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法局工作总结
***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rd(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quo;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下面,我代表司法局党委就2014年以来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请审议并提出指导意见。
一、以司法行政建设为根本,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实效
(一)抓司法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监督等规章制度。二是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人事调整、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三是成立司法局工会,选举产生了局工会的第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健全了领导组织机构,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2、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一是实行责任制战略。从局长到职工,人人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对工作目标、实施办法、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予以明确细化。并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为首的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考核,奖优罚劣,使干警既有紧迫感,又有积极性。二是实行规范化战略。完成了局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工作考勤、办公用物、财务卫生、局域网管理等各项制度,初步实现了“以制度理事,以职责管人”的工作机制。三是实行人才引进战略。重视人才储备,两年间引进了3名法律专业的本科大学生,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四是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注重人才培养,组织44名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北京市“司法助理员职业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取得了全市总分第一的好成绩。开展了“发展司法我出力,司法发展我受益”演讲比赛活动,并组织机关干部到上海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使干警认识到不足,激发了斗志,有助于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和蓬勃向上的工作氛围。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基层司法所岗位责任制考核标准》,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用车等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司法助理员到兄弟区县学习取经,并对负责宣传报道、内勤等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对5名司法所长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基层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
(二)抓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厉行求真务实的作风建设。坚持发现问题,不隐瞒;遇到问题,不回避;处理问题,不护短。如公证处在办理一份证据保全公证时,缺乏事实依据,局党委坚持实事求是,按照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原则,依据法律程序,对错误予以纠正,撤销了此份公证。当事人特向我局赠送锦旗以示感谢。在此基础上,深化开展了“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主题活动,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巩固了改进工作作风和强化服务观念的立足点。在局党委身体力行的影响下,全局上下形成了敢做敢为的良好风气和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
(三)抓信息化建设
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一是在今年三月份,调拨人员专门成立了外宣科,加大了宣传力度。二是与各科室处所建立了信息投递网络,加强了与法制晚报、劳动午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三是对信息报道人员进行了摄影、照相技术的专题培训。初步实现了外宣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办公的自动化。截止6月25日,局编发信息、通讯共计278篇,各级媒体刊播346篇次,稿件刊登量比去年同期增长480%,在全市区县中跃居第三,取得了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
二、以普法依法治理为先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1、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区领导机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法制报告员、宣传员队伍。目前,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人员550名,报告员380名,宣传员460名,法律志愿者480名,法制副校长84名。基本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2、组织召开了两届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分别对2014年度和20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先进进行了表彰。并与各委、镇(街道)签订了《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考核重点和工作方向。
3、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制订完善了有关重点对象、基层民主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等10项规范性文件。并对全区各部门在2014-2014年间学习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整理汇编,即“折子工程”,为“四五”普法终期验收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防非宣传,倡导依法防非
一是及时下发文件,对全区防非法制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各种宣传资料近万份迅速转发到全区各部门。二是成立了法制宣传小分队,先后深入到****等重点村镇和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密集区域,进行宣传咨询。三是充分运用板报橱窗、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做好农村宣传,要求做到村村有板报、户户有资料、天天有广播。四是协调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周刊”开设了依法防非基本知识专题节目。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防非意识和战胜“非典”的信心。
(三)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
1、坚持以文化活动为载体,2014年9月28日,与区政府、文化委等部门联合在**广场举办了专题法制文艺演出,2014多名观众到现场观看。从中则优选拔了相声《****》、快板《****》参加了北京市法制文艺大赛,分别荣获了“创作奖”和表演奖。
2、围绕“12•4”宪法宣传日,在****庄村,举办了书画笔会活动,创作了法制文化作品50余幅;在****镇举办了大型赠书仪式,向过往群众赠送了《公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4000余份;在司法局法制培训中心,为群众举办了以合同、土地承包和占地拆迁为主要内容的免费法制讲座,各地村民100余人参加。
3、围绕村委会换届选举,今年6月—7月,先后深入到全区各镇宣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协助各村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并围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全区80余家单位开展了宪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三法”宣传周活动。
通过开展这些喜闻乐见、集中强化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效果,调动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挂牌成立了**区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为我区干部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进行法制宣传开辟了新阵地。二是与北京**学院政法系共建了***区法律志愿者工作站,就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并聘任了94名师生为法律工作志愿者。三是在全区开展了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活动,为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开辟了第二课堂。
(五)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以落实“四民主”为核心,积极开展了创建活动,全区目前有34个村被评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4个村被评为市级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村还荣获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荣誉称号。
(六)完成了“四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
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区(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从组织保障、重点对象、社会宣传、基础工作、法制实践5个方面,就34项内容,进行了认真准备,组织全区有关部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家”,形成了既有统一领导,又有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我区获得“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奖”尽了一份力量。
三、以创建平安司法为主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健全调解组织。针对调解员变动大的特点,坚持每年对基层调委会进行调整,不断充实调解队伍。目前,全区共有调解组织417个,调解人员1585名。其中,镇级调委会17个142人,农村、社区调委会387个1394人,厂矿企事业与市场调委会13个49人。健全的调解组织,为做好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规范化建设。开展了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创活动,出台了调解员岗位责任制、纠纷登记排查以及回访、反馈等规章制度。对调解人员档案实行电子管理,初步形成了“三级网络、规范建设、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
