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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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中共**县委:
201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县政协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聚力攻坚拔寨,加速转型发展”总体发展思路,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攻坚提速、转型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均衡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1-10月,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8件249人,批捕133件199人,不批捕37件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1件304人,起诉183件260人,不起诉24件26人,公安撤回4件18人。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决定逮捕3件3人,起诉4件6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6件37人,批捕10件14人,起诉12件16人,不起诉3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监督撤案2人,纠正漏捕4人、漏罪10人、漏犯4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提请刑事抗诉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针对看守所不规范执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已纠正10件。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脱管、漏管行为及时提出书面纠正3件,已纠正3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0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案件10件,办案部门采纳后变更强制措施10件。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11人。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3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3件。办理各类行政案件4件,其中,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大力开展“精准脱贫决战年”行动,确保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摘帽战”。加强检察长对脱贫攻坚对口联系乡镇的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督促帮扶工作落地落实;通过“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十五大冲刺行动”专项行动,确保帮扶成效。开展好“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督促五宝镇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七十年大庆大局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发放救助金8万元。对建卡贫困户罗生贵及其长子罗富坤、次子罗富江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0元。为帮扶对象村五宝镇梨耳村、高梯村、罗坝村和天台乡天台村协调公路、饮水、阵地等建设资金,直接受惠群众达5000余人。
(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引导群众正确表达诉求,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4件。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9件,均做到了“七日内回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检察环节“以案释法”及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着力保障群众的司法监督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发送微博400余条,通过“两微三端”等新媒体发布微信12余期16余条、重大案件信息66条、各类检察信息1000余条。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水产资源、非法占用河道、违规开采砂石和大气污染等行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准逮捕的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打捞水产品、非法采沙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8件 17 人,审查批准逮捕5件11人。受理审查起诉11件28人,起诉9件25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好“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履职,对11个工程项目施工中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依法对陈仕春盗伐林木案、刘升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覃友洪滥伐林木案中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修复,维护生态公共利益。
二、围绕民生强化保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批捕8件14人,起诉12件21人。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3人。如办理了杜劲松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1.2亿元。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他们进入检察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批准逮捕3件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件27人,提起公诉3件17人,纠正漏罪4人、漏犯7人。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明确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承办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如以南坝刘平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系我县首例涉恶案件,由检察长王万里亲自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平辉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
(三)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治,防止校园暴力犯罪和教师性侵事件发生。严厉打击危害学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我院在办理苟中刚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针对其以暴力、胁迫为手段先后在**县西门休闲运动广场、**县气象局、东乡镇岭南街、东乡镇鱼禅寺、凤凰双语学校等地,多次抢劫作案,抢劫14名学生,扰乱校园周边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我院向**县公安局和**县教科局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依法保护方面的教育,共同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共建平安校园。在成都七中食品事件发生后,主动与县食药局联系,督促其对县内部分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迎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到南坝中学等地开展宪法宣传、预防性侵宣传、食品安全宣传等法治教育课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4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
(四)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19年以来,办理电信诈骗案3件。如我院办理的文泽森等8人在**县南坝街道、桃花乡三溪村,南坝镇石牛村等以冒充淘宝、京东、快递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对方的物品或快递丢失要对其赔偿为名,骗取被害人资金3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
三、突出检察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一)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捕诉一体,制定《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方案(试行)》,实行侦监公诉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县司法局确定了向江涛等3名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实行常态化全覆盖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查起诉案件71件89人,其中自行委托辩护人11人,我院委托值班律师78人;提起公诉71人,不起诉18人;适用速裁程序14件,适用简易程序33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9件;采用确定刑建议44人,采用幅度量刑建议27件,法院已经判决49人,采纳量刑建议49人。
(二)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执行监督。严把质量关,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提前介入命案2件、重大疑难案件8件。提前介入侦查“3.19”土黄中学庞某故意伤害案、“8.30”双河三死一伤的恶性刑事案件,特别是“8.30”双河杀人案,我院先后三次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队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强制措施建议,维稳建议等,确保案件质量,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15次。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未出现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的案件。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工作,没有判决后未交付执行的案件。
(二)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如办理了申请人黄华秀申请民事监督案和申请人叶多云申请民行监督案,我院对原民事判决发出了检察建议。在办理毛盛梅不服**县人民法院劳务损害纠纷一案中,考虑到双方均为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我院联合法院执行部门积极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为毛盛梅发放司法救助10000元,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三)做实行政检察。开展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如我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向被执行人杨小六追缴强制执行费用案,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法律权威。通过本次的监督,一是**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变卖房屋拆除残值,成功追回了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二是促使行政部门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相关规定的重视,提高了保护国家财产的意识。三是维护了法律权威,教育违法群众重视行政部门作出的各项行政行为,提升了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6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起诉至人民法院3件,判决3件。开展好“生态环境治理”、“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座谈、现场走访调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积极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及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如针对42家食品经营店违规经营食品,造成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依法进行处理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就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复杂问题处理主动请示汇报。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参观宏文清溪校、王维舟纪念馆。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誓词、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认真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作用。3个支部与4个帮扶村党支部结成共建对子,定期开展结对共建、学习研讨、到村讲党课、慰问贫困老党员活动。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等党纪党规教育活动。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举办“意识形态”专题知识竞赛。坚决肃清周永康等流毒影响,对党内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现象,坚决从行动上加以纠正和制止,持续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扎实推进蒲波案“以案促改”, 要求干警对照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挖根源,从理想信念、政治操守、纪律规矩、初心使命、修身律己、责任落实等方面剖析反思。认真开展了“带病提拔”“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自查整改活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项跟踪问效。
(三)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管理。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党建工作问责和考评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2次,撰写调研文章8篇。
(四)强化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县委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160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达州检察大讲堂”“**县政法大讲堂”等培训。抓好网络学习。积极参加视频培训会议,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参加高检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按照市检察院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综合素能培训。组织开展聘用制书记员转聘工作。认真做好援藏援彝工作,选派1名干警到茂县检察院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配合达州电视台拍摄《达州检察档案》6期。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关键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常态化提醒干警自觉守住底线。强力整治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高检院“禁酒令”,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各项规定。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回头看”活动,加大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力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着重督查各内设机构履职、执法办案、检察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活动情况。2019年以来,采取不定期检查形式,着重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督察,对多次被通报的干警进行约谈。
(六)强化外部监督。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待。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7个方面、16个大项、37个具体问题、78条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针对达州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的巡察意见,我院共提出4个方面41项151条整改措施,已建立或修订完善了35项工作制度,25个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16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134项整改措施落地实施,其余17项整改措施正在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把外部监督作为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向县级各部门、54个乡镇、本院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征求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8条。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联系并走访所在地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听证、出庭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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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深刻理解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对检察官客观公正履职的要求,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做到对待犯罪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解决“重刑轻民”观念,着力提升再审检察建议质效,以精准化为导向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向精细化转型、向规范化发展、向专业化迈步。不断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确保高质量、真管用。加强典型案例、“检答网”的学习应用,不断增强典型案例指导业务工作的实效。
二是坚持聚焦全县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切实做好我院联系乡镇的“摘帽”工作,压实帮扶责任,确保贫困村、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加强与监委的配合,严厉打击惩治吞噬扶贫资金的微腐败。进一步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的要求。
三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践行为民司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主动参与综合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犯罪行为。做实做强做优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促进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均衡发展。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构建良好的公益保护格局。
四是坚持以“四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对干警的错误言行,及时引导纠正。抓实内部监督管理,明确检务督察部门与案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新格局。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