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会议讲话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期和变革期,整个社会的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全面而深刻的变化。传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内容、管理方式已受到很大冲击。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机构编制工作的路子该如何走?这已经成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并积极探索的问题。笔者认为,机构编制部门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以推进工作指导思想的根本转变为切入点,主动转轨变型,走出一条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律的新路子。
一、在指导思想上,要自觉用“xxxx”重要思想统领机构编制工作
“xxxx”重要思想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了宪法,进一步表明了在新的形势下深入贯彻“xxxx”重要思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机构编制部门在工作中要自觉用“xxxx”重要思想统领机构编制工作,切实做到:第一,强化政治意识,把推动发展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是最大的政治。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推动发展。第二,强化大局意识,确保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是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机构编制部门的同志要注重研究全局性的战略问题,努力做到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想得深一点,自觉地融入大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第三,强化创新意识,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上台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xxxx”重要的精髓。机构编制部门要不断推动思想解放,敢于突破,善于借鉴,勇于探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方法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第四,强化民本意识,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xxxx”重要思想的本质。我们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五,强化法制意识,把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机构编制部门要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机构编制的做法,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进行管理;改变单纯控编制、压指标的直接管理方式,逐步建立机构编制有效的控制机构,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的法定化。
二、在工作思路上,要由微观操作向宏观指导转变
要从习惯和满足于完成琐碎具体的机构编制审批业务转变到重视研究解决大的问题上来。长期以来,机构编制部门习惯于把自己封闭在单纯业务操作的圈子里,“就机构谈机构”、“就编制论编制”,视野不开阔,创新意识不强。在新的形势下,这样的工作思路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必须予以转变,从事务型的操作中超脱出来,既要“拣芝麻”,更要“抱西瓜”,把机构编制工作搞新搞活。党的xx大提出了三个一切:“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革;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革除”,也说明机构编制管理必须主动适应、与时俱进。机构编制管理,“管”有两层含义:首先要管“制”,按政策规定,按规章制度,控制机构和编制的随意性增长;其次,要管“活”,不能仅局限于控制,而且要搞活,要用机构编制这个杠杆,促进政府机构的优化设置、编制的合理配置。因此,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逐步变被动为主动,由批机构、批编制、批职数,转为进行政策法规研究、战略研究、前瞻性研究和技术性研究,向编委会提出具有超前性、前瞻性的建议。
三、在工作方法上,要逐步由“人治”向“法治”转变
要改变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增强“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机构编制管理从理论上来说,它的内涵丰富,外延广阔,且应用性极强。然而,机构编制管理却一直未被人们所重视。实践中经验管理的随意现象比比皆是。因而往往出现一个反常的现象,即要编制的是“头戴三尺帽”,给编制的是“拦腰砍一刀”。这种双重的随意性主要是长期“人治”传统造成的。对此,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科学化、规范化的机构编制管理方法,按照科学原理和定编依据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切实解决靠主观经验判断决定机构、编制(更多好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的问题。要大兴调研之风,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控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重要业务工作的调研,使我们的每一项改革措施、每一项机构编制审批、每一个建议意见,都符合改革的方向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要自觉突破那些不适应形势的工作模式和思路,探索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层次的新举措。建立机构编制管理新途径,完善以机构编制部门为源头,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配套联动的约束机制,切实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要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充分体现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监督检查工作应根据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任务等具体情况,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常规督查与随机督查、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活动。同时,要定期分析研究机构编制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在工作内容上,要由完成传统业务向社会领域拓展转变
传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内容,主要是按部就班地完成项目调研、审批、登记年检、编制统计等规定动作。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全面拓展机构编制的工作内容,从传统工作内容的圈子里走出去,把工作面涵盖到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的一切相关事项。比如,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促进教育、卫生等资源重组;结合机构改革,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贯彻《行政认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等。总之,只要是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而且是政策法规允许的,我们就应该主动地迎上去,合力参与进去,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要的管理仍然是搞好机构编制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方面,管理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工作内容的拓展,我们应该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部门服务功能,既当管理者,更当服务者,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组织机构保障,另一方面,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服务,努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这样,我们的工作就能与时代合拍,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结合,路子也会越走越宽广。
五、在工作取向上,要由满足局部需要向追求整体效益转变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和全面性,机构设置、编制审批等都必须纵向衡量、横向对比,定性与定量管理方法相结合,科学确定。按照系统论观点,任何一个系统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同外部其它系统之间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亦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互相沟通的。因此,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必须以全局的合理有效、整体优化为目标,而不能仅满足于局部需要,追求一时、一地、一事的合理,这必然会影响整体效益的发挥。当前,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责,对此,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善于通过机构、编制这个杠杆,在工作取向上,由满足局部机构、编制需要向理顺政府职能,促进政府提高效能转变。现代编制管理理论非常注意机构职能的专门化问题,就是说,由于社会的分化,职能也随之分化,什么人,或什么团体,或什么机构履行什么样的职能,泾渭分明,互不混淆。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对此,我们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研究各级机构的性质,合理划分机构职能,明确职能边界,如此,才能使机构、编制的每一个环节相互协调,高效运作,从而从根本上减少政府“错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
第二篇: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讲话
