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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论文范文:《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措施探讨》 篇一
摘要:
在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好处,在可喜可贺之际,我们却也发现,各领域的腐败也在滋生蔓延,即使在学术氛围浓厚的高校也不能免俗,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腐败问题。因此,想维护高校的“一方净土”,进而带动社会的健康良性发展,必须把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着手战略性的变革。
关键词:
高校;反腐倡廉;措施
如今,高校已经不单纯是传统概念中教书育人的场所,而在此基础上增添了服务社会、传递正能量的神圣使命。理应是一方“桃花源”似的净土。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转型,在教育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的同时,各种纷繁复杂的高校腐败案件见诸报端,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以何种方式进行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来更好地帮助我们打造和谐校园,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高校腐败现状分析
通过调查显示,近十年来,高校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案件数占全国教育系统案件数的比例约为1/4,其中82%的案件集中在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校内设施采购、财务、招生、后勤服务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如:2014年12月9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因其受贿、挪用公款被捕,引起社会哗然。周文斌利用职务之便,对某投资公司,在学校工程建设、工程承接以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实行“特殊照顾”,收受其好处费高达410多万。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无独有偶,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张忠元和该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范昕建,在2006年—2012年收受学校建筑承包商好处费多达1280余万元。除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是块“宝地”之外,招生、采购等作为学校的主要工作,其中的猫腻也很多。据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给一些考生提供“特殊通道”,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造成不良影响;还有某交通大学图书馆副研究员庄某某利用外出采购的机会,收受某图书大厦回扣12.7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此等新闻不胜枚举,并且高校腐败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们对知识分子的崇敬之情,对学校的正常运作,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破坏作用。这样的知识分子不再“清高”,而是成了吃荤、破戒的“假和尚”,他们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原因和动力就仅仅是为了个人利益。其实,我们不难发现高校这些腐败案件无有金钱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高校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丧失了党性原则,迷失了前进方向,变成了功利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信奉物质至上、金钱第一,最终抵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特别是处于一线岗位的工作人员,利欲熏心,不能坚定地和外界诱惑说不,他们潜意识里认为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导向个人利益的实现。高校的腐败现象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有相似之处——大都利用职务之便。但是,高校的腐败有更甚的坏处,高校腐败不仅给其自身的良好运作亮起了红灯,而且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最重要的是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二、高校腐败原因探究
就思想层面而言,以世俗权力为中心的意识形态依然起较大作用。人们对“当官发财”的拜金理念仍然热情不减。挖掘人们行为的深层动因,不外乎两个字——权和钱。“两袖清风”被看做迂腐之辈,被认为是“异类”,许多人认为当官就是为了发财,前者为果,后者为因。“古人轻辞帝王,今人难辞县令”;肥差人人抢,责任相互推。更有甚者,竟然在公开场合大谈自己“成功之道”,归根结底还是错误的价值观念在作祟,如果育人的机构都无法育己、律己,又怎能去育人呢?腐败,追根溯源还是思想上最先腐败。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是先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导致行为上纵容了自己。在权力、金钱、美色等方面失掉了底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把权力当成损公肥私的工具,才酿成最后的苦果。中国人向来“重人情、讲面子”,认为“情大于法,情大于理。”为了达到目标不惜一切代价托关系,送礼物。许多人为了孩子上学还会转移户口,贿赂校长等方式多种多样,影响极其恶劣。还有的一些人在骂别人“走后门”的同时又巴不得自己有“后门”可走。当前的腐败现象较为严重,人人痛恨腐败,但是,我们却又看到,人们内心“羡慕”腐败、盲从和助长腐败的不良文化氛围,已向曾经是“象牙塔”的高校蔓延,使得高校不在是“干净的桃花源”,变得更加复杂。归根结底,还是人们的意识不够。就社会大环境而言,任何的社会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大背景下进行的。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追求物质享受、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等社会问题突出,各行各业都充斥着腐败的毒气,高校也未能免俗,媚俗媚权的现象日趋严重,大家都在为了职称、基金而“努力”,相反,一心学术研究的教授、学者有被边缘化的倾向,显得遗世独立。招生也不再透明化,各种优惠措施,“特殊通道”的开辟严重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基础设施建设采取“领导特批”,产生了官本位化、人情关系化、功利化等问题。努力“向钱看”“向厚赚”,一道门槛剥一层皮,事必言利。老百姓说“不怕有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这些躲在“象牙塔”里的蛀虫啃食自己的良知,啃食社会的诚信。就学校内部情况而言,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有待提升,我国高校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往往只是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大会,接受学习者也只是被动听取,“人在曹营心在汉”活动流于形式,教育方法单一陈旧,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很好地调动受教育者积极性,对不同对象的教育规律、心理素质和个体特点缺乏思考,使得教育活动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制度方面还需要完善,对一些细节有待细化,以防止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学校权利还是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做不到真正的民主,监督体系也不健全,绝大多数人没有发挥自己监督作用。这些都是造成高校腐败的原因。
