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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1-09 10:50:12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 251 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 ,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14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

第二篇:2014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1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14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

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1、抓班子,带队伍。我们以建“六好班子”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队伍建设。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对干警实行素质升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求,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作风纪律整顿。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以大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大练兵提高服务技能,从而促进作风的大转变。

2、抓廉政,反腐败。我局在党组书记、局长的指导、安排下,年初我们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到人,分解到各股室处所。

3、抓机制,促效能。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和办事机构,及时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作出安排。通过思想再动员,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建议,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健全长效制度,规范管理等系列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

(二)抓宣传,重实效,突出工作重点。以“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公民用法的能力和护法的自觉性。在城区各公共场所,包括文化广场、商场休闲地、小区休闲场地、社区文化场所、城市中心及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等地设立“**县司法局法制宣传便民园地”即法治宣传橱窗。

二是宣传重点突出。注重了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要事件调整宣传内容。如针对“5.12”汶川大地震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作出正面宣传,消除个别群众对自然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国家应予赔偿或补偿的错误认识,明确政府救助性质;同时,宣传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精神,教育群众主动配合政府的抗震减灾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日渐增多,为此,我局派驻法制干部在信访局作为法制宣传员,解答群众在信访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宣传我国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有关部门在处理重大信访事项中正确适法、领导正确决策当好法律参谋,避免和预防新的信访事项的产生,为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作用。

四是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四五”普法取得典型经验。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了以点带面的普法方针,分片区、分行业、分部门确定了“五五”普法示范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2014]2号出台了《关于确定我县“五五”普法示范点的通知》,确定了两个乡镇即前厢的普安镇、后厢的甘棠镇,两个县级单位即文教局、交通局,两个企业即明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两所学校即县职中、任市中学,两个村民委员会即任市的花朝门村、普安镇谭家嘴村民委员会,两个居委会即新宁镇淙城社区、回龙社区为县级典型示范单位。

五是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我县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从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入手,整体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一抓地方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重点围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等环节,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上狠下功夫,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抓行业依法治理的规范。各行业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三抓基层依法治理的强化。重点抓好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的依法治理。近几年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今年正在审查筹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

(三)抓排查、保稳定。以建设“平安**”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1、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整顿规范,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县的271个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整顿,部分调委会做到了六统一四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县民间纠纷调解实用程序》,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学校;统(本文 来自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操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的具体情况,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文书使用规范。二是加强了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措施,确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和财政保障办法。三是在人民调解机制上狠抓创新。小区物业调委会建设稳步推进,依托雅馨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司法所、社区民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雅馨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与促进和谐小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教育行业调委会建设工作也打开局面,积极探索学校人民调解工作与学校综治工作、警务室工作和学校工会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促进教育系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学校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大调解格局之中。四是与人民法院联手打造人民调解新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制度。已检查了任市、靖安、新太等乡镇的人民调解案卷,并对部分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2、认真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落户、接收、帮教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二说创新方法,多渠道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对回归的15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落实了帮教措施,建立了帮教档案。司法所及时协调解决了他们在生活、生产、住房、户口等方面的困难。三是加强对“三无”回归人员的帮助教育和安置工作。尤其注重了“三无”释解人员和xxxxx释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使他们住有居所,食有两油,穿有衣服,适应新的生活。

3、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

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将基层司法所列入“两所一庭”项目建设规划,切实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一是按**府发[2014]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分步推进司法所的建设。针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业务建设规范化以及工作保障要求,具体落实。二是加大司法所项目建设力度。从2014年起,上级已分批下达我县14所,新街、靖安、普安、回龙、天师、永兴、宝石等9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14年下达的拔妙、广福、甘棠、讲治、新宁5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国债投资计划,我局正衔接相关乡镇和部门落实实施方案,基本摆脱了司法所无阵地的状况。

5、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年4月,在县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参加县信访局的接待工作。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8件,其中接待困难群众涉法上访108余件次,参与处理重大群体上访6件。

6、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援助案件排序制度。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让有理的人打赢了官司,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窗口形象。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群众了解和享受到法律援助。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014张,在宣传的过程中,我们答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法律援助申请12人次,受理申请3件。

(四)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为全县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们按照三大主题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培训、技能提高和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已实现律师信访法律咨询工作的有效覆盖。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多方面文化建设活动。。

2、公证工作。县公证处积极拓展工作业务,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和体制改革。加强工作服务质量管理,实行了公证服务监督卡制度。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公证工作围绕“全市公证工作构建和谐达州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投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公证工作把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工作中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所涉及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荒山荒坡、平塘的承包租赁,乡村公路建设、农田水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全年办理涉及“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公证达57件。三是便民惠民,积极为农民工、留守老人、儿童和低收入特殊群众做好公证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做好了农民工、留守老人和低收入群众的各类民事公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民事公证达82件,上门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办理公证达13件。

