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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人口计生委2014年政务公开
工作总结
政务公开是行政体制改革和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委认真按照省、焦作市关于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把政务公开工
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结合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把提高公开档次、强化群众监督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我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计生队伍作风明显好转,计生政务“透明度”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群关系起更加密切,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在上半年沁阳市委、焦作市人口计生委开展行风评议中,我委分别位于全市单位排名的第7位和第3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今年以来,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计生系统克服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根据焦作市《关于在全市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沁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沁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调计划生育要依法行政,更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研究,围绕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注重形式,提高档次
政务公开重点在公开。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我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使群众更大范围、更多渠道地了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一是全市投资近20余万元,更新计划生育政(村)务公开栏,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329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政(村)务公开栏,其中,300个行政村建成了高档次的瓷砖公开栏。建立健全“两卡一表一台账”,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乡级计划生育各种证件和业务的办理搬进了便民服务大厅。在便民服务大厅,悬挂含有计划生育政策、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宣传版面,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大厅现场办公,各项证件均可直接办理,大大方便了育龄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增强了计生政务的透明度。三是利用网站公开。去年7月份至今,与网通公司联手,共同创建了“沁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在网站上公开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免)费项目和标准、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方面知识,广大育龄可以足不出户、轻点鼠标便可以了解政策,了解计划生育各类情况,掌握各方面知识,同时育龄群众的隐私权也有效的得到充分保护。四是电子屏幕公开。覃怀办事处投资1万多元在计生办显眼位置设立了电子屏幕,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科室职责、工作安排等内容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吸引了办事的育龄群众,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抓出实效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将对外和对内政务公开的内容,作了严格的划分,力求突出重点和务求实效,特别是在围绕实效上下功夫,委和市计生协对内坚持月公开各项收支情况和出勤情况,目前全市计生干部职工均自觉遵守机关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其它热点问题,如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奖励晋级等我们均做到随时公开。对外公开8项内容:1、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章;2、生育政策、节育政策、优先奖励政策、限制处罚政策;3、有关罚款、社会抚养费和行政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征收和罚没程序、上缴情况;4、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成人伤(病)残医学鉴定、病残儿医学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程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咨询电话;5、职业道德规范、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咨询电话;6、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受理投诉程序、投诉电话、处理结果;7、技术服务人员资质简介;8、科室位置示意图等。所有办事结果都随时公开处理结果,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头上,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监督。
60岁以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是实现工作思路由“行政管理,以罚为主”向“以奖为主,奖惩结合”的重大举措,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委在做好其他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作了60岁以上农村部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奖励扶助对象的公开工作,实行了市、乡、村三级“三公开”,即: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在全市乡、村主要街道显眼位置和人群聚集的商业区张
贴奖励扶助政策公告1000余份,公开奖励标准和申报程序;在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内公开了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60岁以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三无”:无一人多登、无一人漏登、无一人错登,确保了60岁以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顺利进行。
四、典型引路纵深发展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围绕“
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为重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逐步扩展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在推广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中,一些乡镇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太行办事处的“我是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活动、西向镇的定期民主评议制度、木楼乡的客车“流动公开板”等。为了能够将这项经验迅速推广,我委及时召开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太行办事处等3个乡镇在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介绍。经验交流会后,全市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不仅在公开内容上下功夫,更从公开形式上创新工作,采用新形式、新办法,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向纵深发展。全市形成了不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感受到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气氛,为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检查督促,巩固成效
加强督察是完善政务公开、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委先后组织2次对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督查,由市四位副任任带队组成四个督导组,对全市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公开形式是否有效、政务公开管理是否科学、相关资料是否完善等。通过督查一方面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对乡、村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六、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为了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发展,我委建立了定期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指导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组织计生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进行考核。各级计生部门在明显位置设置了群众举报箱,在各公示栏都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以便社会公众对公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我委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对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记录;每次公开后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回顾2014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有些工作面还没完全到位,已铺开的工作有些抓不到位,究其根源是认识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督办督查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后我们将对政务公开的各相关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环保的各项核心业务进行规范的阳光作业,公开、公平、公正,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第二篇:南宁市人口计生委2014年度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报告
南宁市人口计生委2014年度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报告 2014年,我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好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政务信息100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的南宁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上发布信息1090条,在市门户网站上政民互动平台中的答复率为100%。通过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使广大育龄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我市人口计生政策,特别是“政民互动”平台开通后,群众就计划生育反映情况的比较多,我委都能及时进行回复,回复率达到100%,群众比较满意。
二、在“阳光计生行动”中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通知要求,我委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阳光计生行动”,“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求实行政务公开。为此,我委利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这一契机,及
