乱、腐败官员的非法收入和过度行政审批及垄断性收入对总体收入差距拉大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0%、20%、15%和10%左右。
3、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权利缺乏保障
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进入社会生活时应当有一个基本的平等起点,亦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具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的生存权利、平等的工作权利、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等等。而我国的现状是:如果用国家贫困线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目前低于收入贫困线的人口比例为4.6%,在发展中国家当中属于贫困人口比例很小的国家;但是,如果用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发展中国家贫困人口的标准即每日生活水准低于1美元的标准来看,中国目前低于收入贫困线的人口比例则高达16.6%,在一些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当中属于贫困人口比例偏高的国家。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对中国的稳定已经构成了威胁,贫富差距不断的扩大,将会严重阻碍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贫富差距形成的原因
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城乡贫富差距的根本原因
在我国总人口中,中等和高收入者比重不大,大量的是低收入者,他们主要生活在农村。我国的贫富差距,首先体现为城市与农村的差距,而我国农村落后、贫困的现状,则主要是由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虽然农村贫穷落后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现象,但我国更有其特殊情况: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人口增加了两倍,原本稀缺的耕地又大量减少,剩余劳动力数以亿计,加之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必然低下。另外,我国最为贫困的人口主要分布在条件最差的农村地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差,发展经济非常困难,这些地区还处在自给或半自给经济中
2、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政策性因素,是贫富差距形成的重要原因
在改革之初,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鼓励人们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手段致富,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先富与共富”政策的实施,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打破中国经济发展的桎梏,让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确实有一部分人,得风气之先,敢闯敢干,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抓住了机遇,实现了先富。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钻了制度和政策不完善的漏洞,投机取巧实现了暴富。更有一部分人是通过权力寻租,甚至是富了起来。因此,现在的问题是,这一政策没有得到完整的落实。先富起来的人并没有去带动其他人实现共同富裕,从而拉大了相互之间的贫富差距。
3、初级阶段的分配政策,是导致贫富差距的关键原因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产力不发达,治穷是最主要的任务。邓小平同志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因此,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由于没能完全理解邓小平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论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并成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成为我国在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而这一分配原则,直接导致了社会分配的巨大差距。该理论的支持者认为,只要效率问题解决了,公平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公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国人的重视,国民贫富差距的扩大就成为了必然的结果。其实,效率和公平从来都不矛盾,只讲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做法,最终导致的结果不仅会失去公平,而且也会丧失效率
4、经济运行、社会保障及税收等制度尚不健全,是造成贫富差距的制度性原因
一是经济运行机制不健全。我国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套健全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能够投机钻营,非法、违法经营和权力资本化,造成不合理的贫富分化,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悬殊。根据有关专家粗略计算,各种非法收入在全国范围内大约使居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上升31%。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除了合理的税收制度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同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的问题。然而,同经济发展幅度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以及社会转移支付明显表现出严重的滞后。在这种情形下,农民、城镇的退休人员、城镇的失业人员及其亲属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足量的保障,最有可能成为贫困者,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
三、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1、正确认识当前贫富差距的现状,营造收入分配公平的环境
在分配领域,追求效率是正确的,但绝不能以失去公平为代价,因此,必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构建一种新型的收入分配公平关系。首先,创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让所有的人在享有平等自由的前提下,获得均等的地位、权利、和财富的机会。创建公平竞争的环境,一是要给予公民迁徙自由权,消除不利于人口流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二是开放更多的行业部门,让经济主体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三是把所有的工作岗位向劳动这个平等地开放,建立择优录用的竞争机制,从而实现就业机会的公平。其次,采取必要的措施,弥补劳动者在获取机会能力上的缺陷。由于现阶段社会条件存在差异,劳动者禀赋也存在差异,因此政府要努力发挥公共财政作用,弥补劳动者在获取机会能力上存在的缺陷,提升劳动者获取同等就业机会的能力。仅靠市场机制不会实现社会公平,公平是政府该做的事,要在分配中寻找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点,为公民营造收入分配公平的环境。
2、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
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在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采取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积极措施,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除以上讲到的要消除城乡户籍限制外,政府财政要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改变农村基础设施长期落后的局面。采取更多的惠农政策,拓宽农民增收的途径。现在,中央已宣布全部免除农业税,要防止“税免费增”局面的出现,也要防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抵销农业税减免而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对此,政府要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使中央的惠农政策确实使农民得实惠、农村有新貌。
3、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在低收入者人群中,除农民外,还有大量的城镇下岗职工、困难企业的在岗工人以及老弱病残者等等,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甚至还赶不上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这是极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政府在阶层之间转移支付的作用,调节高低收入者的差距。一是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要通过规范收入分配方式,将各种非货币收入货币化,并将各种经济活动及居民收入都能纳入政府有效管理的体系范围。目前我国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这充分说明我国财税制度的不合理,这也是我国贫富差距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除了提高起征点外,更为关键的是加大对高收入者纳税情况的监管力度,做到应征尽征,同时扩大税种,如尽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品消费税等等,规范和调节高收入。二是努力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除完善税收制度调节高收入外,还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如,除了完全免除农民的各种税费以外,还要给农民尤其是种地农民大量的补贴;大幅提高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大幅提高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
贫富差距论文 篇五