三、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几点思考
党的报告继续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并且还将反腐倡廉建设从十七大的第五位提升至第四位。充分展示了党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度。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各种新的腐败方式层出不穷,特别是高校的腐败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要想使高校廉政建设取得好的效果,必须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下大力气。内容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让反腐倡廉进校园,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在方式上,要将创新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实事求是,紧跟时代,要把“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的政策拣出来、踢出去,谨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式执政。采取新的接地气的方式方法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化、表面化。
首先,要强化廉洁教育,筑牢高校的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从对高校的腐败案例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高校中的腐败案件绝大多数出自党员身上,这给我们敲响警钟。对高校人员,特别是党员的教育迫在眉睫。因此在高校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为导向,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和实践。进行反腐倡廉教育要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琢磨受教育者的特点差异,采取恰当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施加影响。比如对党员,要进行党员精神培育,让他们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明确自己的责任,要始终秉持“权为民所附,要为人民办事”的理念,牢记“廉洁光荣,贪污可耻”的思想。并且以此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工作,从而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对学校的其他教职工以及学生可以定期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学习,要让学习的领导干部以及师生、工作人员在课后对所接受的教育进行总结分析,书写心得体会,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教育的效果。同时也可以举办反腐倡廉文艺晚会、演讲比赛等形式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其次,要优化权力合理配置,适当的进行“分权”。在过去,高校中存在一人多权的现象,比如某高校校长同时兼任学校图书馆新建施工队总负责人。这样就极大地夸大了掌权者的权利和地位。因此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防腐败体系,特别是对一些直接管理学校人员与学校事务的岗位要进行调整结构,进行有效“分权”,这样可以避免权利的过分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的发生。同时要构建高效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的监督是关键,在校园中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面体制,强调“持续性”,还要鼓励上级对下级、同级间、下级对上级的多种监督机制,强调“多样性”。对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要及时进行披露制止。切不可自认为情节较轻就放松惩治,不可瞻前顾后纵容腐败势头越演越烈。另外,也要强调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的力量,鼓励大家参与进来,充分利用党内外各种有利的力量。有些人虽知道要对腐败现象进行监督,但是发现了却不敢戳穿,不敢当那个所谓的告状者,更不敢去得罪一些高官领导。针对这种顾虑,我们可以采取匿名举报,这样就可以有效保护监督者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利,营造一种大家来监督,大家齐受益的清正廉洁的好局面。
再次,用制度来约束权力,净化高校环境,营造廉洁氛围。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古以来,规矩就有其独特的约束力。在现在看来,古人口中的规矩正是现在所谓的制度。制度是以一种成文的条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性、规范性和激励性。它是每个人都应该去遵守的。因此,高校开展廉政教育,也要结合制度来进行,不能单纯只是理论灌溉,只有与制度等多种方式相配合,多管齐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作用。对国家已经制定好的各项制度,高校一定要做好落实工作。一定要切实将制度的内容传达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同时各个高校也要进行制度创新。对学校关键领域、关键部门,特别是存在高危风险的部门要重点防范,用制度来约束,明确规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要引导各个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树立遵守规矩为荣,违反规矩为耻的思想观念。同时,学校要采取亲民的措施,如组织学校各个领导、教师和学生及各个岗位的行政人员进行制度朗读,或者可以将制度印发小册子分发到各个工作领域、各个班级、办公室,让制度不再是写在文件里,或者张贴在墙上,而是真真正正的进入课堂,进入工作岗位,让人人都明确规定要求,从而避免违反规定而犯错。对高校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它不仅仅是学校的任务,更是社会的要求。因此高校要妥善应用教育、制度、监督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充分利用教育的导向性,把腐败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发挥制度的约束性,把腐败的行为降到最低点;利用监督的全民性,把反腐的氛围创到最浓厚。同时我们也要明白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要真抓,狠抓。一刻不能放松。但又不能片面追求时效性,而要达到实效性,认真把握好每一个环节,让高校恢复到昔日的美好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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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文章 篇二
