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反思校园欺凌谁之过
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其处理结果多为:施暴者为未成年不承担法律责任,家长接受批评,校方背黑锅。难道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是在一直纵容他们违反纪律和实施暴力吗?在施暴方、家长和学校三方面分析,唯一宣传正能量,唯一正统教育的地方就只有学校,但是往往受到处罚的既不是施暴者又不是监护人,而是校方。学校成为了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在防止出现校园欺凌事件时,老师一直在教育;当发现欺凌事件时教师都在积极制止;当发生欺凌时校方都是第一时间去解决。而作为家长或者施暴者又在做什么?“学校里不许打架,谁欺负你就跟他没完;学校里有人欺负你吗?我先告诉你,你打了人我给你赔礼道歉去,但是你要是挨了欺负回家我奏你........”诸如此类话语我想大家也有所耳闻。学校每年的普法使得大部分学生学到了法律知识,懂得了在法律社会里要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但是这个部分人并不是校园欺凌事件的个体,在普法中有个别学生也学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结构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部分条条框框,他们更明白学校或者执法部门拿他们束手无策时,就成了他们的“资本”。
当真的校园欺凌出现后,我们就应该好好的反思,谁之过?如果说只是简单的归结为学生和校园的的话,那“人”这个个体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同样生活在社会这个环境中,难道社会没有责任,所在社区、所在乡镇、所在省市的负责人就能撇的一干二净了吗?当一些所谓的部门要进行所谓的“追责”时,请问你在防止欺凌方面又做了些什么呢?
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是怎么保护,保护谁?这个不应该一概而论的。谁的责任就应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不进行惩处就是在纵容。
我们小的时候也在学校里上过学,也是这样一天天过来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欺凌”这个名词应运而生,而且越发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