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
为保证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我校课后服务高效开展,确实起到为家长解决后顾之忧,为学生提供适合的空间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途径。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家长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盛红善
副组长:盛金汉郑奇志 汪剑桥 杨亚 徐伟利
组员:中层管理人员各班主任
监督管理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查看课后服务相关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各项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三、具体实施
托管辅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教师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有序活动,或读书、或观影、或参与各种兴趣小组。对有暴力倾向,在托管期间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扰乱托管纪律,不服从辅导老师教育管理的;托管结束后,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的,我们将有权终止此类孩子的课后托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