在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是加强党风建设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认真自觉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约束实施细则》等廉政制度。目前,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现状总体来说是好的,我们已经确立了一个好的反腐倡廉大环境,有很多人都能做到自节自律、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是,有些人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并不能一切均以制度为准绳,还有些人趁着某些制度并不是很完善,钻空子、找漏洞,千方百计地谋取个人利益。他们并不是不懂法,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这样的人虽说只是少数,但恰恰是这些极少数人的做法败坏了我们的党风,使得广大群众为之痛恨,他们的行为为我们所不齿。但是我们有没有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这其中的原因呢?就自己粗浅的认识来谈谈对廉政建设的一点看法:这就是如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适应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在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理论建设、主要内容、方式手段、法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具备应有的先进性:
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
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最首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反腐倡廉的最基本任务就是要贯彻执行党章,按照党章的要求,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章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和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坚定不移地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贯彻党章的基本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直接的体现。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研究各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妥善处理群众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理论联系实际,将反腐倡廉工作贯彻到工作中去
理论源于实践,我党几十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创造和积累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套理论又有效地指导了工作实践。当前,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时代,需要我们总结和探索规律,进一步构建科学而先进的理论体系,指导实践。理论的活力源于创新,理论的先进性在于创新,理论的发展就是创新。构建先进的反腐倡廉理论,应该在三个方面坚持创新:第一、总结党的反腐倡廉实践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认真总结我党八十多年建党历史和反腐倡廉实践,对各个阶段和历史时期的经验、教训加以概括、提炼,上升为理论,形成完整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论体系。第二、借鉴国际反腐倡廉经验丰富理论体系。认真研究当前国际上各个政党及团体反腐倡廉的作法,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丰富我们的反腐倡廉理论,构建开放的、与国际接轨的理论体系。第三、研究趋势探索规律创新理论体系。努力适应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构建具有指导性、实践性和规律性的理论体系。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的教训,坚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的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铲除腐败的根源,党的十六大召开,已经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加大,并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必须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需要每个人认真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树立反对腐败、提倡廉洁的思想。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用自己的行动做好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既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也是促进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从根本上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带动身边的普通队员。其次,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组织协调,主动牵头、善于协调,在“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方面,应充分发展民主,用发展民主来防治腐败。最后,通过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的各项民主制度,真正落实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他们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将责任、压力、措施进一步到位,这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思想上树立反对腐败、提倡廉洁的思想,以进步的思想来指导我们的行动,这项工作一定会取得成绩,让我们携手共进,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让廉政之风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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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论文范文:《廉政文化反腐倡廉探讨》 篇三
摘要:
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廉政文化。清廉被认为是从政的最高境界,廉则正,廉则明,廉生威,廉政才能勤政。对官员个人来说,要做到清廉,必须以俭养德,必须有正确的义利观,必须做到慎独慎微。但廉政只靠个人修养自律还不够,旌廉应该和惩贪结合起来。古代廉政文化中有很多可资借鉴的思想成分。
关键词:
廉政文化;思想价值;反腐倡廉
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廉政文化,形成了淡泊明志、廉洁奉公、刚正无私等廉政理念。在传统文化中,廉被认为是官德的基本规范,清廉被认为是从政的最高境界,廉甚至被提升到立国之维和为政之本的高度。传统廉政文化认为,廉则正,廉则明,廉生威,廉政才能勤政,唯俭可以养廉,正确的义利观是廉政的思想基础,廉政应该将自律和他律、旌廉和惩贪结合起来。这些廉政思想中有很多可资借鉴的成分,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宝贵资源。