3、纠纷调处工作。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为方针,以防止矛盾激化为重点,调处各类纠纷。两年来,共调解纠纷8632件,调解成功8454件,成功率为98%。防止矛盾激化214件。减少了群众的诉讼之累,又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负担,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帮教模式,全区17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有成员200人;并建立了316个帮教小组,成员1156人。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个纵到底、横到边、辐射到面的帮教网络。
2、贯彻双面延伸的工作方针。坚持开展向前延伸的狱内帮教,通过介绍家乡情况,鼓励服刑人员认真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坚持开展向后延伸的排查工作,通过建立花名册,核查刑释解教、脱管漏管和“三无”人员情况,全面掌握帮教工作现状。
3、开展多方位的安置帮教。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注重对回归人员进行思想重塑的同时,主动为其解决就医、就业、住房等实际困难与后顾之忧。全区720名“两劳”人员,有691人得到了妥善安置,安置率为96%,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对回归人员的妥善安置,起到了安居乐业、维护稳定的双重作用。
(三)社区矫正工作
我区被列为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后,我们坚持“巩固基础,稳步前进”的方针,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会议,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目前,我区共有矫正对象246人,其中解除矫正43人,正在矫正期203人。
1、严把各个环节,创新运行机制。在接收环节上,以平安过渡为衔接点,坚持统一接收、统一管理。在教育环节上,以法、理、情“三维”教育为切入点,注重内心劝导和行为引导。在管理环节上,坚持以人性化管理为重点,点面结合,分类管理,严防脱管漏管。
2、完善工作格局,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了以基层司法所为执行主体,派出所监督管理,狱警协助教育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二是从提高矫正人员素质入手,集中对全区司法助理员、狱警等8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制定了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矫正人员行为规范、联席会议、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平台,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
1、律师服务成绩显著
加强了律师事务所的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与**、**两个律师事务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两年来,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诉讼已逾千件,常年为29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511万元,避免经济损失3455万元。
2、公证管理不断完善
加强了对公证处的规范监督和对公证员执业纪律教育,制定了财务、公证质量、办证奖惩等管理办法,完善了公证处岗位责任制。为杜绝假证、减少错证,局党委还加强了对公证案卷的抽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共计801件,收入37.5万元。数量和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57%和265%。
3、拓宽法律援助通道
为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局党委编印了2万份法律援助手册,设立了自由索取栏,向群众免费发放。并制订和健全了法律援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做好残疾人维权服务,今年上半年,我们把残疾人作为援助重点,与区残联为残疾人编印了法律援助便民手册和便民卡,并召开了发放大会。两年来,法援中心共指派各类援助1894件,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
两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有些职责标准制订时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2、普法工作虽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效果和阶段性胜利,但是并没有将其提升到一个战略的高度来对待,工作中还缺乏在全市争先创优的思想;
3、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走形式,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的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4、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资金保障不足,限制了司法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5、典型宣传工作力度不足,整体设计欠缺,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亲和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
6、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和避免,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以上是我对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的情况汇报,司法行政工作离不开政协领导的关怀与指导,离不开各部门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发扬优势,改进不足,革新创优,把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尽心竭力。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第二篇:司法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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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我国政治敏感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凸显的一年。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根基,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4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中共**自治县委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14〕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2014〕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2014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的通知》(景纪通[2014]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2014]35号)和《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2014]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自治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治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xx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了《马背上的法庭》、《真水无香》和《缉毒警》等电影。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局干警综合素质得到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从而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2014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载体,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
我们在全面抓好《**自治县xx—2014年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二〇一四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细胞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巩固作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4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在原有2个省级、1个国家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永平镇迁糯村又被推荐上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全县119个单位部门、10个乡镇、136个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面达100%,1943个村民小组,依法治理面达95%。县、乡(镇)、村(居)、组(所)四级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并已发挥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保障。
