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干部更应该自觉地加强纪律修养
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化建设作出重要论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强调,努力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应当担负起的新的文化使命,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必不可少的条件、最闪亮的标志。
习总书记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坚持“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做到“纯粹”干净,对党要绝对忠诚。尤其是文化工作者承担着教化育人的职责,是广大人民群众精神领域的模范践行者,作为一名文化干部只有要把党的各项纪律挺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示范,才能在新时代奔跑的征程上立于不败之地。
在98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外,还依靠严格的纪律作保证。
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他在井冈山时期就亲自为工农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一是行动听指挥,二是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是打土豪要归公。其中第一条是管总的,既是政治纪律,又是军事纪律、组织纪律;后两条分别规定了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后来发展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一直唱到现在。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等,是由党的先进性的性质所决定。当前,我们文化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尤其是从这次县委巡察情况来分析,针对巡察出来的5大类45个问题来看,我们在执行制度、工作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有些是工作不认真、不仔细造成的,有的是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上不深入造成的,有的是政策掌握不准,精神没吃透造成的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可以说我们的文化干部,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极少数文旅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在制度、纪律面前形同虚设,甚至有的我行我素,上班迟到早退,执行制度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党是一个有9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纪律松懈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是文旅事业发展繁荣的基础。
一、文旅干部要自觉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锻造一支引领新时代的模范执行者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文旅干部的根本要求。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肃政治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作为文旅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坚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
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近些年,在文旅系统文化干部中违反廉洁纪律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从这次县委巡察情况来看,挪用专项资金发工资的、坐收坐支的、账目不规范等方面情况,表现的较为突出,占整个巡察反馈问题的20%左右,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遵守和执行制度,廉洁纪律方面不够深入扎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就是要提醒文旅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利于人民,用不好刺伤自己。我们应该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今天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有没有思想波动,有无违反苗头和行为。每当心理不平衡时,想想以下三种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正面典型;原来风光现在沦为阶下囚的人;过得不如自己仍在坚守的人。如果钱财来路不正,放在家里怕偷,带在路上怕抢,存进银行怕查,甚至连花钱都不敢,那此时的钱财就是负担、就是魔鬼,迟早会被它吞噬。
严格遵守群众纪律。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我们要特别强调群众纪律,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要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想问题,办事情,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严守工作纪律。文旅干部要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严禁擅自脱岗、离岗,网上聊天、炒股、购物,玩电脑游戏、看小说。工作纪律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热情不旺、工作劲头不足、工作动力不大,工作要求不高,表现为典型的“动力缺乏症”:一是对工作缺乏敬业的感情。对工作麻木不仁,冷淡厌烦,责任性不强,要求不高,得过且过,应付了事,马马虎虎,满足于一般性常规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纪律散漫,上班迟到早退,无所事事,随心所欲,有的甚至在上班时间溜之大吉,玩麻将打扑克,有的干脆成伙结伴下去吃喝玩乐,胡搞乱来,败坏了党和干部的形象;二是对事业缺乏奋斗的热情。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墨守成规,不是积极主动地找事做,而是消极被动地等事做,对工作没有前瞻性,领导安排做啥就做啥,推一下动一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把工作岗位当作是度日养老的港湾;三是对追求缺乏执着的激情。普遍存在“冷漠病”和“恋旧病”,对事业没有理想信念,对工作没有目标追求,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执着追求激情。工作上满足于完成对付的日常工作,没有向更高目标努力奋斗的动力,图清闲,怕麻烦,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本位主义思想严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工作推诿扯皮,拖拖拉拉,应付了事;四是对基层缺乏服务的真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害怕触及困难和矛盾,不愿深入基层下到一线,不愿调查研究,不愿帮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衙门作风,效率低下,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的是把单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基层缺乏服务的真情实意。
严格遵守生活纪律。文旅干部要率先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更加注重公众形象,践行“文化人”的操守,提升个人修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要彰显更多的正能量,而不是给文旅人抹黑。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需要广大文化干部切实加强纪律修养,不断增强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只有这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才有可靠的保证。
二、文化干部要自觉维护党的纪律,锻造一支新时代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模范守护者
首先,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这种自觉的特性是因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大家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政治纲领、共同的奋斗目标,而执行党的纪律是实现这些纲领和目标、实现自己崇高理想和信念的根本保证。因此,文化干部要把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看作是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还因为,党的纪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的,集中地体现了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也体现了每个党员的个人意志。在讨论和制定党的纪律的过程中,每个党员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这个全过程。因而,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也是每个党员尊重自己民主权利的体现。
第二,党的纪律是严肃纪律。它已经制定并通过施行,对每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都适用,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某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不能以某一纪律对自己是否有利而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口头上坚决拥护,执行中却打折扣;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把对党的纪律的遵守与维护作为一种重要的责任,认真谨慎地履行,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谁违犯了党的纪律,谁就要受到纪律的制裁,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予纪律处分,不允许任何违犯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也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党的纪律的执行。
第三,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遵守纪律的特殊党员,不能强调地域特殊、行业特殊和部门特殊,而忽视党的纪律,也不能因为是一个普通党员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随着自己的职务升迁、地位提高、环境变化,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更大、更重。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党员领导干部切不能自恃位高权重,或者因为监督机制不很健全和完善,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甚至只用党纪来管别人,而不让别人用党纪来约束自己;在执纪问题上亲疏有别、内外有别、宽严有别,这些都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三、文化干部要自觉地加强纪律修养,锻造一支新时代维护党的纪律模范践行者
所谓纪律修养,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引领,通过不断学习和接受考验,养成遵守纪律的意识、维护纪律的意识、同违纪现象作斗争的意识,而且要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如何加强纪律修养,应该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 学习时提升纪律修养的重要途径
提高干部素质,增加干部作风建设的内在原动力。一是通过学理论,改进工作方法。抓好干部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干部以理明事、以事明理的水平,提高干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通过学法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是每个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功。有些干部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是因为干部不懂法,不依法,执法犯法造成。只有坚持学法依法,才不会以粗暴的态度对待群众,才不会与群众争利益。
(二)自律是提升纪律修养的有效路径
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自觉地按照党的各项纪律去奉公行事,去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新时代的要求。首要的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克服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一方面要迅速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另一方面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党委、政府,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
(三)斗争是提升纪律修养的有效手段
维护党的纪律,就是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自觉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作为一名文化干部,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应当努力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这既是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胜利前进的需要,又是切实履行党员干部义务和责任、弘扬正气的需要。党章和《准则》都明确规定,当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共产党员要挺身而出,坚决同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当有这方面的觉悟和自觉性。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好的典型。但同时也应看到,还有极少数人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对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时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有的领导干部面对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不讲正气,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还有的对那些主张正义的人不支持、不表扬,态度暧昧,生怕支持一个得罪另一个。这些现象既是党纪观念淡薄的表现,更是对作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共产党员基本标准缺乏理解的反映。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是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犯,都是同党的宗旨和性质相对立的,都是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格格不入的,每个党员干部都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要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一方面,要求每一个文化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觉悟,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敢于坚持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本领和能力,依靠建立健全制度和运用法律武器去提高斗争水平;善于团结和争取广大人民群众,使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斗争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深刻认识作为一名文化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批评和揭露消极腐败行为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神圣权利和崇高义务,从而消除人微言轻的心理,增强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感;深刻认识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是一种特定的历史现象,只要每个文化干部坚决抵制和反对,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克服,从而消除消极悲观的情绪,增强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只有这样,才能矢志不渝,无私无畏,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始终保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