一、廉为政本:廉政的内涵和意义
在传统文化中,廉是中国传统官德的一个基本规范,清廉又被认为是从政为官者追求的一种境界。清者,不浊也,清白而高洁;廉者,不贪也,寡欲清心。廉为国之本,清为政之根。早在上古时代,廉洁就被提升到立国之维和为政之本的高度。春秋时期齐相管仲把“廉”奉为国家的“四维”之一:“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周礼》中有所谓“六廉”,“六廉”的核心是清廉或廉洁。廉政文化建设受到了不少诸侯国执政者的重视。
宋人吕本中在《官箴》中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清慎勤”三者中,最重要的是“清”,官若不清,即使有再多的优点,也不是好官。“清”就是不贪,清廉是起码的为官道德。清初学者顾炎武引《新五代史。冯道传论》说明廉耻对国家存亡的重要性:“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清代曾国藩在家训中提出了“八本”之说,其中一本是“居官以不要钱为本”。古代清官自然有其局限性,但古代“崇廉鄙贪”的思想意义和政治价值不能低估,“清慎勤”的为官箴言是古人留给今人的宝贵政治遗产。
“唯俭可以养廉”,要想廉,必须俭。清代张圻在《答周仲和书》中说:“居官之所恃者,在廉。其所以能廉者,在俭。”俭为廉之本,奢为贪之源,戒贪必先戒奢,守廉必须俭约。节俭之风就最有效的“防腐剂”。生活俭朴,不追求奢华,不为物欲所趋使,在外界物质引诱面前就会保持平静的心态,就会廉洁清正。习惯于朴素节俭的生活,心思才能集中到事业上。作为官员,如果不注重节俭,喜欢吃喝玩乐,凡事铺张浪费,就会妄取于人,巧取豪夺,最终滑向腐败的污水泥潭。生活腐化就会玩物丧志,不可能有真正的作为。北宋司马光训诫儿子司马康说:“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素为美。人皆嗤吾固陋,吾不以为病。”以“俭素为美”还是以“奢靡为荣”,反映了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另一个方面说,廉政必先齐家,防腐廉政的堤坝必须从自家的院内筑起,而俭是持家的法宝,俭则百善汇聚。南朝的徐勉说:“人遗子孙以财,我遗之以清白。子孙才也,则自致辎軿;如其不才,终为他有。”一官一吏勤俭持家,家庭富足,生活美满;一国之君勤俭持家,国家昌盛,江山稳固。
“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公正才能明辨是非,坚忍贪欲,坚守清廉,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令人敬畏。廉洁是公正的基础,无欲无私才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刚正执法,不徇私情。人有贪心,则心有私欲,做事就不能坚持公道,就会因私废公。如不能洁身自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节操失守,在大是大非面前就挺不直腰杆。治国先治吏,治吏先治廉。三国时的诸葛亮说:“赏以兴功,罚以禁奸。”对下属进行赏罚,就要让下属信服,要有领导的威严,而威严来自于自己的廉洁公正。明代的曹端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廉是一身正气,领导清廉无私,威严自生,吏不敢慢。领导的清廉也会对下属的贪污腐败具有一定震慑作用。
廉政的最终目的是勤政,勤政的根本是为百姓造福。古代民本思想中所包含的施行仁政、顺应民心、勤政爱民等内容渗透到政治文化之中,成为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勤政、廉政、能政三者紧密联系,廉政是前提,勤政是保证,能政是关键。只有廉政才能勤政,没有廉政,总想着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不可能克己奉公,也就谈不上勤政。离开了勤政、廉政,就没有能政可言。庸与贪常常紧密联系,贪官常因利益纠葛而变庸,也就是所谓的利令智昏。孔子说:“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有高远的志向,有正确的人生目标,才能自觉地抗御腐败诱惑,才能廉洁奉公,勤政为国为民。
二、义利之辨:廉政的思想基础
义与利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义利观是廉政建设的重要课题。先秦时期的儒家和墨家都重义。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宋代陆九渊讲到《论语》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章时,认为从政者必须深自反省,端正做官动机,做到“供其职,勤其事,心乎国,心乎民,而不为身计”。对利的追求,要以“义”为准绳加以节制,要“见利思义”,非义不取。墨子把义视为“天下之良宝”(《墨子•耕柱》),认为“万事莫贵于义”(《墨子•贵义》)。“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表明中国古代先哲重视道义,尤其重视“天下之利”的思想传统。孔子赞扬“博施于民而济于众”(《论语•雍也》)的圣人,要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墨子提出“兴天下之利”(《墨子•兼爱下》),荀子主张“兴天下同利”(《荀子•王霸》)。
《论语•宪问》中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见利思义并不是一味反对利,而是指见到利应该想一想符不符合道义,该取的可以取,不该取的不应据为己有,先义后利,亦即孔子说的“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每个人都有追求正当利益的权利,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为了利益牺牲原则,不能为了富贵突破底线。是“见利思义”,还是“见利忘义”,是衡量人品高下的重要准则。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许多仁人志士,在利益诱惑甚至生死面前,坚持以义为重,勇于舍个人之小利,求人生之大义,有的乃至舍生取义,留下许多佳话。
义利之辨是廉政的思想基础。义利观混乱是古代很多官员底线失守、贪腐堕落的根本原因。义利观发生扭曲,就会变成金钱的奴隶,把权力当成敛财捞钱的工具,贪得无厌。只有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摆正义与利的关系,才能抵御私利的诱惑,才能有“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的胸襟,才能有“苟利国家生死以”的勇气,在大义与私利的矛盾面前,始终遵循义在利先的理念,将有利民族国家的大义放在首位。官员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做到“重利不足以变其心”。
三、自律与他律:廉政的道德根本和制度保障
建设廉洁政治,需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而自律更为重要。苏轼在《范增论》中说:“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要做到清廉,就必须抑制人性与生俱来的各种欲望,这种非凡的自控力来源于自我修养。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礼记》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也就是自律。君子处世,所慎在独。《淮南子》中说道:“兰生幽谷,不为莫服而不芳;舟行江海,不为莫乘而不浮;君子行义,不为莫知而止休。”东汉时的杨震深夜拒贿时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者?”
“慎独”是不自欺,亦不欺人。北宋王安石在《知人》中说:“贪人廉,淫人洁,佞人直,非终然也。”为官从政更应该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任何时候都要堂堂正正做人,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私欲。廉洁自律是为官的一种境界。明代薛瑄将廉者分为三等:“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薛瑄所说的上等“见理明而不妄取”也就是廉洁自律。廉洁自律的关键是慎微,要从细节入手,防微杜渐。祸自微而成,不注意小事小节,终累大德。韩非在《韩非子》中说:“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欧阳修在《伶官传序》中说:“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岂独伶人也哉?”大多数贪腐官员都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逐步走向腐化堕落的。官员要慎独慎微,要“吾日三省吾身”,要防微杜渐。