在判断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现象时,固然不能简单运用某个指标如基尼系数的具体状况来得出整体性的评估。比如,有学者认为,如果将购买力的参数考虑进去,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没有那么严重,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被夸大了。不能否认,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除了前述参数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个缓解贫富差距的参数,即:同规模较小的国家或地区相比,像中国这样规模庞大、人群之间和地区之间隔离程度较高的国家,对于同等程度的基尼系数的承受力相对来说比较强。
问题在于,对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来说,还有着更多的、不可忽视的、加重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参数)。正是这些加重性重要影响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现象更加严重。客观、全面地来看,如果说中国的贫富差距现象在某种条件下被夸大了的话,那么,在更多的情况下这一现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种种问题被人们明显地低估或掩盖了。
这些对于贫富差距现象具有加重性重要影响的因素(参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灰色收入的分量过大。目前,由于规则体系的不健全,使得灰色经济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比如,税务专家的研究显示:2002年根据中国含税GDP倒算,企业有3000-4000亿元该交纳的税没有收上来。于是,这样一项巨额的本应属于公共资源的资金便流向了少数群体和个人。如果再加上不可能纳入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的地下经济、各种公益事业的乱收费、权力寻租等现象,中国现阶段的灰色经济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大量的灰色经济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灰色收入。而在大量的灰色收入当中,人数少却居于优势位置的社会群体必定会占据一个高比例的份额。这样一来,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问题必定会被加重。现在公布的中国基尼系数一般为0.46左右。如果再将灰色收入的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当在0.5以上。正如经济学家刘国光所指出的那样,已公布的基尼系数,难以计入引发人们不满的不合理、非规范、非法的非正常收入。如果把这些因素计算在内,则基尼系数又会加大,在原来0.4-0.5之间又升高0.1左右,即比现在公布的基尼系数增大20%以上。另外,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的合作调查也显示,大陆的基尼系数是0.53或0.54左右。
第二,社会群体资产之间的差距扩大速度过快。现在人们对于贫富差距问题的关注,多是从收入差距的角度着眼,几乎将贫富差距等同于收入差距。实际上,居民在资产方面的差距也是衡量贫富差距状况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一般来说,当人们的温饱问题解决以后,对于日常耐用消费品以及住房等固定资产的需求程度将会越来越高。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购买日常耐用消费品以及住房等固定资产支出的大幅度加大,意味着其基本的生活成本大幅度增加。而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在住房等固定资产方面的优势,虽然也意味着其生活成本的增加,但同时更意味着其资产收益的增加和资产变现能力的提高。由此可见,在一个社会当中,居民之间如果在资产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那么,对于这个社会长期的不公正态势将起着一种明显的维持和加重的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同收入差距迅速扩大的现象相比,中国居民在资产方面贫富差距扩大的速度更快。根据经济学家赵人伟和李实等人的研究成果,1995年至2002年期间,中国个人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从0.4上升到0.55,上升幅度高达近40%。如果我们再将2002-2005年房价急剧上涨的因素一并考虑进去,那么中国现在的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之间、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毫无疑问地就更加严重。
第三,大量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底线保障的缺乏。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底线能否得到保障,是基础性的民生问题,涉及到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是否具有最为基本的前提和平台的问题。对于大量的低收入者来说,它属于兜底性的社会保护,可以确保其基本生存状态不至于恶化到难以生存的地步。同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我国香港、东欧、俄罗斯以及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恰恰缺少这样一个兜底性的社会保护。以俄罗斯为例。俄罗斯从前苏联时期开始,就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俄罗斯在急剧转型时期出现了大量的贫困者,但是,这些贫困者在基本生活资料、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方面能够得到基本的保证,其基本的生存问题不至于恶化到难以为继的地步,从而也保证了这些贫困者不至于变成激烈的反社会力量。在这方面,我们国家的具体状况不容乐观。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四位,财政收入突飞猛进,外汇储备更是居于世界第一的位置。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为世界倒数第一。我国现在只有15%的社会成员享受到公共卫生保障;大量的社会成员缺少起码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享受不到足额的、政策所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中国最大社会群体的农民从总体上来说没有社会保障;大量的城市居民更是购买不起起码的住房。“就学难、看病难、住房难”成为新的“三座大山”。应对风险能力的缺乏,使得大量社会成员的生存条件十分脆弱。正是由于社会对贫困者和低收入者缺少一个兜底性的社会保护,所以,对于大批的贫困者来说,其基本生存状况恶化到什么地步,向下变化的空间有多大,没有限度,难以预期。进一步看,这就使得中国现阶段贫富差距问题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更加严重: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宗旨难以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难以达到;更有甚者,大量社会成员对于改革发展的认同程度难以明显提高,社会团结合作程度容易降低,诱发社会动荡的因素容易迅速增加,社会整体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严重降低。显然,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中国就难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难以渡过改革发展最为艰难的时期。第四,成因当中不公正成分过多。客观地讲,造成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现象的原因是两个方面,既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原因,又有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就其历史原因而言,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是难免的。比如,经济的发展使得一些新的经济板块迅速成长,而“朝阳”产业领域当中人们的收入水平一般要高于“夕阳”产业领域中人们的收入水平。再如,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居民的财产收入除了少量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外,几乎没有什么财产收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投资渠道的增多,居民的财产收入如股票、房产等方面的收入,特别是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增长很快,而且其具体的分布也越来越趋于不均衡。值得注意的是,同历史原因相比,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的后一类原因即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几乎是覆盖了各个行业、各个领域。这里所说的非正常的因素中的“非正常”主要是指通过不规则的方式,或者是不公正的方式而拉大了贫富差距。现在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人们在努力的起点、机会和过程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公问题,比如,正常社会流动渠道的不畅,身份制,行业垄断摘要:对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来说,还有着更多的、不可忽视的、加重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参数)。正是这些加重性重要影响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现象更加严重。客观、全面地来看,如果说中国的贫富差距现象在某种条件下被夸大了的话,那么,在更多的情况下这一现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种种问题被人们明显地低估或掩盖了。
在判断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现象时,固然不能简单运用某个指标如基尼系数的具体状况来得出整体性的评估。比如,有学者认为,如果将购买力的参数考虑进去,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没有那么严重,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被夸大了。不能否认,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除了前述参数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个缓解贫富差距的参数,即:同规模较小的国家或地区相比,像中国这样规模庞大、人群之间和地区之间隔离程度较高的国家,对于同等程度的基尼系数的承受力相对来说比较强。
问题在于,对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来说,还有着更多的、不可忽视的、加重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参数)。正是这些加重性重要影响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现象更加严重。客观、全面地来看,如果说中国的贫富差距现象在某种条件下被夸大了的话,那么,在更多的情况下这一现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种种问题被人们明显地低估或掩盖了。