一是在年初制定下发了《二〇一四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同时,及时召开了县乡(镇)两级法制宣传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是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景人大[2014]20号)文件要求,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开展了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检查任务;于2014年9月25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点,加大“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力度;切实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们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28期,参训人员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户主1675人),为我县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继续执行大乡(镇)60张、小乡(镇)50张的农村学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确保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制度集体学法和自学法律制度,各级均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县组织部、人事局、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开展了各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年内,共参训人员250余人。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县各类学校都把法制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137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31场次。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中心户),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积极组织、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利用“3.8”、“3.15”、“5.19”、“5.24”、“6.5”、“6.25”、“6.26”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律师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30余部,极大地渲染了“五五”普法的气氛。全年上街设宣传咨询点28个,共发放宣传资料10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0辆次,悬挂宣传横幅75条,粘贴标语3600余条,图文展版80幅,接待咨询3670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5场次。三是在拓展普法阵地的同时,认真办好了电视台《法制园地》专题栏目,**报《法制园地》专刊,广泛开展了法制文艺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年内,电视台播出法制专题栏目49期,报刊《法制园地》专刊24期,法制文艺演出85余场次,观看425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队伍整体素质还较差,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与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干警的整体素质教育和培训任务还十分繁重;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10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司发[xx]66号)文件关于“乡(镇)司法所应由3名以上公务员组成”的有关规定,我局乡(镇)司法所仅18名的人员编制数严重不足,现有在职人员也仅有22名(含在职不在编数)。
(二)民调维稳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还较薄弱。
当前我县民调维稳机制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乡(镇)、村(居)级调解组织虽以建立,但不够健全,“四落实”难以落实到位,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根据《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14]83号)文件要求,本应与予以财政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由于尚无专项经费,市、县虽能确保对乡(镇)级调解人员的年度培训,但对村(社区)级调解人员的培训难度较大。
(三)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滞后,工作比较被动。
虽然政府已按每个乡(镇)县级配套4.3万元的标准给予了拨付,但由于材料物价上涨等因素,专项资金之外欠债较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缺乏,工作难度较大。
由于县财政困难,使原《中共**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景发[xx]45号)文件中关于“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安排每年人均不少于0.2元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的规定难以落实到位,从而使全县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比较被动。
三、2014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云司基[2014]6号)文件,夯实基础、筑牢根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总揽,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巩固活动,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和扫尾工作,确保以优越的成绩迎接好省、市的检查验收。
4、大力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司发[2014]6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好对局班子以及整个司法队伍的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以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行有力的高素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和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增强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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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4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按照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积极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平台,进一步围绕中心、改进作风,保障民生、服务大局,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为建设平安江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着眼于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坚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常规排查调处和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坚持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一月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究会”制度,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从而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其中,为确保“两会”、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期间或重大活动的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截至10月10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3件,调处成功1033件,调处成功率为98.2%,其中人民调解案件调结729件、三调联动案件调结297件、行政调解7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上访90件3100余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30件8000余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40万余元。
2、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先进人民调解员”活动,积极加强对乡镇、村(社区)调委会成员的培训,促进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涛圩镇调委会及时调处好水头村彭姓与龙山村李姓因葬坟纠纷引发的一起民转刑事件,大石桥乡调委会妥善调处鹧鸪塘村与杨家木园村、大石桥村因建庙引发重大群体纠纷,白芒营镇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码市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3、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全县531个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县工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安监局、残联、妇联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
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10月,共核实了84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省安教办〔2014〕3号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2014-2014年刑满释放人员和2014-2014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湖南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截至10月底,我县共接收矫正对象122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03人,被裁定假释的6人,被判处管制的10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3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着眼于“平安江华”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一)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华瑶族自治县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充分依托赶集日、农家民俗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等节日,利用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桌等形式,深入到农村、集镇、社区、学校等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及学校师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如3月8日,我局与县综治办、县妇联县卫生局等部门以及各界妇女代表们共一百人在县民族文化宫广场举行“庆三八”广场法律宣传活动;5月26日,我局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到涛圩镇开展法制宣传;6月1日,东田中心司法所到花江洞小学上法制教育课;6月1日-4日,水口中心司法所到未竹口乡、湘江乡等边陲瑶寨开展法律宣传活动;6月12日,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8月12日,白芒营中心所在大路铺镇集市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月8日、11日,码市司法所分别到码市镇竹市完小、码市中学上法制宣传课;9月19日,县依法治县办积极与县教育局、涛圩镇政府联系,组织涛圩派出所、白芒营法庭、涛圩司法所等政法部门,到涛圩镇中学开展了
