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书法(写字)教育考核表
姓名:学年第 学期
基础分 | 得 分 | ||||
语文教师、书法专职教师100分 | 班主任50分 | ||||
数学教师30分 | 书法兴趣小组指导老师30分 | ||||
其他教师20分 | |||||
奖 励 项 目 | 考 核情况 | ||||
1.教师个人参加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书法(写字)比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分、2分、1分,县、市、省、国家级依次翻倍奖励。未获奖但如有公开展出按三等奖奖励,需提供有效证明(指县级以上)。 | |||||
2.学生参加由教育系统组织的书法比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语文教师1.5分、1分、0.5分,班主任奖励1分、0.5分、0.3分,县、市、省、国家级依次翻倍奖励。若获得县级与上奖励,书法专职教师与语文教师同奖,兴趣小组指导老师与班主任同奖,若兴趣小组指导老师与专职书法教师为同一人,按专职书法教师奖励,同一次比赛多人获奖可累计加分。 | |||||
3.每月一次规范汉字听写比赛,每年段优胜班各一个,奖励语文教师3分。 | |||||
4.语文教师负责每周一次班级写字展示栏更新,班主任负责督促,完成质量好语文教师得0.5分,班主任得0.3分。每周一下午第一节正课前完成,由***负责考核登记。 | |||||
5.语文教师每月向教研室邱小红老师上交A4规格的硬笔书法学生作品3幅,完成奖励1分,经评审,在书法橱窗展出,每幅奖励1分。由***组织评审。 | |||||
6.语文教师期末提供班级全体学生的全部写字作业,由***组织评审,视情况分成好、中、差各4个班、6个班、4个班,好奖励语文教师10分,中5分,差不得分。 | |||||
7.每年举办若干次优秀作业或试卷展评,被评为优秀作业或试卷的奖励科任教师3分,有多人获奖可累计加分。 | |||||
8.组织进行黑板报评比,每次评选一、二、三等奖各1、2、3名,分别奖励班主任3分、2分、1分(黑板报需由本班师生完成)。 | |||||
9.教师基本功训练:每周上交软、硬笔书法作品各一幅(80后青年教师必须上交),完成得0.5分,80后青年教师每周粉笔字展示一次,完成得0.5分。严禁请他人代写,否则取消参加考核的资格。 | |||||
10.教师在CN刊物发表书法作品,奖励10分,发表关于写字教育、书法专业论文县级奖励2分,市级奖励4分,省级及CN刊物奖励6分。 | |||||
11.媒体报道我校开展写字教育的活动,奖励活动主要组织者和稿件作者,县级媒体2分,市、省、国家翻倍奖分。 | |||||
12.其他 | |||||
扣 分 | |||||
1.语文教师每天下午20分写字必须用于写字指导,若挪作他用,经巡课的值日人员确认,每次扣1分。 | |||||
2.写字作业每周四次,由教务处核定一学期次数,少一次扣1分,所有学生写字作业需提供检查,少一人扣0.5分。 | |||||
3.其他 | |||||
合 计 |
考核小组组长: 考核小组成员: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