这些对于贫富差距现象具有加重性重要影响的因素(参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灰色收入的分量过大。目前,由于规则体系的不健全,使得灰色经济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比如,税务专家的研究显示:2002年根据中国含税GDP倒算,企业有3000-4000亿元该交纳的税没有收上来。于是,这样一项巨额的本应属于公共资源的资金便流向了少数群体和个人。如果再加上不可能纳入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的地下经济、各种公益事业的乱收费、权力寻租等现象,中国现阶段的灰色经济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大量的灰色经济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灰色收入。而在大量的灰色收入当中,人数少却居于优势位置的社会群体必定会占据一个高比例的份额。这样一来,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问题必定会被加重。现在公布的中国基尼系数一般为0.46左右。如果再将灰色收入的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当在0.5以上。正如经济学家刘国光所指出的那样,已公布的基尼系数,难以计入引发人们不满的不合理、非规范、非法的非正常收入。如果把这些因素计算在内,则基尼系数又会加大,在原来0.4-0.5之间又升高0.1左右,即比现在公布的基尼系数增大20%以上。另外,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的合作调查也显示,大陆的基尼系数是0.53或0.54左右。
第二,社会群体资产之间的差距扩大速度过快。现在人们对于贫富差距问题的关注,多是从收入差距的角度着眼,几乎将贫富差距等同于收入差距。实际上,居民在资产方面的差距也是衡量贫富差距状况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一般来说,当人们的温饱问题解决以后,对于日常耐用消费品以及住房等固定资产的需求程度将会越来越高。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购买日常耐用消费品以及住房等固定资产支出的大幅度加大,意味着其基本的生活成本大幅度增加。而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在住房等固定资产方面的优势,虽然也意味着其生活成本的增加,但同时更意味着其资产收益的增加和资产变现能力的提高。由此可见,在一个社会当中,居民之间如果在资产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那么,对于这个社会长期的不公正态势将起着一种明显的维持和加重的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同收入差距迅速扩大的现象相比,中国居民在资产方面贫富差距扩大的速度更快。根据经济学家赵人伟和李实等人的研究成果,1995年至2002年期间,中国个人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从0.4上升到0.55,上升幅度高达近40%。如果我们再将2002-2005年房价急剧上涨的因素一并考虑进去,那么中国现在的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之间、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毫无疑问地就更加严重。
第三,大量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底线保障的缺乏。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底线能否得到保障,是基础性的民生问题,涉及到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是否具有最为基本的前提和平台的问题。对于大量的低收入者来说,它属于兜底性的社会保护,可以确保其基本生存状态不至于恶化到难以生存的地步。同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我国香港、东欧、俄罗斯以及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恰恰缺少这样一个兜底性的社会保护。以俄罗斯为例。俄罗斯从前苏联时期开始,就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俄罗斯在急剧转型时期出现了大量的贫困者,但是,这些贫困者在基本生活资料、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方面能够得到基本的保证,其基本的生存问题不至于恶化到难以为继的地步,从而也保证了这些贫困者不至于变成激烈的反社会力量。在这方面,我们国家的具体状况不容乐观。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四位,财政收入突飞猛进,外汇储备更是居于世界第一的位置。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为世界倒数第一。我国现在只有15%的社会成员享受到公共卫生保障;大量的社会成员缺少起码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享受不到足额的、政策所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中国最大社会群体的农民从总体上来说没有社会保障;大量的城市居民更是购买不起起码的住房。“就学难、看病难、住房难”成为新的“三座大山”。应对风险能力的缺乏,使得大量社会成员的生存条件十分脆弱。正是由于社会对贫困者和低收入者缺少一个兜底性的社会保护,所以,对于大批的贫困者来说,其基本生存状况恶化到什么地步,向下变化的空间有多大,没有限度,难以预期。进一步看,这就使得中国现阶段贫富差距问题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更加严重: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宗旨难以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难以达到;更有甚者,大量社会成员对于改革发展的认同程度难以明显提高,社会团结合作程度容易降低,诱发社会动荡的因素容易迅速增加,社会整体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严重降低。显然,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中国就难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难以渡过改革发展最为艰难的时期。第四,成因当中不公正成分过多。客观地讲,造成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现象的原因是两个方面,既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原因,又有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就其历史原因而言,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是难免的。比如,经济的发展使得一些新的经济板块迅速成长,而“朝阳”产业领域当中人们的收入水平一般要高于“夕阳”产业领域中人们的收入水平。再如,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居民的财产收入除了少量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外,几乎没有什么财产收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投资渠道的增多,居民的财产收入如股票、房产等方面的收入,特别是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增长很快,而且其具体的分布也越来越趋于不均衡。值得注意的是,同历史原因相比,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的后一类原因即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几乎是覆盖了各个行业、各个领域。这里所说的非正常的因素中的“非正常”主要是指通过不规则的方式,或者是不公正的方式而拉大了贫富差距。现在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人们在努力的起点、机会和过程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公问题,比如,正常社会流动渠道的不畅,身份制,行业垄断,同工不同酬,权力寻租,国有资产向个人一方的流失,公权不恰当的扩张,等等。起点、机会和过程的不公正,必然会造成结果的不公正,导致贫富差距的迅速扩大。由此可见,民众之所以对贫富差距过大现象十分不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如今过大的贫富差距主要地并不是社会成员能力的差异和努力程度的不同而形成的,而更多地是由不合理、不公正的因素所造成的,因而往往缺乏基本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依据。正因为如此,所以,民众对于贫富差距过大现象的接受度和容忍度较小。
第五,社会焦虑现象的推波助澜。中国现在正处在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在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社会成员充满了强烈的利益冲动,却没有一整套相应的可以遵循的规则体系;并且,社会群体的利益结构和社会位置正处在大规模重新洗牌的过程。所以,社会成员经济和社会的位置往往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就会出现一种大起大落的状况,比如一夜暴富或者是一夜间下岗失业两种截然相反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就会产生各种反差明显的示范效应。于是,大量的社会成员往往是无章可循,对于自己的未来前景往往具有一种不确定的感觉,人们无法预料自己将来的具体处境,惟恐一步赶不上就步步赶不上,心里不踏实。这一切,进而使整个社会迷漫着一种焦虑不安的情绪和浮躁的社会氛围,使社会焦虑成为中国现阶段一个比较明显的时代特征。在社会焦虑的背景之下,一方面,在社会心理的层面上,社会焦虑往往会产生一种晕轮效应,即:加重、放大贫困者以及低收入者对贫困问题的感受,加剧大多数社会成员对贫富差距问题的不满和恐惧。另一方面,在社会经济领域,社会焦虑往往引发形成大量的越轨行为,形成大量的无序现象,使得一些占据优势位置的社会群体更加容易、更加倾向于通过违规的利益驱动行为来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从而更加拉大了贫富差距。
第六,民众权利意识的逐渐形成。从历史上看,中国人对于公正问题一直特别看重,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大同思想影响深远。在建国以后的30年,平等成为整个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一种基本价值取向。尽管这种大同思想和平等观念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的色彩,并严重削弱了社会活力,但是,它毕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中国人对于公正问题具有一种特别的向往、一种特别的情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前述思想和观念经过扬弃,逐渐转换成一种强调个体人所应当具有的一种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平等权利意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维权意识迅速增强。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展开,农村的封闭状况开始大幅度改观,人数众多的农村居民的利益诉求和维权意识也在迅速增强,以往在制度和观念层面上农民低城市人一等的现象正在消失。如今,“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已经写入《宪法》当中。应当承认,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而且,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准的不断提高,社会成员对于自身生活水平的平均期望值也在相应提高。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民众难以容忍过大的贫富差距,更难以认同由过大的贫富差距所造成的不公正的社会等级身份序列结构。所以,过大的贫富差距只能造成民众的强烈不满,招致民众层面的广泛抵触。