“法律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9月21日,涛圩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民政办等部门到“湖广”村开展“民族团结送温暖,法制宣传促和谐”活动。截至10月10日,我局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1次,受教育人数20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展出社区宣传板报11块,悬挂宣传条幅16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28堂。
三、着眼于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我局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形象好”的高素质公证队伍为目标,加强公证执业监管,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全面树立良好的公证形象。特别是我局开设农民工办证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办事,节省农民办证费用和时间,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9月12日,县公证处陈利民同志接到蔚竹口乡马井村村民袁先发一个求助电话,自已年老体迈,不能亲自来办理“声明书”公证文书。在询问老人的家庭情况后,公证处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第二天便携带公证文书,冒着高温和酷暑,到马井村为袁先发老人上门服务,当即出具了二份公证书,从而解除了老人的燃眉之急。截止至10月10日,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40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民事12件,涉港澳台42件。公证法律咨询1346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9万元。
(二)以服务和谐社会为宗旨,律师服务发展趋势良好。坚持学习增值、与法俱进,通过充分发挥律师专业法律知识和相关实务经验的优势,逐渐凝成了一支规范执业行为、诚实可信、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形象良好的律师队伍,并且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局还先后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到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一批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开展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活动,协助政府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动员我县律师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截止至9月底,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1家,承办各类案件152件。
(三)以建设“平安江华”为己任,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密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实践,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为宗旨,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率和质量。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主动靠前,送法上门,普法到户,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了乡镇、村(社区)经济健康发展。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7家,代理民事案件90件、非诉讼代理37件,调解民间纠纷32件,协办公证18件;见证64件;代写法律文书62份;解答法律咨询92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3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7万元。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工作显著。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诚信公正、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核心,真心诚意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同时借助“12348”法援热线,认真兑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努力做到热情、文明、优质、高效。截止至9月底,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其中:民事案件104件、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2件,解答法律咨询483人次,受援人数134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39.5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469万元;“12348”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219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42人次,移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
织受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8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7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6条,为咨询求助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6.09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着眼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自身队伍建设得到强化。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年初,我局就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了《县司法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下达了《县司法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并且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传达上级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月份以来,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掀起杨善洲、胡贵军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高潮。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利民便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我局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司法所精细化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抓好政风行风的专项治理。今年为我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之年,我局以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意见为指导,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按照一个问题看清、一套整改意见、一名领导负责、一个班子专抓、一抓到底落实的思路,切实抓好我局政风行风治理。一是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促进领导干部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二是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勤政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加大“六个严禁”治理工作,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加强教育、严肃批评、督促整改。继续在全系统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五、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不足,人少事多的问题突出。目前,我县22个乡镇司法所已基本上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但由于基层业务量大,单靠1名工作人员无法应对繁重的工作,也不符合办案程序。我局刚接手的社区矫正工作,现存在着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的困境,所以我局现存在严重的人少事多和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二)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加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的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问题。
六、2014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执行我县的“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律宣传载体建设。
(二)加强各类民间纠纷的排查化解,加大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调处力度,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三)围绕保民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健全网络,加强法律援助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法律援助“申请不出乡镇,咨询不出家门”成为可能;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案源,探索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
(四)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坚持以人大工作审议意见为指导,对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切实提升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四篇:大安市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