廉政建设只靠个人修养廉德还不够,治贪才能保证廉洁,惩贪应该和旌廉结合起来。北宋时的包拯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贪污腐败是寄生在政体上的致命毒瘤。贪官污吏或侵占挪用,或行贿受贿,他们的贪腐行为导致财政亏空枯竭。贪官污吏必然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不纠,肆意枉法犯赃,导致法制废弛。许多官吏的各种贪污受贿行为引起整个吏治败坏,造成社会种种不公,削弱了政府的行政能力,直接影响国家机关行政职能的正常行使,贪官污吏屈法滥刑,老百姓受到压迫损害,使社会矛盾阶级矛盾激化,直接威胁到政治的稳定。
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思想形成于先秦时期,秦汉以后逐渐丰富,随着中央集权官僚制度的建立而向制度层面转化,逐渐形成了较为严密、系统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这一体制包括官吏的选拔、任用、考察、监督,还包括法规的制定完善。特别是监察机构的独立化、专门化,监察条规的完善,监察官员的慎用与重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止了官吏滥用职权、贪赃枉法。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历朝历代几乎都是在王朝初年狠抓反腐,王朝中叶反腐变得有名无实,到王朝末年贪腐成风,直至王朝灭亡,成了历史轮回。这说明了古代反腐败并不成功。古代的反腐败本质上是一种以皇权为核心,实行高度的封建中央集权体制,自上而下开展的反腐败,严刑反腐虽然一时取得成效,最终都往往不可避免地走向死胡同。制度反腐才是最行之有效的反腐方式。就拿明代来说,明太祖时期以最严酷的刑罚惩治贪腐,制定了最严厉最严密的反贪法规,但明代中期之后,吏治腐败之风日炽,到了明末越发不可收拾,归根结底是由于反腐没有制度化。
贪官污吏是国之害、民之贼,反腐不能手软。惩治腐败不仅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更要标本兼治,既要惩贪、除贪,更要防贪、禁贪,要严查腐败案件,形成震慑力,让腐败分子收手收敛,使“廉吏知所劝,贪夫知所惧”。要通过制度的深化、细化和改革,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严密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治贪的根本是选官用人,防止贪赃枉法之徒进入官吏队伍。法律是整治贪腐的重要工具,立法行法是整顿吏治、遏制腐败的必要手段。还必须大力推行监察制度,只有实行严密的监察制度,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及时发现、制止贪腐行为的发生。
进行反腐倡廉建设,除了制度和法律的约束外,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也很重要,而传统廉政文化中有很多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的经验,进行廉政文化建设,可以从传统廉政文化思想中汲取和借鉴一些有益的成分,揭示古代廉政理念的文化意义,将古代文化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赋予传统廉政文化新的意义。学习借鉴古代廉政文化思想,对提高廉洁从政意识,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风尚,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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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文章 篇四
党廉则政清,政清则国兴。对于有着8500多万名党员、在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既关乎党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也关系国运兴衰、人民福祉。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更好地肩负起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直面问题、直指要害,既彰显党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又作出出重拳、下猛药、用重典的强有力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重要讲话,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稳扎稳打,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不断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需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长期执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里的权力大,面对的诱惑多。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背后,都有权钱交易的魅影和以权谋私的黑手。而权力姓公,一丝一毫也不允许私用。触碰这条红线,必须受到惩罚。一年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警钟长鸣才能防微杜渐,重拳出击才能以儆效尤。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强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作用,就能在党员干部思想上筑起一道“不敢腐”的红色警戒线。
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表明,滋生腐败的土壤还存在,制度建设必须跟上。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到强化制约,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强化监督,改进和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以及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到强化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到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守土有责。中央的一系列部署凸显以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把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体现到各项改革举措中,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只有让制度建设适应反腐形势,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律必须全面加强。组织纪律是党战斗力的源泉,也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保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有从我做起的高度自觉,决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坚决贯彻纪律面前不搞特殊、没有例外的原则,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强化组织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组织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能否正视腐败现象,有效革除腐败的沉疴顽疾,标志着一个党是否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免疫力、战斗力。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败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和智慧集中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中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必将打赢这场兴亡攸关的攻坚战、持久战。