贫富差距论文 篇六
一、我国贫富差距现状
2011年1月份,我国内地GDP达到58786亿美元,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也有望突破4000美元关口。但同时,我国内地的贫富悬殊也创下历史新高。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中国的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前的0.16升至目前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越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水平。中国人民大学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56。尽管数据不一,但是有一点是公认的,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要高于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处于历史最高点。贫富差距悬殊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诱因之一。贫富差距问题体现在许多方面,然而以下两方面尤为突出。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不同阶段也经历了不同的变化,总体呈扩大趋势。具体情况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逐步扩大趋势。
(二)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
在我国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不同的地区都在努力推进经济建设进程,然而,由于区位优势,资源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差异,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迥然不同,其总体趋势是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迅速,中西部发展较为缓慢,由此形成了我国经济发展东、中、西三级梯度的情形。根据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东部地区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为23153.21元,中部地区为15539.39元,西部为15523.03元。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953.21元,中部为14367.11元,西部为14213.47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尽管我国始终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但东中西地区间差距还是十分明显的。
二、造成我国贫富差距的原因
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并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多种因素相互交叉,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一)市场竞争带来的贫富差距
我国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然就要引进竞争机制。竞争是效率的重要保障,而只要有竞争,就会有优胜劣汰,贫富差距就会拉开。可以说,部分贫富差距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结果。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改革的着眼点始终放在效率层面上,坚持效率优先。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以效率为先的市场机制的确立,是社会财富迅速积累的源泉与动力。
(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产生的贫富差距
贫富差距扩大也是长期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的结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制度逐步取代过去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这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提供了可能性。
另一方面,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选择的渐进改革、区域倾斜、递次开放的非均衡的经济发展战略,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城乡与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
来看一下城乡差距的例子,刘易斯较早地揭示了发展中国家并存着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的农业和以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化工业部门。两部门之间由于生产效率的差异,劳动力从传统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由于发展中国家农业中存在着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剩余劳动力,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非农业化转移能够促使二元经济结构逐步消减。费景汉、拉尼斯修正了刘易斯模型中的假设,在考虑工农业两个部门平衡增长的基础上,完善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二元经济发展思想。二元经济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经济增长是生产要素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流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的差距,导致劳动要素从低收入的农业部门向高收入的城市工业部门流动。因此,收入不均等是启动和加速二元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同时收入分配不公也是经济开始增长的必然结果。伴随着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潜在的剩余劳动力消失,劳动成了稀缺要素。工人的收入就会增加,而资本就成为较为充裕的生产要素,其收入份额就会下降。这样以劳动力的过剩变为短缺为转折点,收入差距由上升的趋势变为下降的趋势。
通过上文的图表也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并未随着经济增长而逐步缩小,而是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我国经济的二元结构明显,但是结合我国国情发现,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并未实现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例如,我国以户籍为核心的城乡分割的制度使二元结构制度化。户籍制度门槛决定的歧视性就业政策、歧视性社会保障措施等导致劳动力的流动受到限制。
贫富差距论文 篇七
[关键词] 贫富差距 基尼系数 收入差距
一、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果。实现了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然而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中国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贫富差距问题。如何能在实行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同时,兼顾公平,实现共同富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学者为了合理研究我国贫富差距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存在的研究贫富差距的应用比较多的计量经济方法主要有三种:直接计算法、等分法、收入墒等。国内教材对于基尼系数的计算方法通常比较复杂、难懂,目前提供基尼系数简便算法的有两篇论文,一篇是由山西农业大学经贸学张建华教授在其名为《一种简便易用的基尼系数计算方法》中阐述并推倒的基尼系数的简便运算,着眼点在于用更容易理解的方法对应不同的收入人群进行的计算。另外一篇是浙江工商大学的胡祖光在《基尼系数理论最佳值及其简易计算公式研究》介绍的简便算法 。两种方法的基本原理相近,只是胡祖光的方法更简便,能够在数据不完全的情况下对基尼系数进行简便运算,在短时间内得出贫富差距的变化趋势,正适合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二、理论基础
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洛伦兹提出了洛伦茨曲线,洛伦茨曲线能粗略的表示贫富差距,意大利经济学家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基尼系数将其量化,能定量的计算贫富差距情况。基尼系数的计算方法多是从基尼的定义中推倒出的计算洛伦兹曲线的方法,目前存在的研究方法的相当多。包括等分法、收入“熵”法、积分法等方法。比较基础的方法是,基尼提出的基尼系数衡量法,是根据基尼系数的取值在0至1之间取值,来判断贫富差距情况。如果基尼系数为0,说明收入分配完全平等;如果基尼系数等于1,则说明收入分配绝对的不平等,介于0和1之间,越接近1,则说明分配越不公平,即显示贫富差距越大。简便算法中通过五分法的简化算法对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及分配进行分析计算,得出测度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此种计算方法相对更简便,能够在短时间内计算出基尼系数,有利于宏观比较,同时用其计算方法与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相差也比较小。由于篇幅及数据收集的限制,本文不赘述推导方法,如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看原文。本文将对2002年~2007年的基尼系数进行比较,得出结论为我国近几年的基尼系数确实在上升,贫富差距有逐渐加大。
三、我国城镇基尼系数的计算与分析
简便算法推导的基本原理是将洛伦兹与坐标轴组成的图形分成N份,然后根据基尼系数的解法,将基尼系数与曲边三角形建立关系,然后求解曲边三角形面积。在求解面积的过程中,采用N个曲边三角形加和的方法,其经济意义就是将社会上收入不同的人群都包括进此公式中进行计算。按照等差级数的求法,推导出最佳计算方法,再按照五分法的计算思路,求出最终的计算基尼系数的近似数学公式:
g=P5-P1
