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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为认真贯彻国家质监总局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在__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围绕“两创”要求,切实开展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专项整治的目标。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专项整治全面启动
市局关于专项整治的文件下达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县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并多次向县政府汇报,求得政府的大力支持,把此项工作列为今年全局的重点工作。
1、成立组织,学习动员。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___同志任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稽查科,副局长_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召开了动员会议,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了思想;同时联系媒体,通过报纸、电台进行宣传发动。
2、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制定《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办公室成员和各科室责任分工,同时,召开了各镇(乡)街道质监员会议,对具体的工作进行了布置,下发了调查表,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3、建章立制,周密部署。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县玩具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的方案》、《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局家具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___县开展油漆涂料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以及包含服装行业整治的《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三号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国家级五类重点产品和市级督办的家具产品整治的目标和行动安排,对省级、市级重点产品的整治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专项整治有的放矢
为了摸清企业基数,建立质量档案,我局组织各科室力量,对全县的第一批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一边充分利用工商登记信息和代码登记信息进行重点搜索,一边借助街道(乡镇)的力量排摸企业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基本确定了企业基数,其中家具生产企业12家、玩具生产企业3家、服装生产企业9家、油漆涂料生产企业2家、无仿真饰品生产企业。目前质量档案建档率达100%。另外,还对1家涂料生产企业的进行企业标准备案。对省市重点产品中的五类食品的档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食品科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所有的五类企业进行了逐一走访、登记,目前,桶装饮用水企业9家,豆制品15家,干制海产品5家,茶叶24家,米面制品4家;今年以来,我局监督稽查科还对全县31家十类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档案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三、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专项整治稳步推进
我局严格按照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
1、国家级重点产品。为了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资超标问题。我局重点对家具、服装产品、油漆涂料进行整治帮扶。
___家具既是国家级重点产品又是市局督办的区域重点产品,全县12家家具生产企业,年销售额上百万的只有5家,基本上属于作坊式生产的小型企业。针对家具企业内部管理薄弱,缺乏产品生产标准意识,产品出厂检验无记录这种情况,我局对家具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帮扶:4家a类(质量管理现状良好),5家b类(质量管理意识薄弱),3家c类(生产不正常,面临转、停、并)。组织全县家具生产企业参加市局举办的家具企业质量管理宣贯会,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增强对家具产品标准认识。对于a类企业,我们主要在进一步规范标准生产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创立自己的商标品牌,积极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对b类企业重点进行帮扶,主要是生产中对标准的理解和标识标注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原材料的进货把关等方面落实责任人。制定落实企业管理制度,通过手把手的帮扶,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人员岗位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从最近的一次对家具企业标准执行检查情况来看,除了非最终产品企业,100%企业已有比较规范的家具使用说明书。如华山家具有限公司在以前的监督抽查中出现过甲醛释放量超标问题,通过规范提高,今年二季度的家具监督抽查中成为合格企业。
为全面掌握我县服装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我局在建立质量档案的基础上,配合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对辖区内的二次上报的所有服装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并抽样送检,共抽了四个批次的样品,目前正在检测当中。7月底,监督稽查科、质量科、稽查大队联合对9家服装类产品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在生产的企业基本上能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注标识规范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在油漆涂料方面,我们也进行分类监管。对规模较大的企业,要求严格按已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3c产品,鼓励企业导入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列入宁波市名牌企业培育规划,进一步提高企业层次,对另一家小规模企业,要求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帮扶企业规范标注标识。督促飞轿油漆企业按国家政策要求积极申领油漆涂料生产许可证。目前已上报,计划9月底领证.