在全县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的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机构编制工
作,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针对性、适应性、前瞻性、严肃性,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增强针对性。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要着眼于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调整优化城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要积极探索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社会管理、应急反应、维护稳定等工作机构,不断增强社会管理能力。
(二)增强适应性。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科学配置和效益优化作为基本要求,既注重管编制、管总量、管数额、管审批,又注重管职能、管结构、管标准、管监督;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形势发展情况和现实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人口、行政区划、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等因素,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有减有增,动态调整,更好地满足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于弱化或取消职能的机构,要相应减少编制或撤销机构;对于加强或新增职能的机构,要尽量整合资源、相应调整,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增强前瞻性。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研究,积极主动地提出体制机制、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和调整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主动为各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提出意见和建议,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增强严肃性。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从现在起,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规定外,全县不得提出新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要求,确需增加机构的,机构编制部门要在现有机构总数内,采取“减一增一”的办法,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批。要认真落实“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规定,坚持编制审批在先、进人在后,严禁出现新的超编问题。
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和国办印发了11个配套文件,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实施不同的配套改革措施。2014年以来,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到2014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服务体系。
近年来,经过几次机构改革,我县在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差距。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着本应由行政机关负责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一些事业单位实施企业化管理,既参与市场竞争,又享受着财政扶持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公益职能弱化,形成了不公平竞争;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存在机构设置分散、职责任务调整不够及时、人员编制配置不尽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清理规范、优化配置逐步解决,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搞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稳妥推进。在实际操作中,要把握以下几项重点:
(一)坚持四项工作原则。一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原则。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要将行政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稳妥推进改企转制;对保留的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地界定职责任务。二是优化结构、精简高效原则。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等事业单位,要予以撤销;对机构设置分散、规模过小或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职责相近、名称相近、任务交叉或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要予以整合;对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要予以剥离。三是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各镇党委、政府负
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县直各部门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今年5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撤并整合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和剥离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6月至2014年12月,主要任务是分行业、分步骤对其他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四是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原则。清理规范期间,机构和编制总量只能减少、不得增加,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
构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除机构撤销、整合外,不再审批新增事业单位。
(二)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要严把方案制定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单位研究提出集中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符合政策要求,又要与发展形势相适应,做到符合政策、切实可行、促进发展。二要严把审核审批关。县编委办要严格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切实为事业单位分类和配套改革打好基础。三要科学界定职责。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审批意见,科学界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逐步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剥离可交由社会、市场承担的职能,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维护稳定的关系。要加强统筹协调,注意把握工作节奏,改革进度、工作力度要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尤其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工作,要审慎稳妥推进,决不能出现不稳定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的做好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因单位撤并整合需要分流安置的人员,落实好有关配套政策,稳妥进行安置。二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履行职责的关系。要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与履行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保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工作业务不间断、服务质量不降低。三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单位分类的关系。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时,暂不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待全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下发后,再按要求分类。在界定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时,不得再赋予其行政职能,不能再出现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现象。
三、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机构编制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清理规范工作。各镇(办)、各部门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各项工作开展,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切实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县委办、政府办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重要文件的审核制发和相关会议的安排协调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清理规范的纪律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组织部门要做好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宣传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牵头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审批等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经贸、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得泄露未公开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调整方案;不得突击花钱、借机分钱分物及公款旅游;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相关数据;不得擅自变通已经审批的清理规范实施方案。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严肃查处。