收入最高的20%人群占全国收入的百分比与收入最低的20%的人群占全国人口百分比的差值即为基尼系数。由于我国统计年鉴中提供的数据是城乡分别计算的,并且公布的数据方式有所差别,所以在利用此公式计算我国的基尼系数时,其基本前提是以最穷的20%的人口在农村,最富的20%的人群在城市,当然此种前提假设有其存在的条件,此处不详加评论。然后按照基尼系数的简易公式:
g=P5-P1
其意义是:基尼系数近似地等于五分法中收入最高的那组人的收入百分比与收入最低的那组人的收入百分比之差。用近似的基尼系数计算公式g=P5-P1计算所得的数值g比用精确的基尼系数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数值G大(B-2m)P5。此项中B与2m相比大不了多少,再被分母5除一下就更小,故此项可以忽略不计。上文介绍的即为胡祖光在《基尼系数理论最佳值及其简易计算公式研究》中介绍的计算基尼系数的最佳简便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省略/tjsj/ndsj/)的数据并应用简便算法分别算出2002年至2006年的基尼系数如图表所列。
从上述结果不难看出,中国近五年的基尼系数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即贫富差距持续上升。但是我们可以从目前国内的政策中看出,贫富差距将会越来越小。
四、结论
从上面的分析不难发现,中国城乡差距较明显,但国家政策正在使差距扩大速度放缓。笔者个人认为城乡差异以及地区差异是引起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家现在的宏观调控政策正是以缩小这种差距为主要方向,因此从长远角度来看,这种差距将逐渐缩小。同时应该看到中国基尼系数不断增大的同时, 经济仍保持持续高速增长,贫困人口不断降低, 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在增加, 人民生活状况普遍改善。
参考文献:
[1]胡祖光:基尼系数理论最佳值及其简易计算公式研究。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2]邢立宁 陈英武:贫富差距分析和实证研究。Well-off Society Strategies and Systems Engineering--Proceedings of the 13th Annual Conference of System Engineering Society of China,2004
贫富差距论文 篇八
关键词:贫富差距 原因 对策
贫富差距的扩大日益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和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对于我国贫富差距问题的研究,也随之成为学术界研讨探析的热点。探明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研究其原因,并寻求对策是探析我国贫富差距问题的核心内容。
一、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
我国贫富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行业之间等三个方面。
1、城乡之间
虽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直是我国的基本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亦得到长足的发展,但是农村的发展水平仍滞后于城市,城乡贫富差距日益扩大。
我国城乡之间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居民收入间差距。国家统计局在“21世纪论坛”2005年会议上提供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1997年之后明显扩大。尽管国家采取了多种惠农措施,但城乡差距还维持在3.21:1;而根据《2007年农村经济绿皮书》,2006年中国平均的农民工生活质量指数为0. 532,这表明农民工生活质量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53.2%。
教育卫生差距。截至目前,城镇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乡村的3. 4倍、6. 1倍、13. 3倍、43. 8倍、68. 1倍;而在公共卫生方面,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仅有10%左右,90%以上的农民只能自费医疗,而城市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则为42%。
政府公共投入差距。用于农业的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到2003年仅占7.12%。而2003年,仅是针对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的财政性补贴支出,就超过了国家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
社会保障差距。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使城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而在农村,几乎没有任何切实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居民的贫困人口仅能依靠自食其力或乡邻周济勉强维持生计。
2、地域之间
我国地域之间的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东部和中西部之间。
从生产总值上看,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2005年,作为人均生产总值最高的上海,已经达到51429元人民币处于上中等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而最低的贵州省仅为5206元人民币,仍处于低收入国家水平,两者相差近10倍。
从投资上看,2005年,上海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9458元,其次依次为北京、天津、浙江、内蒙古、江苏、辽宁和山东,而排名末位的贵州省仅为2720元,不足上海的1/70。
从消费看,2005年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最高的北京,已达到18873元,最低的贵州仅为1627元,不到北京的1/110 。
从出口看,2005年上海人均出口额多达5102美元,名列第一,而贵州省仅有23美元,排名最后,两者相差228倍。人均出口额排名前10位者,大为东部地区省市。
3、行业之间
我国行业之间的贫富差距主要表现为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收入差距悬殊。当前我国的垄断行业主要包括集中在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石化、金融、保险、烟草、煤炭、房地产等部门。这些垄断性行业凭借其垄断的经营地位及国家的特殊保护,攫取了高额的垄断利润,使行业之间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以2006年各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例,垄断行业已达到4万元,而最低的农林牧渔业不到1万元。
二、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分析
我国贫富差距是由多重因素造成,概括起来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因素
我国地域辽阔,地貌复杂,不同的自然条件对当地经济有着直接的影响。我国大部分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环境恶劣,资源匮乏、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自解放以来的50年间,西部地区平均受灾面积达9000多万亩,约占西部地区耕地面积的近1/5。近10年来,年均受灾面积达1. 16亿亩,其中仅旱灾就占80%。
而我国贫困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通常要高于其他地区。过快的人口增长直接导致了人均收入和人均资源的减少,社会设施的相对缺乏,引发资源滥采、水土流失、土壤质量恶化、沙漠化和自然灾害频发。调查显示,69.9%西部生态脆弱县是贫困县。许多地方陷入了“贫困――人口增长――环境恶化”的贫困恶性循环的怪圈。
2、经济因素
社会的经济制度决定了人们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分配和消费。在我国,所有制变革、分配制度创新、市场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等,是贫富差距问题产生并扩大的根本原因。
从所有制上看,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必然使拥有经济资源的主体多样化,从而使社会财富占有的差异化。所有制结构格局的变化,使得不同所有制单位职工的收入对比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可以说,所有制转型的过程,就是贫富差距问题产生乃至激化的过程。只要制度允许人们不平均地占有社会经济资源,那么贫富差距的产生和扩大就是一种必然。
从分配制度上看,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贫富差距的产生都是必然的。尤其由于强调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而生产要素上明显的不平均,收入差距必然迅速扩大。且现阶段,通过劳动报酬分配的比重己大大减少。在宏观和微观调控手段乏力,社会再分配机制极不健全、远未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收入分配,必然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
从市场体制上看,市场经济是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经济体制。在竞争中占有一定优势的市场主体就能获得越来越多的资源,积聚越来越多的财富;在竞争中失败者支配的资源会越来越少,成为弱者。因此,市场经济自身就有扩大贫富差距的作用。并且,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仍未完善,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难免为一些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留了一些余地,而同时剥夺了另一些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使贫富差距急剧扩大。
3、政治方面的原因
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仅有几十年的历史,许多具体政治制度仍处于草创阶段。一方面,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使行政垄断十分严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一次会议上指出:“目前,电信、电力、保险、金融、烟草、水电供应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可能在5-10倍之间。”另一方面,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为“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 现在,我国的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民主监督渠道不畅通,政府的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金钱化现象严重。“权钱交易”以及由此所带来的触目惊心的腐败现象,是导致中国贫富差距的扩大化的一个不容回避的因素。