2、省、市级重点产品。积极开展茶叶产业提升行动,实地走访18家茶叶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抓好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原1家qs认证企业生产加工面积只有300平方左右,现通过改造,搬迁至新厂房,生产加工面积达1000多平方。今年全县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物合格率达100%,茶园实现无公害茶标准50%达标,30%茶园获得有机茶认证,全面实现厂区环境与过程清洁化,省定初制茶厂达标率达80%,取得qs认证13家,省名牌产品2家。查处了无证生产加工茶叶3家。
扎实开展“两豆”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实施县政府《全县豆类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领会食安委会印发《___县豆制品加工小作坊整顿规范验收基本要求》内容。一是全面清理整顿豆类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浙江省非发酵豆制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条件》和《___县市场准入制豆芽生产基本条件》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会同食药、工商、卫生、粮贸等部门,对跃龙等四街道11家经生产条件改造要求验收的豆制品小作坊进行核查,责令6家不符生产条件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限期整改或关停。二是引导、督促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落实日常质量监管、强制检验等措施。目前豆制品已qs认证1家,并有3家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缴请咨询老师现场指导,积极申报qs认证。三是积极扶持发展规模化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豆制品、豆芽行业,兼并小企业,鼓励小企业小作坊联合做强做大,形成龙头带动豆类食品健康发展。目前有1家投资380万元生产加工豆制品企业已投入生产,有1家投资400万元生产豆芽企业已开始试生产。
四、精心组织,综合执法,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按照《___县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全面推进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协调,做到行动前有方案,行动后有总结,检查时做好巡查记录,切实完成安全产品专项执法行动。
1、安全类产品执法行动。一是组织“一号行动”,对本县境内人造板、家具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家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人造板企业,对所生产的细木工板予以封存;二是牵头组织“二号行动”,对我县玩具生产企业和以及大型超市的玩具产品进行检查,要求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正确使用警示说明标识和认证标识,对不符合销售要求的玩具产品当即责令商家下柜,限期整改,并要求其建立进验货登记台账,向供应商索票索证,严格把关,杜绝采购不合格产品,并对1家销售无3c玩具商店立案查处;同时对验配眼镜单位和燃气器具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督促1家刚开业的验配眼镜单位及时申证,对2家的燃气调压器进行抽样送检。三是在“三号”行动中,除了对服装企业抽样检测外,组织力量对全县辖区内辖区内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目前仅一家,该企业基本能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组织生产,未发现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但还存在产品出厂记录、产品生产记录未及时登记、计量检定小标签未加贴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2、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注重部门联动,与工商、卫生、药监、贸粮等部门联合开展“两豆”专项整治工作。率先在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梅林街道、西店镇实行豆芽产品市场准入制管理,取缔了17家无证照豆芽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杜绝了不合格豆芽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0多人次,捣毁三个豆芽加工“黑窝点”,取缔了30家无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0多份,立案11起,涉及货值达20多万元。同时,我局还开展桶装饮用水整治“回头看”行动。7月份对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施、人员资质、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和包装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并对企业的生产水源和饮用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对1家存在问题较重的签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份,会同稽查大队对水产制品等5家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使用农药、亚硫酸钠、甲醛等,对1家存在问题企业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3、“民生计量”执法行动。根据《关于开展集贸市场电子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4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贸市场电子秤专项执法行动。首先是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对辖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的分布情况、电子秤数、公平秤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全县约有1350余台在用电子秤,其中有860台已检,一次检定合格率为97.4%,受检率为63.7%。其次是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计量法制意识。在普查器具的过程中,向集贸市场主办者积极宣传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市民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意识,形成质监部门、市场和市民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再次是制定了详细的强检计划。计划分3个时间段对18个乡镇26个集贸市场的在用电子秤开展强制检定工作,确保市场公平交易。
4、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严格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豆制品59批次、茶叶18批次、水产品8批次、饮用水23批次。21家获证企业年审时实施检测结果比对,以核查其质量控制能力状况。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认证时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制度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定期监督、督促指导等证后监管制度,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加强企业产品出厂流向登记制度,对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健康的不合格产品确保能按有关召回规定与《特别规定》进行追溯与召回。
通过今年的集中整治,我县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100%摸清了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底数,目前建立质量档案率达100%,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今年开始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油漆涂料有一家企业正在取证)。切实解决了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应当取得qs证的包装外销食品100%整合取证和无证查处,列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已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索证索票、生产销售台帐、使用添加剂备案、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同时,我局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到目前为止,通过各类报刊、电视报道、网络发布专项整治相关信息50余篇,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2: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随着国家经济不断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的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因此我市的卫星电视广播得到了巨大的进步,新增上百万有线电视用户,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国家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为了加强对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我们一年以来都在不断的工作,在年终的时候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我局平时很注重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州局下发的“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在今年8月份又选派2人参加了法制办在市委党校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行政,严厉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卫星电视违规地面接收设施的拆除工作,受到了好评。
二、加大力度,灵活处置,坚决严厉打击卫星电视的违规行为
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卫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卫星设施整治工作。局长亲自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督办,部门主任带领执法人员狠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搞好总结讲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今年五月还专门下发了(20__)5号文件《关于加强本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对任务目标、安装使用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
四、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进一步抓好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我局执法部门(社会事业综合办)与网络公司(乡镇业务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统一认识,即:我们执法部门做到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抓不懈,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既要为网络建设保驾护航,又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网络公司则要求乡镇维护站人员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网络传输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多推优惠政策,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二为一一起抓,来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有了这一协调机制,即推动了卫星设施的整治工作,也确保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规范而有序地发展。
五、广泛宣传,使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我局在往年宣传的基础上,今年又专门印制了15000份宣传单下发到用户,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一直未得到根本治理,地下销售十分猖獗,给广电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带来巨大困难和压力。
(二)卫星电视管理工作成本较高,经费和人力不足等问题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成效。