同志们,机构编制和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关系全局、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工作落实,为全面推进我县各项建设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篇:关于召开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x编办发〔2014〕38号
关于召开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泰州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根据泰州编委办转发省编委办《〈关于全省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泰编办〔2014〕188号)精神,经研究,定于8月1日下午召开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8月1日(星期三)下午3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国土局5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布置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四、参会对象
各乡镇组织委员、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办主任(或人事科长)。具体参会单位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主题词:机构编制核查通知
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20份)
具体参会单位名单
各乡镇、开发区、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台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政法委、农工办、机要局、信访局、老干局、机关党工委、纪委(监察局)、610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文联、侨联、红十字会、史志办、党校、新闻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法制办、外办、机关事务局、发改委、物价局、服务业局、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办、招标办、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建工局、旅游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农业局、林牧业局、水产局、农机局、农开局、商务局、粮食局、投资促进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体育局、卫生局、食药监局、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安监局、供销总社
第四篇:编制工作会议讲话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会议上的主持词
同志们:
现在开会。今天的会议主要是传达和贯彻自治区、市关于推广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旗的工作,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市编办主任***同志,市编办监察科科长***同志,市编办监察科副科长***同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同志。参加会议的有各苏木乡镇分管领导、组织干事,旗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分管领导,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
今天的会议共有四项议程,下面进行第一项,请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
下面,请旗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同志做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情况说明,大家欢迎。 ………………………
下面,请市编办主任***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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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刚才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同志就推广和使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组织实施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市编办主任***同志对我旗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编办主任***同志就使用《实名制软件》做了详细的说明,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当中。
下面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我讲三点要求: 一要抓好会议精神落实,确保使用《实名制软件》工作顺利进行。在全旗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系统,对于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轻财政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主要领导都要亲自监督、亲自把关审核,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成专人负责,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按时圆满完成。
二要强化“编制就是法律”意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当前,我旗个别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机构编制的观念还不强,有些单位片面强调自己部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 2 -
没有大局观念。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则以超编为借口,不顾党和政府的政策,将政策性安置人员拒之门外,这些都是不正确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长期以来,机构编制工作是“一家把门万人推”,编制的控制难度比较大。要想抓好编制管理,控制人员的无计划增长,光靠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要靠科学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照章办事,才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今年3月份以来,我旗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调动进人程序的通知》、《全旗中小学校(幼儿园)“五定”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人员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这些文件是管住管好我旗机构编制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认真遵守执行。在这里我要重申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原则和“三个一”制度:三个原则,就是总量控制原则,凡进必考原则,人才优先原则。 “三个一”制度,就是机构编制事项由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办一家行文,一家办理。
三要部门联动,规范管理,推动我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编制管理作为各项人事工作的龙头,在各单位申报增人计划、审批工资基金、办理编制、机构升格等手续时,编办必须严把第一道关口,要求其提供经年检合格后的《法人证书》,否则不予办理。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事、财政、公安、工商、银行、质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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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通力协作,共同把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查验关。同时,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与机构编制管理审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同志们,机构编制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编办作为旗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肩负着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的重任,在工作中,一定要继续解放思想,创新思维,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密切予以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工作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自治区、市和旗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严格按“三定”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机构编制法规和程序办事,努力为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保障。
………………………
