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监测任务,规范完成环境质量监测。
一是强化质控措施,确保环境监测数据有效可靠。制定《2022年玛纳斯县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塔西河上下游地表水监测和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编制上报县域周边城市空气质量同期对比分析,配合开展农村污水治理、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规范程序,完成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水质采样工作,为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提供了科学合法的数据支撑。
二是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工作。积极参加昌吉州空气质量会商会,完成空气质量综合分析报告,为环境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建立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启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新增站点选址工作,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备选点标准化设备比对监测,并于2月通过自治区验收,纳入空气质量区控考核。
四是组织开展生态县域考核工作。印发2022年度县域考核工作方案,召开专题推进会,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县域考核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资料汇总和数据上报。
五是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审。取得三大类30项,其中水和废水11项,空气和废气16项噪声3项的资质认证项目。
六是按时完成降尘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系统填报。
七是按季度完成生态县域考核和农村生态系统填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胶钉和上报工作。
八是及时完成沙尘简报的编制,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九是按季度完成环境质量简报的编制,为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
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质量管理,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监测人员培训力度,组织申报上岗考核,确保监测上岗率100%。规范完成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测、执法监测工作。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好各项常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