时、主动公开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通过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让群众达到“五个明白”:明白政策规定和要求、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明白服务项目和标准、明白办事程序和结果、明白维权途径和渠道;二是通过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在县、乡计生服务站(所)的服务大厅设立触摸屏,醒目处放置政务公开宣传明白卡、宣传册、宣传折页,墙上悬挂悬挂办事指南、办事程序等相关公开栏目,使群众身处便民服务大厅就能知晓所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三是通过热线电话公开。市、县(区)开设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通过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使群众更为便捷地了解办事程序、政策法规和计生有关服务信息;四是通过入户公开。定期组织乡、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携带相关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上门公开;五是通过媒体公开。通过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新闻网等媒体的人口计策专栏,定期公开人口计生政策,解答群众疑问;六是通过其它形式公开。利用重大节庆日、圩日、新闻发布会、村民代表会、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便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公开人口计生政策和相关内容,便于群众知情,易于群众监督。
在2014年中,我委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
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感谢访问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情况。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三篇:2014县人口计生委公开承诺书
***县人口计生委公开承诺书
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县人口计生委以开展“解放思想塑形象,转变作风促发展”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县党代会、人大会精神,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代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计生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到“三公开”。一是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奖励扶助等方面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二是公开办证、审批程序。三是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阳光运行。
二、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为基层、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优质、快捷的政策咨询、办证服务、技术服务,及时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坚持廉洁从政,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的行为发生。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投诉。对县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对其他部门及人员的投诉举报,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举报监督电话:。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和全县人民群众对县人口计生委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对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四篇:县人口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证》和《婚育证》的政务公开
蓝山县人口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办理
《一孩生育证》和《婚育证》的政务公开
一、办理一孩生育证
(一)办证流程:1、个人申请: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员会办理婚姻登记,向村(居)计生专干领取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申请登记事项。
2、专干代理: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由村计生专干在5个工作日或居委会计生专干在3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递交《湖南省一孩生育登记表》。
3、审核办证: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实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不能签发生育证的,应书面出具《<一孩生育证>不予办理通知书》。生育证签发后,通知申请人取回或由村(居)计生专干送证上门。
4、村(居)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申请办证的夫妻。
(二)办证期限: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的,应在发证机关指导下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办证过程按照现居住地1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网上提交;户籍地5个工作日内核准、网上发证;现居住地在收到户籍地反馈信息后4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的程序进行。跨省流入人口在本省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的,现居住地应当通过客户端外部接口向外省户籍地发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网络化协作信息,在收到外省确认信息后,在4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对于难以取得婚育情况证明,或者外省户籍地逾期未回复的,在异地办理一孩生育证时可由夫妻出具《申办<一孩生育证>承诺书》。
(三)办证条件:夫妻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包括无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四)办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办证流程:1、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基本情况;
2、申请人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计生专干提交材料;
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婚育登记表;
4、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婚育证明;
(二)办证期限: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签发婚育证明,难以取得婚育情况证明的,由本人递交《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承诺书》。
(三)办证条件:户口在本省或婚嫁到本省的18-49岁女性。
(四)办婚育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驻粤联络站申请办证时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证明其所在辖区域内居住以及急需办理婚育证明的理由。
第五篇:关于印发《来安县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来安县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计生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来安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来政务〔2014〕27号)精神,现将《来安县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来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来安县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实现我委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快推进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型、效能型人口计生委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4〕1号)、《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滁政务〔2014〕31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安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来政务〔2014〕27号)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加强我委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通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将“规范”二字贯穿全年工作各个方面,从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流程、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我委争先进位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主要内容
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建立覆盖人口计生委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建立健全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各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促进网站间的联接与融合。
(四)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结合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完善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五)建立财政预决算及招投标信息公开标准。完善我委财政预决算及招投标信息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善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六)建立窗口服务规范和标准。 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制定审批行为(受理、不予受理、
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决定书(告知单)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建立窗口日常管理标准。梳理工作职责,建立工作纪律等日常管理的内容、流程标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
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4〕1号)、《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滁政务〔2014〕31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安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来政务〔2014〕2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提高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县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制定活动方案,并对各镇、乡计生办组织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宣传贯彻标准,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8月)。
根据标准化建设内容,结合实际,分项开展调研;对不符合实际操作的内容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认真落实省、市、县统一标准,推进计生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9—10月)。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标准体系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将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及时转化为标准,保证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口计生委把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各镇、乡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推进各项工作标准量化落实,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二)加强工作落实。认真学习和总结政务服务工作经验,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宣传并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强监督考评。县人口计生委将政务服务工作以及“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核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县人口计生委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各单位开展情况,不断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