下面,由旗编办组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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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在2014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是市委常委会决定召开的,很重要。会上,家宁同志还要根据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具体部署我市今年的机构编制工作。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强化认识
在过去的几年里,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在市、县(区)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取得新进展。乡镇机构经过撤乡并镇和2014年机构改革,精简了机构、转变了职能、强化了监督、精简了人员、优化了班子、提高了办事效率,减轻了农民负担。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得到了有效控制。去年,我市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共清理出各类违规财政供养(救助)人员1227名,清理后,我市财政每年减少支出200多万元。机构编制部门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机构编制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的看到,机构编制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仍是严峻的。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及工作运行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第一,上级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的观念和思想还滞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机构改革与管理如何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如何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协调一致,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已经被提高到了政治的高度加以重视。
第二,部门干预,越权行事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和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淡薄,加上机构编制立法滞后,管理的刚性手段欠缺,有的部门以批项目、批资金、评先进等手段干预下级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管理;有的部门和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和运用手中权力,通过争职能、争机构、争编制来保证部门的局部利益,有的甚至将部门权力利益化。这些现象给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第三,机构编制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职能转变不够到位。在我市,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越位”、“缺位”、“错位”、效率低下、行政职能向事业单位转移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1998年区划调整“人编分离”带来的遗留问题还未完全消除。三是事业单位众多,职工队伍庞大,乡镇机构虽然经过几次改革,但对照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还将有大量人员需要分流,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任务十分繁重。四是在机构编制管理机制上还不够完善和科学。
机构编制工作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政权,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一发动全身,它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来不得半点马虎。各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蒋巨峰代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必须”、“一个创新”的要求,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即:必须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立足长远、着眼全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化改革,破除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妨碍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矛盾,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体制机制问题,促进党政机构高效运转,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以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克服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陈旧意识,坚持“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法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以科学的发展观审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与管理理念,提高机构编制工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服务的思想认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科学的改革和工作思路,提高改革和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我们必须用新的视角去观察问题,用新的观念去研究问题,用新的思路去处理问题,用新的举措去解决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手段,努力实现从机构编制的数量管理向职能管理转变,从被动的审批管理向主动的监督管理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日常管理向政策研究、标准制定转变,努力构建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机制。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按照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机构编制工作的任务非常繁重,我们要根据内江的特点和实际,按照市委提出的“快是基调,好是要求”的工作主旋律,尽心尽责,全面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一)积极有序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要落实好“六字要求”,即“重视、稳妥、坚决”。
一是高度重视。乡镇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不仅是精简机构和减少人员,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职能转变,建立适应农村变革的新型治理结构和公益服务方式,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基本要求,市委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我市的贯彻意见,总的原则是“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充分准备,有序推进,确保稳定”。请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乡镇机构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调研,搞好方案设计论证,做好充分准备,适时全面推开。同时,县(区)、乡镇党委即将进行换届,各级党委要统筹安排,既要保证改革推进,又要确保换届成功。
二是积极稳妥。乡镇机构改革涉及乡镇干部的切身利益,如有不慎,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把问题和矛盾找准,把困难估计充分,把方案定细、定准。制定的改革方案或意见要科学、要可行、要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特别是职能划分、归并、岗位设置要合理,要具有前瞻性,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机构、编制和职能设置要科学,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定岗、定员和人员分流政策要规定具体,要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政策,严肃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
三是态度要坚决。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不是可改可不改的问题,这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改革,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要讲政治、讲大局,不能有消极和抵触情绪,任何部门不得干扰乡镇机构改革。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了“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两条‘底线’”,这不仅是“底线”,我认为也是一条高压“红线”,我们必须完成任务,绝不能出现不稳定的因素,这是一项政治纪律。乡镇机构改革必然要涉及人员分流问题,分流谁都可能不满意。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态度上要坚决,要按照条件、按照标准、按照程序办事,政策上要“逗硬”,不能拖泥带水。但同时又要认真过细地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让走的顺心,留的安心。总之,人员分流,不能留“尾巴”。
(二)从严抓好机构编制管理
