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14〕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2014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2014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趸ü低逞翱蒲х⒄构壑匾凼稣啵岢孤涫凳∥榧锹构ず褪∥n⒄ㄎ榧切烨谏媳ㄖ醒胝ㄎ豆赜诙苑从诚妹攀泄不赜泄匚侍夂耸挡榘烨榭龅谋ǜ妗飞献龀龅闹匾荆录冶ψ芾怼⒓智炝种飨疵隹疾熘匾不熬窈汀豆裨汗赜谥с指=ㄊ〖涌旖ㄉ韬o课靼毒们娜舾梢饧贰r酝馐餍蜗螅谇克刂饰勘辏徊郊忧苛烁刹慷游榻ㄉ韬妥鞣缃ㄉ琛?br>(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14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14]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14〕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篇:司法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请帮助宣传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14年和2014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
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
第三篇:2014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1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14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
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1、抓班子,带队伍。我们以建“六好班子”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队伍建设。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对干警实行素质升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求,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作风纪律整顿。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以大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大练兵提高服务技能,从而促进作风的大转变。
2、抓廉政,反腐败。我局在党组书记、局长的指导、安排下,年初我们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到人,分解到各股室处所。
3、抓机制,促效能。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和办事机构,及时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作出安排。通过思想再动员,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建议,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健全长效制度,规范管理等系列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
(二)抓宣传,重实效,突出工作重点。以“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公民用法的能力和护法的自觉性。在城区各公共场所,包括文化广场、商场休闲地、小区休闲场地、社区文化场所、城市中心及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等地设立“**县司法局法制宣传便民园地”即法治宣传橱窗。
二是宣传重点突出。注重了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要事件调整宣传内容。如针对“5.12”汶川大地震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作出正面宣传,消除个别群众对自然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国家应予赔偿或补偿的错误认识,明确政府救助性质;同时,宣传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精神,教育群众主动配合政府的抗震减灾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日渐增多,为此,我局派驻法制干部在信访局作为法制宣传员,解答群众在信访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宣传我国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有关部门在处理重大信访事项中正确适法、领导正确决策当好法律参谋,避免和预防新的信访事项的产生,为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作用。
四是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四五”普法取得典型经验。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了以点带面的普法方针,分片区、分行业、分部门确定了“五五”普法示范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2014]2号出台了《关于确定我县“五五”普法示范点的通知》,确定了两个乡镇即前厢的普安镇、后厢的甘棠镇,两个县级单位即文教局、交通局,两个企业即明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两所学校即县职中、任市中学,两个村民委员会即任市的花朝门村、普安镇谭家嘴村民委员会,两个居委会即新宁镇淙城社区、回龙社区为县级典型示范单位。
五是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我县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从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入手,整体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一抓地方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重点围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等环节,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上狠下功夫,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抓行业依法治理的规范。各行业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三抓基层依法治理的强化。重点抓好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的依法治理。近几年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今年正在审查筹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
(三)抓排查、保稳定。以建设“平安**”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1、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整顿规范,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县的271个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整顿,部分调委会做到了六统一四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县民间纠纷调解实用程序》,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学校;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操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的具体情况,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文书使用规范。二是加强了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措施,确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和财政保障办法。三是在人民调解机制上狠抓创新。小区物业调委会建设稳步推进,依托雅馨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司法所、社区民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雅馨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与促进和谐小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教育行业调委会建设工作也打开局面,积极探索学校人民调解工作与学校综治工作、警务室工作和学校工会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促进教育系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学校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大调解格局之中。四是与人民法院联手打造人民调解新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制度。已检查了任市、靖安、新太等乡镇的人民调解案卷,并对部分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2、认真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落户、接收、帮教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二说创新方法,多渠道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对回归的15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落实了帮教措施,建立了帮教档案。司法所及时协调解决了他们在生活、生产、住房、户口等方面的困难。三是加强对“三无”回归人员的帮助教育和安置工作。尤其注重了“三无”释解人员和xxxxx释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使他们住有居所,食有两油,穿有衣服,适应新的生活。
3、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
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将基层司法所列入“两所一庭”项目建设规划,切实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一是按**府发[2014]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分步推进司法所的建设。针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业务建设规范化以及工作保障要求,具体落实。二是加大司法所项目建设力度。从2014年起,上级已分批下达我县14所,新街、靖安、普安、回龙、天师、永兴、宝石等9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14年下达的拔妙、广福、甘棠、讲治、新宁5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国债投资计划,我局正衔接相关乡镇和部门落实实施方案,基本摆脱了司法所无阵地的状况。
5、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年4月,在县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参加县信访局的接待工作。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8件,其中接待困难群众涉法上访108余件次,参与处理重大群体上访6件。