(三)有线电视网络部门在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传送港澳台几境外非法频道,规范服务行为,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方面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相信随着时间的不断的推移,我们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会取得更多的进步,只是在不断的前进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大力解决的问题。不过这些都是难题,一时间也得不到根本的解决,需要我们长时间不断的努力,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的努力,总有一天,我们会把存在的潜在的问题一一解决,把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到最好!
篇3: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按照都江堰食安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期1个月的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机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各项制度,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所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批发)店,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
(二)整治重点
1、生产加工环节
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组织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或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现象;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2、流通环节
食用油经营者经销的食用油的来源;经销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3、餐饮消费环节
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使用的食用油来源;餐饮服务企业自制油情况;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情况;使用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严格食用油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加强对食用油加工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和抽样检验,督促企业建立原辅料采购、验收和成品油检验、出库销售台帐,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加工点和小作坊,依法查处加工劣质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食用油流通销售环节的整治。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经营食用油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督促食用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食用油经销户,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用油以及经销包装标签标识、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用油的企业。
(三)加强食用油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
重点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企业(尤其是火锅店、油炸食品店)、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使用及自制食用油的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食用油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并加强抽样检测,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无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__年3月31前):各村(社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食用油清查工作,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全面部署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摸清食用油加工、经营户的数量、分布情况,摸清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食用油来源,为专项整治提供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4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对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加工销售食用油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镇食用油市场。各村(社区)负责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协调组织开展具体专项整治行动。镇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4月20日——30日):各村(社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法、措施、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汇总上报到镇食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监管部门要对食用油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等违法生产加工食用油、销售或使用来历不明、无标签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并监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名优企业和品牌产品,普及食用油的营养安全以及常见鉴别方法等知识,并认真做好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对食用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监管档案,探索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发现机制和宣传机制,推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确保食用油消费安全。
篇4: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__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拆迁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区安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的安全条件,打击取缔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强化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职责、积极协调、精心组织、依法监管,取得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效,保持了我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兴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人员安排以及职责分工等做了统一部署,从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领导重视,依法整治
区安监局在召开的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坚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纳入会议议程,听取汇报,研究和解决在整治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区安监局李延国局长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总结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严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把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营造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向群众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广泛提高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升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了贡献。
(三)加强执法,全力监管
1、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4月1日至30日,我局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92家,出动执法检查车次48次,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6份,发现安全隐患476条,已整改落实418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负责人立即整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则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全面、细致的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
2、及时查处举报,消除安全隐患
为及时消除隐患,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4月1日至30日,我局共受理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举报3起,已查处3起,对已查处的举报都已通过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了回复。
(四)摸清底数,做好台帐
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台帐,对每日检查情况进行客观、详实的记录,认真分析执法数据信息,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
二、存在不足
我局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问题还存在不少,如:
①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
②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③安全标志缺少;
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还未完全担负起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
⑤企业日常对危化品的管理工作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一些单位获取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放松了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以及下一阶段重点
要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各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以企业自查自纠自除隐患为重点,继续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经营行为,避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
在本次大检查的基础上,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善企业基础管理,强化企业规范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控,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建设和谐大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5: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月20日—**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月1日-**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月1日-**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月1日-**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