3、司法鉴定工作。加强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文书制作规范和鉴定期限要求,建立质量评估体系。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机构管理。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全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我所在10月份开展了“司法鉴定专业技能大比武”,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机构的进程中又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三是开展鉴定援助,惠及弱势群体。我所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对社会弱势群体我所视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减免鉴定费用和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予以援助。

三、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全面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县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1、进一步全面规范各级人民调委会内部管理,将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基层股将制定全县各级调委会内务建设征求意见稿,将规范内务建设和各种意见和要求下发各级调委会征求意见,最后出台《**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规范》,通过一定的努力,力争将全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进行统一。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3、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建设要求,加大对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指导力度,力争年内70%的村(社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4、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人员调整力度比较大,村(社区)调解主任更换人数多的特点,将主办全县司法所长、助理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的培训班,以乡镇为单位,继续抓好村(社区)调解主任平时的培训、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

5、进一步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加大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力争在明年初在全县中完校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切实加强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掌控。

2、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帮对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3、继续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每半年一次的摸排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做到摸排有通知,结束有总结,全面了解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去向,为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在刑释解教人员中广泛开展“奔光明、奔小康”活动,积极引导、推荐刑释解教人员的先进典型。

5、把帮教工作延伸到高墙内。加强监狱、劳教所、县看守所等有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将帮教工作继续延伸到监所,为服刑人员能安心服刑,积极配合管教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回归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证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

1、深入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2、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服务便捷的优势,为广大基层组织和弱势人群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要做好“三农”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3、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水平。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威宁自治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威宁自治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坚持围绕“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法制宣传、坚持调解优先、深化法律援助”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法治威宁建设再上新台阶

1、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强化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农民和青少年的普法宣传工作。

2、全面推进法治威宁建设。建立各类、各层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深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做好年度申报、考核验收工作。以点带面,力求创建工作有突破,有特色,有成效,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法治威宁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3、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抓好普法薄弱环节,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开展“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1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把法制宣传与新城区建设、重点工程推进相结合,把法制宣传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4、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5、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各类民间纠纷的排查化解,加大社会重点难点矛盾问题的调处力度,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6、继续加大“三调联动”工作力度,着力化解一批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认真做好工伤、征迁纠纷调处工作和县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7、我县是省委政法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刑事和解试点县之一,开展好刑事和解试点工作,对于团结一切社会力量,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调解组织要高度重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力配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好刑事和解工作。

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探索新机制

8、规范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不断探索帮教安置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

9、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严控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社会管理

10、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11、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监管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五个一”矫正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

12、加强“矫正对象教育基地”,规范公益劳动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卡”制度,方便矫正对象灵活运用时间完成公益劳动。

13、建立完善短信信息平台,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联系、沟通,防止脱管。

五、围绕又好又快发展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司法公正形象

14、着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团场、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免费“法律体检”,突出为“三化”建设、重大项目和园区建设服务。

15、继续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创新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等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16、将法律援助与信访结合起来,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涉及需要法律援助的,将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结合起来,在人民调解案件办理过程中,如双方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如需要援助的,给予法律援助。

17、加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要求各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站人员积极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于非诉讼法律援助不能局限于法律援助对象,作为援助机构,要从广义上加大援助力度,对群众需要法律服务,都要给予法律帮助。

18、着力加强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公证业务,指导司法所开展联络办证。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法律服务新举措,努力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19、做好司法行政各平台的应用,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运用水平。认真做好司法行政专网维护工作,确保网络运行通畅,并做好信息报送及内、外网网站更新工作,全面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20、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准确掌握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现状和发展面临的困难及问题;进一步加大与各类媒体的协作,精心策划、组织重大事件、重大任务和重大典型的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1、在县综治委的领导下,广泛参与、齐心协力,积极开展各项综治维稳活动,全面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各项活动措施,切实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排头兵。

八、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行政整体水平

22、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加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提升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23、深入开展系统内各项培训。重点抓好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等培训工作。

24、深入开展业务练兵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5、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群众、创先争优的团队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效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九、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6、认真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把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今年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搞好分类指导,确保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27、加强作风建设。加大目标责任管理和绩效考评,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提升职工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28、加强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党建工作,开展“三级联创进机关”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29、加强干警培训。加强基层领导和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30、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用好表彰奖励手段,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扩大传统媒体宣传面,拓展新兴媒体宣传途径。