6、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援助案件排序制度。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让有理的人打赢了官司,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窗口形象。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群众了解和享受到法律援助。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014张,在宣传的过程中,我们答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法律援助申请12人次,受理申请3件。
(四)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为全县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们按照三大主题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培训、技能提高和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已实现律师信访法律咨询工作的有效覆盖。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多方面文化建设活动。。
2、公证工作。县公证处积极拓展工作业务,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和体制改革。加强工作服务质量管理,实行了公证服务监督卡制度。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公证工作围绕“全市公证工作构建和谐达州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投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公证工作把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工作中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所涉及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荒山荒坡、平塘的承包租赁,乡村公路建设、农田水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全年办理涉及“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公证达57件。三是便民惠民,积极为农民工、留守老人、儿童和低收入特殊群众做好公证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做好了农民工、留守老人和低收入群众的各类民事公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民事公证达82件,上门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办理公证达13件。
3、司法鉴定工作。加强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文书制作规范和鉴定期限要求,建立质量评估体系。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机构管理。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全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我所在10月份开展了“司法鉴定专业技能大比武”,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机构的进程中又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三是开展鉴定援助,惠及弱势群体。我所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对社会弱势群体我所视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减免鉴定费用和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予以援助。
三、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全面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县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1、进一步全面规范各级人民调委会内部管理,将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基层股将制定全县各级调委会内务建设征求意见稿,将规范内务建设和各种意见和要求下发各级调委会征求意见,最后出台《**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规范》,通过一定的努力,力争将全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进行统一。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3、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建设要求,加大对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指导力度,力争年内70%的村(社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4、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人员调整力度比较大,村(社区)调解主任更换人数多的特点,将主办全县司法所长、助理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的培训班,以乡镇为单位,继续抓好村(社区)调解主任平时的培训、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
5、进一步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加大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力争在明年初在全县中完校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切实加强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掌控。
2、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帮对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3、继续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每半年一次的摸排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做到摸排有通知,结束有总结,全面了解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去向,为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在刑释解教人员中广泛开展“奔光明、奔小康”活动,积极引导、推荐刑释解教人员的先进典型。
5、把帮教工作延伸到高墙内。加强监狱、劳教所、县看守所等有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将帮教工作继续延伸到监所,为服刑人员能安心服刑,积极配合管教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回归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证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
1、深入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2、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服务便捷的优势,为广大基层组织和弱势人群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要做好“三农”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3、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水平。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 251 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 ,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14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
第五篇:兴海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兴海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继续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为强化法制宣传,突出普法重点,扩大法律普及面。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深入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根据南治州办(2014)2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宣讲中央及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有利时机,3月份,全县57个村和3个社区通过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
二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3月份以来,兴海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组成工作组结合三月份维稳工作,深入寺院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工作组所到之处,结合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发放藏汉双语学习资料共3260余份。此次工作组,以将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民族团结进步为重要内容,把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合规范寺院民主管理为落脚点,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寺院规范管理工作密切联系,促进了寺院社会管理和民主管
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三是从3月1日至4月1日维稳期间,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城昼夜进行了巡逻。并广泛深入开展以《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草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发放各类藏汉文字的宣传资料3500余份。
四是在“3.8”妇女节和“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局同县妇联、县工商局等单位,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 和“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发放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知识的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横幅4条、出展版40块。
