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大队紧紧围绕市、局总体部署,在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长效管理、创新进取,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注重源头监管、疏堵结合,全心助力文明创建,扎实推进省市行动,努力实现规划管理监察工作步上新台阶,规划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现将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计划进行汇报: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日常规划监管工作稳步开展
1、参与农民建房审批,严格批后监管。2018年全年监管共接收居民新建房屋、维修改造、临时建筑等手续550份(其中市政府农民建房19份、梅城镇323份、规划局32份、度假区129份、黄铺镇22份、各类函25份)。每户建立《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服务跟踪表》,要求队员接到手续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建设标准及要求,对危房现状进行现场勘验,测量面积,拍摄照片,当事人确认签字。对基础、现浇等建设关键节点做好监管,确保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
全年很好的完成了批后监管工作,建房户均能按照审批内容建设,违建行为队员都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能够有效遏制违建势头。
2、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小区张贴违建责任人告知牌,拟定出台《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截止目前大队共接收电话、网络、来信、来访投诉200余次,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单队员前往查看处理,电话投诉要求当天回复当事人处理情况,网络投诉及来信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3、加强规划巡查管理,即查即拆。继续按照“严字当头、拆字为先、早是关键、安全第一”的要求,队员日常采取网格化管理,两人一车,配备记录仪等办案工具,周末节假日均安排人员值班,夜间值班接受电话投诉,保证7*24不间断工作模式,发现违建行为后快速处理,通过现场拆除、自行拆除、立案等方式进行查处。
全年巡查发现、现场处理违法建设1196起,共35498.76㎡。其中现场恢复拆除769起,18893.3㎡;自行拆除87起,1662.79㎡;责令停工103起,11175.73㎡,责令改正237起,3766.94㎡。
2018年按一般程序立案25起,结案21起,罚没收入440645.82元。
4、在建项目督查。大队在建项目办对规划区在建项目保持密切监管,参与工程规划放线和工程验收,大队每月联合规划局对规划区内在建工程进行督查,对照图纸现场核实,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共计监管约25个在建工程,监管发现心语家园未按规划内容建设,已立案查处;南外环加油站放线位置偏移,责令停工整改,后进行规划变更;天柱国际商贸中心未按规划设计进行外墙装修,责令改正,会同规划局相关领导现场查看,责令按图纸整改;三中未经规划审批建设消防设施,下发停建通知书;天柱世家项目2号楼未按规划要求增加建设非机动车库,会同规划局、测绘站共同到现场查看,下发停建通知书。
5、加强规划管理情况督查。
(1)督查居民新建、改建建设监管情况。大队不定期抽查各中队农民建房监管情况,通过检查《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服务跟踪表》、现场查看,发现监管情况;并每星期不少于两次会同中队长深入片区进行查看。
(2)监控点定期摸排。安排各中队对前期违建监控点现状进行全面摸排,拍照留存、记录详细情况,严格保证前期监控点无偷建现象发生,并要求各中队对前期遗留违建点加大处理力度,消除存量。
(3)规范法律文书领取,登记汇总督查。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要求各中队向办案中队领取已编号法律文书,并执法全过程拍摄记录,确保执法留痕。
对前期已下发法律文书进行汇总,一户一档,大队开展督查,具体检查法律文书填写是否规范、发现违建是否处理结束。
6、协助乡镇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大队会同国土局等相关单位对塔畈乡、水吼镇、余井镇、槎水镇、梅城镇等乡镇协助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其中协助梅城镇对市105国道沿线部分违建房屋进行集中拆除。行动共计拆除3起违建,分别为梅城镇高集村冯某户违建二层房屋122平方米、梅城镇高集村聂某户违建地基140平方米、梅城镇高集村汪某户违建地基240平方米;协助槎水镇。
(二)省市重点工作全力完成
1、开展“两治三改”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根据省《“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文件及市关于“两治三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全面部署开展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迅速开展全市规划区内“两治三改”违法建设摸底调查,统计违法建设存量,分清类别、界定性质、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根据我市前期自查以及4月份违法建设县级互查摸底的统计结果,我市违法建设治理任务从2193.54平方米动态调整为4482.83平方米,截止目前,已治理78处,面积4482.83平方米,累计治理完成比例100%。
出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三级网格负责人。在新建小区设置违法建设治理防控责任牌,公布责任人和举报电话。同时执法重心下移,设立开发区、度假区、黄铺、梅城四个乡镇综合执法中队,对违法建设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探索先进模式。
2、开发区大市场违法建设治理集中行动。结合省“两治三改”行动,对开发区范围内三合、八一、皖西南三个大市场内及工业园内未经审批占用通道、公共阳台建设的棚子、棚屋等行为进行全面摸排,并开展治理。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专班,大队抽调十余人开展摸排工作,共计摸排782余处,面积约12000平方米。摸排结束后,大队安排专班入户走访,了解情况,劝导宣传,下发责令改正法律文书,并在公共区域张贴《限期拆除通告》,充分做好拆前宣传准备工作。拆除行动启动前,联系专业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做好安全预案,联系派出所、防暴大队、医院等安保、急救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并加强宣传。拆除过程中,做好警戒,未出现暴力抗法行为,也未发生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已拆除天柱科技园区42户违建,总面积2474.4平方米;皖西南大市场232户违建、总面积3793.35平方米;三合大市场338处违建、总面积4850.56平方米。
3、棚改区重点管理。自我市划定今年棚户区改造范围后,我局立即针对棚改区规划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安排中队对棚改区采取“5+2、白加黑”不间断管理模式,白天正常监管、夜间巡查重点区域,对棚改区内偷建、抢建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顶住压力,坚决打击一切偷建抢建行为。