3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从严管班子、从严带队伍,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党风、警风、政风、行风。

32、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出台威宁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内聚合力、外塑形象。

第四篇: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市**区司法局二oo八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

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三届二次党代会、人代会、三级干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总体目标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司法行政品牌。具体任务是:紧扣一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突出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紧扣一条主线,即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深化二大机制,即深化“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和“双百”普法教育活动这两大长效机制。突出三大重点,即突出基层基础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组织队伍建设这三大重点。提高四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2、狠抓“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

一是继续推动“法律七进”机制完善。要综合运用用“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平台作用,继续抓好“法律七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七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七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区,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重点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加强法律进学校“五个一”建设即(每所学校配有一名法制副校长、有一块法制宣传专栏、每个班级有一本青少年法制宣传读本、每学期有一堂法制宣传课、一年有一次法律知识考试),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送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一是继续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二是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要达到90%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100%。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一是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推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年度述职评议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三是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四是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参加全省法律法规知识统一考试活动;参加全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创优评先活动。五是强化指导、协调、督办和考核。继续实行区委年度目标考核制,继续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制度。

(二)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线的整体功能。

一是充分发挥“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三级中心五级网络”源头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之类纠纷的调解,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继续抓好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

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应建调委会的50%。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80%。四是高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基础工作。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中的积极作用。

1、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站,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要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2、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全区要在2014年3月底上半年全面完成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重点做好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健全社区矫正融入社区建设的相关制度体系。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司法所内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社区管理部门相互街接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壮大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社区矫正试点检查考核工作,积极争取建立必要的社区矫正物质技术硬件设施,要加强提高监管和教育矫正的科学性、针对性。

3、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做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强对国债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办。要继续抓好2014年乐天溪司法所、樟村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的刹尾工作,在2014年3月底完成维修改造和办证工作,力争在2014年10月底全面完成黄花司法所、龙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任务。二是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要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年”为契机,探索完善调动司法助理员积极性和发挥司法所作用的制度,要以强化人、财、物保障为重点,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司法所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力求做到区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司法所“四满意”。

(四)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做好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工作。

1、扎实抓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落实“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扎实做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在纵向上加强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在横向上加强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推行设立法律援助信息点或信息员制度,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完成2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是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二是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要从更加广义的角落度理解法律援助工作,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态势。“12348”要成为法律援助接待咨询的专线电话和服务窗口。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2、继续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本地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二是要增强工作主动性。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要增强政府法律顾问团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健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区重大影响法律事务办理规则》,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处理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区局报审,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多种法律服务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二是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兼并、重组、破产、产权转让等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案件,以及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收费低廉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四是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五是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管,及时受理鉴定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维护司法鉴定正常秩序。

(五)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加强党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狠抓落实。要用十七大精神的宣传和理论研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三是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党组织建设,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中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法执业和服务活动中。四是深化“五好”创建活动。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要充实基层组织工作力量,改善队伍结构。要加强对党建工作考核。

2、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新举措,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认真做好干部队伍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一月一课”学习计划和“两学一比”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普通话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三是按照区委组织部门文件,积极争取区委组织部门支持,加大对司法所长政治待遇的落实力度。三是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宣传和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规划,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积极争创各级文明单位。

3、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为契机,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要将作风建设与完成全年工作有机结合,把抓落实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作风建设、评选满意机关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把更多精力集中到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上来,集中到抓大事、谋全局、促落实上来,努力成为建设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要狠抓政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五比五看”活动,通过“五比五看”活动,促进政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4、加强信息调研,扩大对外宣传。以对外宣传为突破口,找准有利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适合新闻媒体需要的结合点,确定2-3个宣传专题,深入基层挖掘一批新闻素材,充分运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人物,展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市**区司法局

二oo八年元月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2014 工作要点

第五篇: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14〕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2014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2014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趸ü低逞翱蒲х⒄构壑匾凼稣啵岢孤涫凳∥榧锹构ず褪∥n⒄ㄎ榧切烨谏媳ㄖ醒胝ㄎ豆赜诙苑从诚妹攀泄不赜泄匚侍夂耸挡榘烨榭龅谋ǜ妗飞献龀龅闹匾荆录冶ψ芾怼⒓智炝种飨疵隹疾熘匾不熬窈汀豆裨汗赜谥с指=ㄊ〖涌旖ㄉ韬o课靼毒们娜舾梢饧贰r酝馐餍蜗螅谇克刂饰勘辏徊郊忧苛烁刹慷游榻ㄉ韬妥鞣缃ㄉ琛?br>(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14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14]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14〕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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