五是根据县政法委和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从4月15日开始,在南部三乡等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兴海县司法局及时成立了“法制宣传组”,赴龙藏乡纳洞、桑什斗村、池塘寺院、龙藏乡寄校、子科滩镇、河卡镇和温泉乡温泉村、长水村等地分别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采取设立咨询点,发放法律教育读本、法制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召开群众座谈会、摆放宣传展板、张贴法律宣传图片等形式,向农牧民、村社党员和寺院活佛、僧侣和学生宣讲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中,通过用真实的解决有关矛盾纠纷、民事诉讼等方面的案例,通俗易懂的向农牧民群众、村社党员干部和寺院僧侣讲解了《土地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向群众发放藏汉文双语的《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事务问答》、《农牧民以案学法读本》、《农村民事案例漫画图解》、《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农村牧区干部实用法律法规选编》等10种法律法规内容的书籍和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56980余(份),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横幅10条,出动
法制宣传车3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起。前来法律咨询的群众达300余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及维权等方面的法律咨询70余件,受教育群众达6800余人。并向其他村赠送法制宣传资料12014余份(册)。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兴海县“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县工作纲要》和《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精神,深化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涵。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要求、步骤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并根据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和谐稳定和富民强县战略的顺利实施。作落实。
2、深入开展“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 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为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整个活动实现预期目标,取得实际效果,真正达到在全局上下进一步通过教育整顿,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本系统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纪干警受到严肃查处,队伍形象明显改善,从而真正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放心、能够担当维护稳定重任、纪律严明、秉公执法、业务精通、能打硬仗的高素质队伍的目的,我局认真组织,按计划得以落实。
(1)2014年12月22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州司法局副局长关却乎、县委政法委书记尕藏加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宣读了开展“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2)组织学习。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根据“分层次、有重点、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读本、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教育读本和省州县政法部门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等有关篇目,每个党员干部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
(3)开展“大讨论”活动。召开了本系统以“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
(4)加强宣传引导。在学习教育阶段,根据这一阶段的学习任务和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县广播站等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写出相应的上报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5)做好每个阶段小结。认真做好阶段小结,形成文字资料报送县委政法委,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在深入开展“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通过向上级业务部门、政法系统、下级业务部门、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及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征得各类意见、建议7条,经归纳整理后归结成了4条,即:1、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农牧区缺乏藏文宣传资料。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4、加大农牧区法制宣传力度。以上4条意见、建议已整改落实。
二是根据省、州、县委政法委和州司法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兴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兴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撰写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有效形式,系统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90年奋斗史,重温革命领袖的经典文章和中华优秀传统经典篇目,组织全体人员深入交流学习体会;组织红歌演唱会,通过传唱红色革命歌曲,颂扬传统,唱响未来;组织观看爱国电影活动,通过观看《开国大典》、《英雄儿女》、《生死抉择》、《任长霞》等影片,接受形象直观的革命传统教育,为进一步形成“学典
型、争先进、创一流”主题教育营造了浓厚氛围。
3、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根据省社区矫正办有关文件精神及州司法局的安排,为全面掌握我县社区矫正对象人员的底数和情况,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县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在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助下,排查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4名被判缓刑人员。(其中河卡镇3名,子科滩镇7名,中铁乡8名,唐乃亥乡4名,龙藏乡2名,曲什安镇3名,温泉乡17名),截止目前,已有34名社区矫正对象已办理了接交手续。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登记、建档立卡、回访和接待等制度,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力度。今年,我局重点对2014年至今接交的5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53人,解除劳教人员1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入网,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排查、回访率均达100%,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5、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攻固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履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职能。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利契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也进行了相应改选或聘任。并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促进人民调解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全县人民调解组织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重新登记备案,且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台账。全县人民调解组织换届调整后,全县现有调委会77个,调解员477名(其中新换届调解员40名)。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4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件,调解成功33件,成功率达97%;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人民调解员477人,占调解员总数的100%。
6、法律援助工作。
我局从提高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着手,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诚信教育、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双重责任”理念,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2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2件(调解),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7人(次)。兴狮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家(子科滩镇政府、县总工会)。
二、存在的困难
1、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缺,各司法所都是一人一所,没有司法助理员,严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开展。
2、县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无资格证。公证和律师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因无专职人员编制和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很大。
三、今后工作重点
1、加大力度,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全体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全力以赴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和“六五”普法启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3、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将所有已排查掌握的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矫正范围。
4、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进行集中培训。
5、积极争取总投资360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兴海县司法局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6、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