监管期间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南湖区域共计发现违法建设行为5起,面积约110.87平方米,已全部拆除;雪湖区域共计发现违法建设行为11起,面积139.95平方米,已全部拆除;桃园西区共计发现违法建设行为17起,面积约320平方米,拆除3起,面积77.5平方米,余下部分因当事人拒不开门、避而不见、不配合调查致法律程序无法到位,未组织拆除。(备注:数据动态变化中。)
新市立医院区和双塘安置点共计巡查发现违法建设1215平方米,其中已全部组织拆除或整改。
4、积极助力文明创建。对照文明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市容管理各项工作,全年大队对开发区、度假区重点区域市容进行每日巡查、及时管理、集中整治,定点定员的管理模式,不间断进行市容管理。
创建迎检期间开发区管理占道经营180处,暂扣占道广告牌12块,清理主次干道、三合和八一大市场杂草、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等32车,纠正三车停放2400余次,进小区管理遮阳棚、阳光棚2处;度假区清理建筑垃圾、杂物25车,纠正违章占道堆放行为80余处,清理破旧棚亭3个,清理乱拉乱挂、违章张贴行为30余处,纠正摆摊设点、流动摊贩行为120余起;协助梅城镇人民政府管理罗汉、潘铺路段小摊小贩12处,纠正占道广告牌34块,清除黑色雨布8块,清理建筑垃圾堆3处。
(三)其它工作开展情况。
1、紧抓市容管理任务。大队在规划监管的同时,承担着开发区、度假区、以及协助梅城镇管理市容的任务,大队要求各中队合理安排人员,每天在规划巡查的同时加强市容管理,做好每日巡查。
其中开发区中队积极管理,根据迎宾大道占道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从流动摊贩安全及方便周边市民的角度出发,积极谋划,在迎宾大道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摊群点,管理有情有法,得到群众好评;度假区中队承担着市旅游风情大道重点路段的市容监管任务,中队全年圆满完成领导视察、重要会议召开、重大活动开展期间市容安保任务共计15余次。
2、开展党建教育活动。全年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大队全体党员学习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及教育事例;召开了“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及专题党课;开展聚焦高质量 争当排头兵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3、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大队安排一名队员作为驻村扶贫干部前往帮扶村官庄金城开展扶贫工作,并安排6名队员参加市千名干部下基层脱贫走访活动,全身心驻村走访。大队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帮扶对象,宣传政策、了解生活情况及难处,走访记录及时上传安徽扶贫APP,并积极配合扶贫电话抽查,确保检查期间不出现失误。
4、进一步严格内务管理。大队加强队员上下班情况、制服规范着装情况督查,并对各中队学习记录、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对队员学习会议记录、巡查日志填写是否按要求按标准填写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完成情况不好的按局规定通报、扣分处理。
5、加强学习,提升办案水平。大队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法律知识培训,并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学习各项文件通报等材料;各中队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加强案卷办理传帮带,要求队员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为确保学习质量,大队不定期开展抽查学习记录、现场案卷制作等检查活动。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规划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建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及时予以拆除,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严控新增。同时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联合规划局定期对规划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督查。
(二)开展省市各项重点工作。加快两治三改行动治理进度,迎接省市验收。对“两治三改”违法建设及开发区大市场内违建加快处理进度,年底前完成任务,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并不断消除存量、严控新增,迎接省市“两治三改”行动检查验收。积极争创无违建市。根据《安徽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对照创建标准,积极谋划,不断创新,做到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到位、新增违法建设管控有效、防违控违机制长效建立,争创无违建市。
(三)对棚户改造区继续保持大力监管。根据市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对棚改区的大力巡查,坚决扼制拆迁区域偷建抢建违建之风。
(四)继续完成市容管理工作。继续大力管理开发区、度假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坚决完成各项接待活动市容保障工作,不断加强文明创建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坚持学习常态化,继续有针对性的加强党的理论和执法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强化管理技能,进一步提升城管队伍形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群众工作的能力。
(六)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严格执行《潜山市农民建房管理规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政策的宣传活动,从源头上阻止违建的发生,让民众理解规划管理、支持规划管理、进而参与进规划管理。
(七)谋划全市违建防控网格机制。积极谋划出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镇、村(居)三级网格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乡镇、村(居)和相关单位、部门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应尽职责,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形成违法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八)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违建防治事关城市发展、群众生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通报突出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违建危害及后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民参与违建监管的氛围。
潜山市城乡规划管理监察大队
2018.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