大安市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按照省司法厅和白城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制,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农民、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今年7月,白城市政协对我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7个涉油乡镇开展了治理油田周边环境专项法律宣传活动,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了“3.15”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公民的依法维权意识。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5月20日,召开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启动大会,对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做出安排部署,8月初,对重点乡镇和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了抽查。“模范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效开展,舍力镇新华村被推荐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基层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强了对司法所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加强了警用车辆等省厅下拨装备的管理。重点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上报省规范化司法所11个,第一批6个司法所在市局的检查中结果比较好,其它5个司法所也已经达到了规范化司法所考核评定办法规定的标 1
准。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国“两会”之前和召开期间及国庆期间,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对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近期,为做好国庆安保工作,坚持不稳定因素排查日报告制度,累计向信访局报告不稳定因素7件。同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积极落实“大调研、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会议精神,不断拓展调解领域,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1175件,防止集体上访19起。三是深入开展以“走进基层,服务民生”为载体的“六个一”活动,开展了3次大型的法律咨询活动,法律服务所为23个乡镇(街道)和238个村委会担任法律顾问。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1、帮教安置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软件》运行工作,通过网络上报衔接信息。着力加强对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查找,对548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回访,防止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力度,设立2个安置帮教基地,并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基地的作用,为6名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为符合条件的释解人员办理低保,参保率达到80%。2、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我市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5名,逐一建立了档案,实施分类教育和矫正,没有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通过考试,招录了30名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过培训已经到司法所工作。
(四)法律服务工作稳步发展。在法律服务领域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走进基层、服务民生”活动和爱民实践大走
访活动。1、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做到了“应援尽援”。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依托村屯调解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239个,发展法律援助联络员239人。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开展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项目,坚持到信访局轮流坐班,依法解决23件信访问题。实行法律援助首问责任人登记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使他们能够独立地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目前,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0件,其中,援助中心办理85件,社会律师办理30件,司法所办理65件。2、律师工作情况。组织律师为西部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于晓辉律师担任这个项目的法律顾问,在工程招投标、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支付、土地征用合同的签定等方面全程服务。组织律师走进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解决民生问题。认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共参与大安灌区工程、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事务23件,提供法律意见20多条,参与草拟合同书19份,代理棚户区改造回迁诉讼118件。同时,加强对律师行业管理,引导律师拓宽业务领域,1-9月,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208件。3、公证工作情况。积极组织公证人员为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主动与财政担保公司、银信部门、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协调,选派专人现场办公。目前已办理经济、民事、涉外等方面的公证650件,其中,为重点项目建设办理公证22件,办理反担保公证61件,涉及金额690万元。4、
司法鉴定工作情况。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和“诚信服务”活动,提高了鉴定质量和管理水平,吉林纪元司法鉴定所已受理案件30件。
(五)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一是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全系统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全系统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吉林省政法干警“八个严禁”》,严肃职业纪律,保持队伍清正廉洁。二是能力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举办司法所人员培训班,学习刑释解教人员管理软件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网上管理平台的使用方法及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司法所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三是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走进基层、服务民生”行动和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全系统80多人参加了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走访贫困户110户,发放慰问金22014元,解决实际问题30多件。积极组织收看《全省政法系统督察工作实录》和全市“学先进、建和谐、促发展”典型事迹报告会实况录像,全系统人员深受教育。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社区矫正工作还没有正式启动,使得社区矫正工作没有全面开展,不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
(二)由于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而工作量日益增加,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压力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
法律援助工作较好地开展。
(三)由于县级局办公用房紧张,办公经费得不到落实,使人员教育、业务培训等项工作不能有效地开展。
2014年11月9日
第五篇:市司法局xx年工作总结
xx年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方法,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xx年年主要工作情况(一)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平安河南建设纲要(xx年—2014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围绕系统深化“平安xx”建设“七个明显提高、七个确保”的目标任务,发挥狱所管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律师参与信访等职能,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1、严管重教,创新手段,狱所执法水平和教育改造挽救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不懈地把狱所安全放在首位,注重从机制上、制度上筑牢狱所安全防线,狱所近6年持续安全稳定,市监狱成功破获一起罪犯预谋脱逃案件受到省监狱管理局肯定。积极创新狱所教育改造挽救手段,采取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聘请企业、院校领导授课等方式,不断强化社会化帮教工作,市劳教所“三种管理模式”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明显提高。深化和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成果,以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狱所开展了执行司法部“双六条禁令”和案件评查活动,市监狱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监狱管理工作整顿”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狱所执法水平。2、健全组织,整合资源,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认真贯彻落实《xx市矛盾纠纷排查规程》,加强和完善民调组织网络建设,注重拓展民调工作层次空间,在全市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快速反应机制。