反腐倡廉论文范文:《高校反腐倡廉宣传研究》 篇五
摘要:
本文通过准确把握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工作特点和规律,科学分析反腐倡廉建设和高职院校管理的辩证关系,并结合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实践,对反腐倡廉建设如何更加全面有效地融入到高职院校管理之中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实践与思考
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在目前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现代传媒迅速发展,人们接受信息的渠道不断扩大,党员干部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途径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由此,不断加强对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观点的影响,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1]。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在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个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3]。为此,本文将结合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对如何加强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1认清地位,强化作用
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教育是基础。它在我们党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处在重要的地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对全党进行了一次及时的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教育,为夺取全国胜利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思想教育在解决腐败问题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党内存在的贪污腐化和滥用职权现象,邓小平同学明确指出,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制。他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也同样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他指出:“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可以有力的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生。”党的以后,同志在多个场合提到反复倡廉的重要性,从抓作风建设入手,制定八项规定,聚焦“四风”到“三严三实”,开展多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赢得了党心和民心。这些精辟论述充分揭示了宣传教育工作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政权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样,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既是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中央有关文件还明确指出:“各级纪检部门除检查和审理各种违法活动案例以外,要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并进一步规定,纪检机关主要负责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历届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也都十分重视纪检监察教育工作。首任中央纪委书记陈云同志曾明确指出:“纪委只查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党的十三大以后,乔石同志也曾提出纪检工作要履行“保护、监督、惩处、教育”职能。党的十四大以后,尉健行同志也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建立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巩固这两道防线尤其是第一道防线需要加强教育。党的十六大以来,吴官正同志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要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以来,王岐山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党的关于反腐倡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由此我们不难看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包括廉洁自律、查办案件、执法监察、源头治理等,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和监督都包括宣传教育的内容[4-6]。制度的实施不但需要制度本身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还需要有效的思想教育来推动。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不但取决于监督的权威性,还需要加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7]。
2突出重点,注重效果
从教育对象来看,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遵守“三严三实”相关精神,自觉经受住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8]。从我院的教育内容来看,反腐倡廉教育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四基本”教育。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党的性质和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二是,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三严三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三严三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形成“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优良工作习惯。三是,从政道德教育。坚持党的宗旨,是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支柱。四是,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五是,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通过以党章和各种党纪政纪条规、行政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借助载体,创新形式