三、贫富差距问题解决的对策
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带来了许多的社会问题,成为社会不稳定的诱发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须从改革税收制度、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多方面入手。
1、改革税收制度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中,直接税占的比重很低,不利于通过税收来缩减贫富差距,应扩大直接税的比重。且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是个人,未能充分考虑每个居民的家庭负担和支出等不尽相同的现实性因素,“一刀切”的纳税政策,产生了纳税人之间实际的税负不均问题,不利于缩小各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
截至2007年底,我国个人资产超过了100万美元的居民已有41.5万。这表明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已经具备了现实的经济基础和税源条件,从而可以调节高收入者的财富水平,弱化财富的累积效应,缩小贫富差距。
2、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正如阿瑟・刘易斯所说:“政府的失败可能是由于它们做的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的太多。”而在我国,由于受传统思维的束缚,政府过多的介入经济的现象严重干扰了市场的正常发展。因而,在市场经建设济过程 ,资源配置应逐渐由政府主导转向由市场机制主导转变。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就必须减少不规范的行政干预,积极建设有限政府。同时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最终形成“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3、完善公务员申报制度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个国家的反腐败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加强对个人特别是公务员收入的法律监督,对于阻止权钱交易,控制贫富差距扩大,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反腐形势日剧严峻,迫切需要将公务员的收入申报公示从纪律性要求提升到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其监督范围不应仅限于公务员个人的收入和财产,还应包括家庭及近亲属的各种财产收入。同时,加强立法,形成科学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滋生和权力寻租的“空间”。
四、加强初级分配监管
贫富差距的产生,不仅与我国再分配制度不完善有关,而且初次分配及其不公平也是极其重要的原因。 保障初次分配上的公平,对缩小收入差距意义重大。因此,国家进一步要规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工资的发放,尽快使职工福利和收入货币化、工资化,逐步将暗补转变为明补,将个人消费从社会集团消费中剥离出去。增强国企负责人薪酬的透明度,推广年薪制,使岗位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形成内部的分配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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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差距论文 篇九
「关键词社会公正/研究/述评
当今国内的社会公正(正义)问题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此之前的30年间,国内有关当代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公正问题研究基本上是一个空白地带[1]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全面展开,社会公正问题已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国内的社会学者以其独特的学科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2]学者们充分认识到作为一个社会的根本价值尺度和基本规则体系,社会公正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本文尝试从研究背景、研究思路等角度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社会学界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主要研究成果做一文献回顾式梳理。
一、问题产生的背景
笔者认为,社会公正问题之所以逐渐成为国内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焦点议题,其背景及原因主要是:第一,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急需社会公正理论。近年来,国内学者正在普遍形成一种共识,即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其中的一些趋势已开始定型化,事实上,这些变化早已超出了那些认识改革过程的旧思维框架,旧思维已无法把握新出现的社会问题。[3]这就是,一个“高风险社会”正在到来。这必然会对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变化中的社会生活向政策制定者和思想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社会公正问题。孙立平指出,中国的改革进行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如果把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作为一个分界,可以看出,前后两个阶段改革的逻辑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是我们在讨论和推进今天的改革时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一个因素。[4]吴忠民也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尽管中国社会在某些同公正相关的部位也取得了一些明显的进展,比如,机会平等的理念与准则在中国社会开始初步形成,但不能否认的是,中国社会在公正的许多方面出现了令人担忧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发展的成果,进而对于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需要社会公正理论。[5]第二,社会学的深层理念。社会学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科学的传统其实就是一个关怀社会公义和平等的传统。[6]郑杭生认为,社会学的深层理念不是别的,就是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这里,增促社会进步,就是增加和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成员个人的全面发展;减缩社会代价,就是指尽管社会代价是不可避免的,但人们可以研究如何把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缩小到最小范围的办法。大多数社会代价往往是由社会弱势群体来承担的,这就是社会学特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关注没有话语权或话语权很少的“沉默的大多数”的渊源。[7]李强也指出经济学更多强调效率,而社会学更多强调公平;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强调经济效益和利润,社会学实际上是相对于经济学而言的,社会学强调的是社会效益,即分配模式是否公平的问题。虽然社会学探讨的问题很多,但不管是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制度还是社会改革等等,公平都是核心问题。[8]正是秉持上述学术理念,中国社会学者不失时机地开展了转型时期的社会公正问题研究。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虽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有国内学者从法律、意识形态、道德伦理和经济发展的层面出发关注公正问题,并有各认识主体对正义的理解分歧而造成的话语论争,但是其思考的深度和系统性明显不足。[9]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结构,尤其是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哪些人在改革中获益?哪些人成为改革代价的承担者?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和财富差距究竟有多大?造成这种差距的根源是什么?这些变化对中国的社会公正产生了什么样的重要影响?我们应采取何种适合的社会政策?这一系列问题越来越受到中国社会学界的高度重视,并且不断给出自己独特的解释。概而言之,研究者们关注并研究的焦点、分析角度及思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分层研究中的公正问题
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社会变迁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即社会结构特别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变迁。[10]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正处于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对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社会影响的分析、解释成为国内外学者长期关注的问题,并引发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以及争论。对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社会影响的分析,基本上是在两个层面上展开的:一是对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重大变迁及其机制的研究;二是对作为社会结构利益主体——阶级阶层的研究,即社会分层研究。中国转型期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变迁问题之所以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极大研究兴趣,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呈现出愈演愈烈的社会贫富分化趋势,这使得社会财富与发展机会,继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社会扩散”,演变为向少数人手中积聚。[2]许多学者都注意到社会分层中的公正性问题。郑杭生提出一个社会的社会分层是否合理,一是看它的开放性,二是看它的公正性。所谓公正性,就是指各种社会资源在各种社会地位上的分布是公平的,地位之间的级差是合理的。[11]由此,在讨论我国客观的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时,要特别注意到这种变化所带来的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相随相生的现实后果。