指导武陟县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职能,积极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格局,在县、乡两级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改变了乡村干部中存在的“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被动局面。自全面实行“大调处”格局以来,该县各类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30%和50%,消除了因调处不及时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现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有组织地推广此做法。孟州市争取财政资金补贴民调主任,进一步调动了民调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修武县注重发挥矛盾排查专职信息员队伍的作用,推行乡镇“四长”接访机制,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解民间纠纷8083起,调成7937起,调成率98%,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3、深入摸排,强化责任,安置帮教工作不断规范。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专项统计和涉黑犯罪状况排查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对xx年以来的312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建立了规范统一的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完善了“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教工作责任制、帮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部分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9%以内。同时,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组织全市律师到各级信访部门轮流值班,服务市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上访、依法表达法律诉求,共接待处理群众涉法信访案件80余起,受到党政领导肯定和广大群众好评。(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服务助推作用,法律服务进一步得到拓展和规范1、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市局组织律师顾问团,服务市领导决策和处理涉法问题,积极参与全市特困企业改革脱困工作等工作,受到市领导肯定。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在市劳务市场设立了援助站,现场受理下岗职工法律咨询,帮助审查劳务合同;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了法律援助版块,组织律师与群众进行网上交流和互动,网上受理困难群众援助申请,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与卫生局、科技局联合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村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市局在xx首个“农民工节”期间,选派精干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工作队,连续3天在城市繁华区段为农民工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好评。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主动地为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如,沁阳市司法局积极为招投标、城镇拆迁、政府采购等工作提供公证服务,中站区司法局主动为xx西部工业聚集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解放区司法局服务全区城市拆迁等做法,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2、法律服务改革稳步推进。认真学习贯彻《公证法》,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开展了公证法宣传月活动。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有关要求,经过认真调研,出台了《xx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和省司法厅批准。筹备召开了xx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我市初步建立了司法鉴定工作的“两结合”管理体制。经过积极争取,全国唯一由联合国资助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试点项目于9月份在修武县挂牌运行,值班律师分别在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和城关公安派出所轮流值班,免费为参与司法活动和受到行政处罚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发展作出了有益探索。3、法律服务管理力度加大。组织开展了以“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讲诚信、讲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律师“五讲”活动;组织举办了全市执业律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集体宣誓及签名仪式,广大律师政治大局意识、执业为民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举行了为时半年、95%以上律师参与的全市律师辩论赛,促进了律师业务能力的提高。我市有6名律师被选送参加了全国律师辩论大赛河南赛区比赛,有4人获奖,市律协获河南赛区“优秀组织奖”。市局组建了法律服务督察队,定期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巡查,严肃处理法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制定了《xx市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使用办法》,建立了办案专款管理台账,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财政局联合对全市法律援助专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全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3800余家,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40000余件,办理各类公证6169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0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21人次。成功组织了xx年年国家司法考试xx考区报名和考试工作,539名考生报名参加了考试,63人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2%。(三)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1、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及时启动。经过深入调研,结合xx实际,起草了《xx市xx年—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报经市委、市政府通过后转发全市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11月份,筹备召开了全市第六次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启动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继续抓好公职人员、农民、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法治河南与和谐中原”理论研讨征文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围绕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区电视台开办了《农村普法》栏目,为全市所有乡村免费发放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发挥学校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为全市19所大中专院校选配了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并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3000余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观看了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电视片。修武县创办《修武普法报》,沁阳市开展“百千万”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丰富了普法载体,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我市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并在全省“五五”普法启动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3、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先后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的22个行政村和4个乡镇,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行检查指导。xx年年,沁阳市水南关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全市有14个行政村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四)在提高基层建设水平中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紧紧抓住国债资金支持中西部司法所建设和“全省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一方面,注重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使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取得明显进展,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9万元,为首批18个国债投资司法所配备了办公设施,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市局对全市第二批36个国债投资司法所建设进行了部署,与市发改委联合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现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土地征用、施工设计、工程招投标等问题,目前,70%以上的第二批国债投资司法所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月”活动,帮助和指导县市区司法局解决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等实质性问题。