我院的实践表明,反腐倡廉教育既要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手段。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
一是,开展经常性教育。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教育的效果来看,德国心理学家艾宾豪斯曾在他的“记忆曲线”实验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要使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形成深刻印象,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律,在记忆周期里经常对其进行教育。因此,我们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也要像督促学生学习那样,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时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学院院报、校园电视台等传统载体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微信、微博等信息化载体,充分利用专题教育活动,党政例会等一系列时机和场所,也利用智能手机等信息化高度普及等工具,广泛深入的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是,开展针对性教育。由于不同的教育对象存在不同的工作阅历、社会经验、文化程度、接受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因此,我们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也要因人、因事、因地制宜。避免“曲高和寡”,“对牛弹琴”现象的发生。
三是,开展先进性教育。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充分利用学院反腐倡廉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模范作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开展学先进、做先进活动,从而形成良好的廉洁从政氛围。
四是,开展警示性教育。近年来,我们组织学院各级党员干部分别到淮安市劳改农场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劳改犯人忏悔演讲、现身说法进行以案说纪,警钟长鸣,警示大家要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不要走那些劳改犯人的老路;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经济案件庭审;制作“三严三实”、“八项规定”等桌牌和挂板,分发给中层以上领导;每月给中层以上领导推荐一篇读书“思廉”文章;每半年对学院所属各党支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每年开展一次廉政警言警句征集活动;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工作,组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述职活动;和淮安市检察院开展“校检共建”活动,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贪污贿赂活动。这些活动的广泛开展,有效的增强了学院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有效的杜绝了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将伴随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始终,客观上也将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舍得花气力、下功夫、动脑筋,采用更多、更新的科技成果,不断转变思想观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不断更新教育手段,不断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保障高职院校的健康运行乃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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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文章 篇六
自古贪官易做,清官难为。古时有互相斗富的石崇与王恺、卖国求荣的秦桧、残害忠良的严嵩;今有贪污受贿的__、玩忽职守的陈希同、被处死刑的陈铭……这些“大名显赫”的贪官污吏,无一不是文才横溢、能力非凡,却都被利益、权利这些虚幻缥缈的物质所迷惑,以致走上了遗臭万年、违法犯罪这条不归路。
“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礼、义、廉、耻”被看成国之四维。“廉”主要是指人对待财物应具有的正确态度,所谓“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也就是要求不取不义之财,不贪不义之利。
把这种义利观贯彻到公共权力的行使中,就是廉洁从政——“廉政”。所谓廉政文化,是指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观念以及在其指导、影响下的廉政组织、体制、机制、社会风气和相关的制度,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念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结合。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党和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对有关廉政的内容、形式等达成的共识。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制度反腐”是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而且成效显著,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进一步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需要形成一个讲究诚信、崇尚廉洁、尊重法制的社会环境。
一种文化滋养一种制度,任何一种制度都有与之相匹配的文化,先进的制度背后必然有一套先进的文化。在加强制度建设时,需要注意其背后的文化支撑。没有文化支撑,有些制度不一定能制定出来,即使制定出来了也很难落实下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些廉政制度执行起来相对比较困难,如公务员接受礼品登记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文化基础,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没转变过来。因此,在强调廉政制度重要性的同时,不能迷信“制度万能”,认为只要创建或引进了某些廉政制度就可以一劳永逸。
廉政制度一旦文化化,就会像一只无形的手,以一种无形但又强有力的力量,把人们的行为拉入符合制度规范的轨道。这种力量不是外在的,而是发自内心的,是一种自觉自愿的力量。可见,如果将廉政制度文化化,廉政制度所发挥的作用将是非常巨大的。这是反腐倡廉建设走向深入的具体体现,更是廉政文化建设实现突破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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