我国阶层的新变化,一方面,是“社会要有活力必须有一定差距”这种趋势的客观要求,是“大锅饭”、平均主义沉痛教训转化而来的好的结果。但另一方面,这种社会结构的调整,也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这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弱势群体的扩大、社会公平度下降、包括城乡贫困层在内的社会下层的形成。[7]李强从公平的角度讨论了地位不平等或地位差异的问题。他认为,社会分层是由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方面组成的:一是“地位差异结构”,二是“地位准入”机制。由此,也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公平观,即“消除地位差异”的公平观和“地位准入”的公平观。改革以前占上风的是第一种公平观,而在改革开放以后,主导意识形态开始注重“地位准入”或“进入过程”的公平观。可以说,20多年来的中国社会,既经历了社会分层结构的巨大变迁,也经历了公平观念的巨大的变迁。[12]王小章则指出,一种分层机制若要被人们认同为合乎正义,就必须体现出机会均等意义上的公正,而目前我国社会中的竞争还远远没有达到真正机会均等的公平竞争。就社会公正而言,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摆脱旧体制的束缚与失去旧体制的“保护”应是同步的,不能允许有的人摆脱了束缚却仍享受着保护,有的人失去了保护却仍受到束缚,前者垄断机会而后者承担风险,前者享受成果而后者付出代价。这是我国改革过程中最需要反思之处,也是我国当前的社会分层机制最根本的不公正之处。[13]还有学者从中国社会结构特别是社会分层结构的特征方面切入,分析了社会公正问题。例如,吴忠民提出,现阶段中国社会分层结构有两大特征:一是原有的主要群体弱势化,二是形成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精英的群体结盟。[14]特别是前一种现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它主要表现在:中国主要社会群体的弱势化成员的人数在迅速增加;工人和农民的基本权益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许多基层机构的财政能力几乎枯竭;工人群体和农民群体劳动技能的总体水准在下降;工人和农民的相对地位明显下降等诸多方面。[5]
(二)中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与贫富差距对社会公正的影响
贫富差距实际上是与社会分层密切相关的问题。我们研究社会分层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包括经济地位(财产地位)、权力和社会声望三大测量指标。在这三种指标中,贫富差距也就是经济方面的差异,是人们首先关心的问题。[8]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中,经济社会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收入差距是否已超过社会可以承受的合理区间?是否严重影响了收入分配的合理秩序甚至激励机制?贫富分化是否对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对于如此等等的问题,实际工作部门和学术界都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15]社会学者秉承学科的人文关怀理念,并凭借自身的学科研究优势,一直把收入分配问题作为研究的焦点问题。研究者们关注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如何研究中国现阶段的收入差距与贫富差距问题。李强指出研究经济地位比较简洁的办法是研究收入,特别是近期收入。但是也应看到在我国研究城乡居民收入问题的难度。因此,在研究收入时,有必要设计一些相关指标,对于收入的可信性进行测定。[12]李培林则强调应该特别注意对社会公正的主观心态方面的研究。近年来,人们对贫富差距的社会心态和对其发展趋势的心理预期已经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公正的信念。[15]朱光磊提出对一个社会分配体系中社会成员之间贫富差距程度的测度,必须同时包括对其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的测度。[16]第二,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与贫富差距究竟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贫富分化已成为一个结构性现象。这已经得到了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的共识性支持。研究者们认为其具体表现和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非常迅速;二是城乡、地区、行业及部门间差距继续扩大;三是贫富差距的主要指数持续走高,已经形成了贫富阶层的明显分化。[17]第三,如何评价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即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究竟是比较合理,还是已经过大或者到了比较危险的临界点,换言之,它是否影响到社会的平等与公正。对此,长期以来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李强根据在全国调研的结果,提出了以下判断: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反映贫富差距的指标上升速度确实过快了一些;到了9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从改革前的绝对平均主义盛行的状况,变成了超过国际中等不平等程度的水平。贫富差距在这样短的时期内迅速拉开,这样巨大的变化在全世界也是不多见的。为此,我们必须考虑到居民对于收入差距的承受力问题。今后十几年,如果我国的收入差距仍然以上述的高速度发展下去的话,将会超过我国居民对于贫富差距的承受力,将会引发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12]而朱光磊认为,贫富分化的关键不在于特别富的人有多富和特别穷的人有多穷,而在于二者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在用比较最富与最穷的20%或10%的“不良指数”法推算,并将城镇人口的实际身份收入因素、社会保障因素、某些腐败因素造成的不法收入估计在内,可以认为中国目前的实际贫富差距,特别是乡村内部和城镇内部的贫富差距与国际相比,虽处于可容忍的范围内,但已经接近或达到警戒线,需要加以特别注意。问题的关键是控制各种不合理、不合法的致富行为所造成的贫富差距的恶性扩大。[18]但是,也有学者指出,很多不同的看法实际上都是基于某种认识或感觉的估计。那种拘泥于衡量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是0.3还是0.4的讨论,或者基尼系数0.4是比较合理还是比较危险的争论,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真问题”。其实,争论的“真问题”是我们现在应该采取什么政策来对待目前的贫富差距。问题是,目前的贫富差距究竟是促进了改革和发展,还是影响了改革的深入和发展的持续?[15]此外,茅于轼从一般意义上指出,一定的收入差距有它有利的一面。但是要能使收入差距成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从低收入进入高收入的渠道要畅通;其次,人们必须真正对社会的繁荣做出贡献后,才能取得高收入,绝不是凭特权、贪污甚至武力来取得高收入。[19]第四,造成中国现阶段贫富分化的原因是什么?学者们一般认为:(1)由市场竞争形成的收入差距,特别是初次分配领域的差距;(2)我国历史和传统体制形成的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和发展水平;(3)不公平竞争、非法和腐败因素等等,是造成或加剧目前我国贫富分化的主要原因。[20]也有研究者指出,造成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现象的原因,既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原因,又有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历史原因主要是: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非正常因素主要是指通过不规则的方式,或者是不公正的方式而拉大了贫富差距。[5]另外,孙立平特别指出,中国的贫富差距以惊人的速度在扩大,说明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力量或机制在起作用。[21]最后,如何缓解或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对此,研究者们所达成的共识是:社会公正始终是一把尺子,即它是衡量中国社会发展程度和社会分配秩序的基本准则和最高价值尺度。由此,以下的措施是必要的:(1)大力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2)无论是初始分配领域还是再分配领域,都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配套的调节收入分配的国家法律体系,通过各种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杠杆,缩减贫富分化的差距,这主要包括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健全合理的税收制度以及廉政和反贪,等等;(3)在调整收入分配的秩序,改变人们关于贫富差距的社会心态的同时,又要防止“大锅饭”分配体制的回潮;(4)扩大中等收入者阶层,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5)对于现在人们非常关心的由机会不平等造成的贫富悬殊问题,需要进一步通过市场取向的改革来解决,这就要求在设计和实施改革的方式和步骤上,注意防止少数人利用手中权力侵吞公共资产,掠夺大众以自肥。[22]
(三)中国现阶段的贫困问题对社会公正的影响
贫困与公正之间有着高度的相关性,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无疑是与实现社会公正这一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相违背的。关信平认为,城市贫困对个人的负面影响体现在:贫困状况导致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教育、健康、生活保障等方面水平的低下;对于穷人来说,贫困还意味着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最低下的地位;贫困的生活会导致城市中的穷人产生较强的心理反应。城市贫困的存在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它违背了当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带来很多的社会冲突;导致社会结构和文化整合程度的降低;对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体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等等。[23]也有学者在区分“不公正的贫困”与“公正的贫困”两种现象的基础上,提出公正与贫困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充分,这主要表现在:第一,贫困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公正问题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得非常突出,公正的保证原则的实现对于整个中国社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二,贫困群体的存在,对于中国社会造成了复杂而深远的影响,尤其是损伤了社会公正,降低了社会的整合程度。[5]有研究者还指出了社会剥夺或社会排斥成为消除贫困的障碍,阻碍了一个稳定、安全而公正的社会的获致。[24]