武陟县14个司法所人员配备全部达到3名以上财政全供人员(其中,1名为行政编制,其余为全供事业编制),每所工作经费50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其它县市区司法所人员配置问题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五)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中发挥教育和管理作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整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活动,组织市局和县局领导干部参加了省委政法委和省厅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分层举办了机关公务员、狱所中层干部和全市司法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在三支队伍中分别开展了狱所警察岗位练兵、“两学一创”和公证岗位训练、律师辩论赛等活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局机关和市监狱进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系统公职人员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同时,宣传报道、信息调研、计划生育、行财装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都取得新的成效。司法部长吴爱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等领导先后到xx视察司法行政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局机关、局直单位和县市区司法局缺编,人员数年未能招录补充,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经费缺乏、办公设施落后,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三是机关公务员、狱所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二、xx年年工作主要特点一是服务基层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积极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转变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意识,把更多的精力向基层倾斜,努力做到“领导到基层调研、机关到基层服务,问题在基层查找,经验从基层总结”。局领导带领机关工作人员由先后深入基层50余次,帮助基层协调解决了许多困扰基层工作多年的普法经费保障、国债投资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司法所人员编制、公证业务拓展等困难和问题,受到基层欢迎。二是“五五”普法高规格启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氛围浓厚。抓住“五五”普法规划启动的良好契机,举行“五五”普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通过邀请新闻媒体发表市领导署名文章、对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专题采访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特别是在全市第六次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上,市领导铁代生、毛超峰、郭国明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也召开了相应规格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普法经费写入“五五”普法规划,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基层单位亮点凸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备受关注。以武陟县加强司法所建设、构建“大调处”格局的典型做法为代表,基层单位工作亮点不断涌现。修武县创办《普法报》、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解放区创建法律服务型社区和建立诉前调解、治安民事联合调解机制,马村区组建治安民调员队伍等做法,受到省市领导重视和省司法厅的肯定,系统内100多家单位纷纷慕名前来参观学习,为县市区司法局进一步强化政职能作用,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大局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三、xx年年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主旨,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和深化“平安xx”建设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服务、增效能,抓重点、求突破,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xx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总体思路:围绕一条主线,抓住两个要务,发挥三项职能,提高四种能力,取得五个新进展。围绕一条主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住两个要务: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三项职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提高四种能力:一是提高狱所干警公正执法、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的能力;二是提高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三是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四是提高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协调管理能力。取得“五个新进展”:一是从参与“大综治”格局入手,在服务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进展;二是从构建“大调解”格局入手,在整合调解资源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进展;三是从构建“大普法”格局入手,在扩大普法受众面和深化依法治理上取得新进展;四是从构建“大服务”格局入手,在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和创新服务方式上取得新进展;五是从“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入手,在提升队伍素质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影响上取得新进展。三、具体工作措施重点要抓好五项具体工作,可以概括为“做好五项工作、搞好五个服务”。(一)全力参与综治创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一是加强狱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平安监狱”、“平安劳教所”创建活动,建立并落实监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机制、防控和排查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狱所内侦查和隐患排查,加强狱所安全设施建设,确保狱所安全万无一失。扎实开展狱所民警岗位练兵活动,严格落实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双六条禁令”,不断提高狱所民警科学、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二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全市范围内有组织的推广武陟“大调处”经验,进一步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反馈和联合排查调处机制,围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环境污染、撤村建居、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是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加强协调,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筹建安置帮教实体,切实解决“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二)大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领域,使其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围绕“三农”问题,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积极介入农村社会经济生活,开拓农村法律服务市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突出抓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加大对农民群众、下岗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以推行干部普法合格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开展“法律下乡”等活动为载体,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做好法律“七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家庭),进一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进程。(四)倾力夯实基层基础,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认真贯彻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作用,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第二批司法所建设项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对司法所的管理,逐步推行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分离,按照“规范、整合、活跃”的要求,不断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增强整体效能,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具活力。(五)着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两学一创”活动、狱所民警岗位大练兵活动、监狱管理工作整顿活动、律师公证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和参与“行风热线”栏目,宣传司法行政职能,扩大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工作,正确对待和全面运用好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对群众和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下大气力进行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群众更加信赖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三是加强典型的培养和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基层总结推广经验,注重培养、宣传、树立系统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