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把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职责,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现将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按照《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及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履职尽责,积极发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及导向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综治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履行到位。
二、加强宣传学习,严防食品安全(案)事件
食品安全周,组织单位领导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县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等》,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相关会议要求认真履职,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三、行刑衔接、协调督办和综合治理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牵头推动完善有关食品安全执法司法政策,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危害食品安全的重大犯罪案件。认真开展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二)强化督导工作,督促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提高警惕性,严防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事)件发生。
(三)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