(四)关于社会公正的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自20世纪80年代始,公正(正义)问题就引起了我国思想理论界的高度重视。20多年来,在介绍、梳理与廓清西方正义理论的基础上,学者们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环境学等多种角度对公正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国内社会学界对社会公正的有关理论问题也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思考。择其大概,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社会公正与自由、平等的关系。从罗尔斯的两条正义原则出发,吴忠民提出,现代社会中公正的基本理念依据主要有三个,即平等理念、自由理念和社会合作的理念。[5]王海明则认为,平等是公正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公正是平等的利害相交换的善的行为,不公正则是不平等的利害相交换的恶行。秦晖、金雁曾在一系列探讨东欧国家社会转轨的经验教训的文章中,以对自由与平等的关系问题的思考为支点来讨论转型期的社会公正问题。[2]2.关于公正与公平的关系。对于“公正”与“公平”这两个概念,国内学者们一般不加严格区分,经常是交替使用,将这二者当成一回事。吴忠民就此指出,从狭义上讲,“公正”与“公平”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二者最为重要的区别是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做出这种严格的区分,并不是毫无意义的。正是由于人们经常地用公平取代了公正的称谓,才产生了一些本来不成其为争论的争论。[5]3.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效率和公平的问题上,基本可归结为三大理论流派:第一派是以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派别,主张效率优先,主张充分的自由竞争;而以《正义论》的作者罗尔斯为代表的第二派与之完全对立;第三派以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为代表,主张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8]李培林认为,收入分配秩序的主要方向和体制框架应当是,初始分配继续坚持主要由市场调节,注重效率,再分配要强化政府调节,注重公平,而初始分配和再分配都要依靠法律和制度建立秩序。市场经济本身无法解决初始收入的贫富分化问题,由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影响和调控再分配。如果国家过多地干预市场领域的初始分配,则必然会影响效率,而如果对再分配领域放任不管,则必然会导致贫富悬殊。[15]吴忠民则认为应当重新认识和评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初始阶段,这一提法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但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严格说来只是一个有效的策略性的提法,其自身包含着一些明显的局限,它只适用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这一提法已开始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这一提法的得失,并做出必要的矫正。[5]4.关于起点的公平、结果的公平与规则公正。有学者指出,在当前中国,比较表面和最为常见的正义问题,就是起点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与结果公正;只是各方关注的侧重点有所差异。[9]茅于轼认为,真正的公平既非起点的公平,也非终点的公平,而是竞争规则的公平,即每个人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应遵守同样的制度规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市场竞争中用同样的打分规则;在道德判断面前任何一类人都不被歧视。他特别讨论了结果平等问题,提出实施结果平等政策可能带来两个不良后果,其一是势必引起另一类的不平等,其二是使得有可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心灰意懒。因此,问题的正确提法不是消除一切结果的不平等,而是让它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19]5.关于社会公正的基本规则。吴忠民提出,现代意义上的公正的基本规则应包括四项内容,即基本权利的保证,亦即保证的规则;机会平等,亦即事前的规则;按照贡献进行分配,亦即事后的规则;社会调剂规则。公正是由上述四项基本规则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但在操作层面上,这四项规则又遵循依次优先实施的次序。[5]6.关于社会公正与改革和社会发展。景天魁认为,关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仍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由此,他提出了“作为公正的发展”的概念,尝试把二者统一起来。“作为公正的发展”是把公正作为核心价值、根本动力和最佳状态的发展,即社会公正不是作为外在相关性,而是作为内在规定性,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性质和趋向。[25]邓聿文提出了改革的价值取向问题,指出要想使改革不偏离规范的、法治的市场经济的方向,政府必须对于改革中的公正性要有足够的重视,使改革中感到相对利益受损者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使改革重新获得合法性及民众尤其是普通工人农民的支持。[26] 三、基本评价
笔者认为,在已经过去的十多年当中,国内社会学学者对社会公正问题的研究至少有如下两方面的理论贡献:第一,基于对中国现阶段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变迁的现实把握和敏锐观察,社会公正作为社会学的核心学科理念的地位得以确立,社会公正已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主导性话语。这充分表现在社会公正的价值诉求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学领域的研究选题和内容发生着影响。近年来,研究者们对贫富分化、底层社会的形成、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贫困与反贫困、社会排斥与社会剥夺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就突地表现了这一点。同时,近年来一些重大的前沿性课题的研究内容也显现出社会公正作为学科理念所起的支配性作用。例如,很多学者在对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运行机制问题的研究过程中,特别提出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的公正性、社会分配规则与秩序的公正性、社会资源配置机制、财富的积聚与扩散趋势、改革过程的各方利益博弈以及改革路径和方向的选择等问题。
第二,在整理和研究西方正义理论以及论证马克思主义公正思想的同时,开始尝试建构当代中国的社会公正理论,对社会公正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化。这些理论成果集中表现在社会公正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社会公正的内涵、社会公正的基本规则体系、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公正与自由及平等的关系、社会公正与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问题上。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近年来国内有关社会公正问题的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很多议题急需进一步探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理论解释框架过于单一。国内社会学界在对社会公正问题的研究过程中,立论基础多偏好从对罗尔斯公正理论的阐释或借鉴出发。我们看到,现当代西方公正理论纷繁复杂,观点交叉重叠,即使某一个人的公正思想,也常是层次迭进、不断发展的。从建立公正理论的逻辑基点或重心的差异来看,当今西方公正理论研究呈三足鼎立态势,可以大体划分为以罗尔斯、诺齐克、哈耶克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正义论,以美国学者瓦尔策为代表的社群主义正义论,以及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综合正义论。而从对公正范畴的不同理解来看,又可把现代西方公正理论大体划分为美德正义论、政治正义论与综合正义论。[1]这其中,对中国思想理论界影响最大的无疑当首推罗尔斯的正义观。但是,国内社会学界在吸收与借鉴西方公正理论的过程中,应该百家争鸣,相互砥砺,互为补充,对各个理论流派和各位学者的理论体系不应有所偏废。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公正研究向纵深发展。此外,在社会公正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中,有分量的国内研究成果还太少,还有诸多议题需要深入探讨,比如社会公正与社会进步、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公正等问题。
第二,研究者们在研究中基本上仅把社会公正作为一种伦理原则与价值尺度,还没有真正恢复和确立社会公正作为社会学核心议题的地位。“社会公正作为社会学研究的核心议题”的真正含义是,社会公正并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学研究的价值涉入问题,更应是一个有着广阔空间的经验研究领域,它意味着社会学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与问题意识的根本变化。综观近十多年来的有关社会公正问题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区域统筹发展与社会公正、城乡统筹发展与社会公正、经济发展与社会公正程度、贫困与社会公正、社会保障与社会公正、社会政策与社会公正等许多问题,国内社会学界在经验研究层面开展的实证研究还非常少,甚至是基本没有涉及。正如美国社会学者J.R.费根所指出的:“在究竟是将社会学视为对克服和纠正社会不公正的知识和实践的承诺,还是将社会学看作由精英们来完成的正统的知识训练这两种关于社会学目的的截然相反的基本见解之间,一直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而面对充满挑战性的21世纪,社会学及社会学家有责任有义务:恢复社会公正的核心地位,致力于“建立更平等的生活关系,以便确保对所有有用的社会力量的自由发展”;培养反系统研究方法,采取参与——行动——研究的战略,“将‘什么是更好社会’的道德性的讨论及研究纳入社会学研究的核心地位”;加强自我批判和自我反省,建设“一种自由开放的社会学,以便使我们能对身边那些压抑的社会关系做出公正的判断”;研究重大社会问题,等等。[27]在未来,中国社会学要用自己的知识来参与这个剧烈变化的时代,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就必须培养自觉意识和反思能力,避免“远离了对社会公正以及追求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这一类问题的关心”。[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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