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并制定了一整套政策和规章,确保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政策性。最近,中编办、省委、省政府又先后发出文件重申,任何地区、部门和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加或超配领导职数,这都体现了一个“严”字。一要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和政策,对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一条线”管理,实行编委会集体决定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程序办事。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按照《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审定行政机关的人员编制,各地各部门都不得越权审定,也不得以核定事业编制的名义,变相增加行政机关的编制,上级部门不得干预下级机构编制工作。二要完善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我市的实际,进一步研究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制度,以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有效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增长。同时,要推行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三要相互配合,建立联动机制。编制和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和完善互动的办事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领导职数增减,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未按审批程序,自行设立的机构和配备的人员,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经费,组织、人事部门不得考录和调配人员、核定工资,银行不得开立帐户,公安部门不得刻制印章。四要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增长。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的增长,中编办强调了五个不准:即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机构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省委、省政府在此基础上又作出了“四不准”规定,即不准增设新的机构(含内设机构),不准增加编制,不准提高机构规格,不准增加领导职数。市委、市政府根据内江的实际,又提出了“三个严禁”,即严禁擅自调整和增加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严禁越权审批机构编制和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这些规定,是政治纪律,是“红线”。各级各部门都必须严格按照“五不准”、“四不准”、“三严禁”的规定,以鲜明的政治态度,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机构编制数量的增长,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进人,超编配备领导干部,擅自设立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违者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巩固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的成果,加强复查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三)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准备工作
省里已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和规范、发展、搞活的基本思路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行试点,我们也要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准备工作。首先,要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情况,要按照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摸清底数,搞好模拟分类,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的功能和特点,按照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三大类,本着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第三,要严格控制事业单位,特别是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增长。最近,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川委办[2014]10号),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胡锦涛总书记也指出,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全局出发,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定不移地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向前进。市、县(区)要深刻认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实现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认真分析研究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研究解决,保证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五)配合做好实施《公务员法》的有关工作
《公务员法》的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按照省委和市委的要求,我市正积极开展公务员队伍的清理工作。近期省编办将安排对全省行政执法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开展清理。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深入调研,明确政策,稳慎处理,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清理工作。要以《公务员法》实施为契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认真梳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拓创新
今年的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的矛盾和困难很大。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机构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首先,要把机构编制工作,特别是要把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县(区)、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尽快成立,积极开展工作。同时,要按照市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要求,大胆地负起责任来,敢于碰硬,敢于承担责任;同时,要支持和理解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当好他们的后盾,使他们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创新,努力工作,秉公办事。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第二,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的问题,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第三,要加强指导。市机构编制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的指导,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切实搞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和化解矛盾,齐心协力帮助解决问题,以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调与配合
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凡涉及政策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顾全大局,任何部门或个人都绝不能设置障碍;涉及到工作问题,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沟通和协调,形成良好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肃组织纪律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经常性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执行中央、省、市“五不准”、“四不准”、“三严禁”的规定进行监督,积极发挥机构编制专用举报电话“12310”的社会监督作用,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做到件件必查,违规违纪的,事事必纠,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违纪的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开拓创新
机构编制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一支能适应新形势、熟知法律、法规和政策,能正确处理新问题和复杂矛盾、勇于并善于开拓创新的机构编制工作队伍。因此,要在配齐配强机构编制工作干部的基础上,加强对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机构编制部门的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仅要学政治、学政策、学业务,还要多学一些经济知识、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多层次、多侧面提高工作能力,以过硬的政治素质、优良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业务技能,搞好本职工作。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同志,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全身心地投入到机构编制工作中,去研究、探索、处理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去开拓、去创新,把我市的机构编制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同志们,机构编制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光荣,希望同志们一定要讲党性、谋大局、善协调、办实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实现我市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