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县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新增长。全县商标和专利申请、授权量量继续增长,质量进一步提升。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县授权有效量专利量138件,其中发明专利有效量20件(其中两件发明专利是岷县方正草业公司从兰州大学和兰州兽研所转让而来),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42件(全县人口按第七次人口普查42.65万人计算)。比2020年底增长0.05个百分点,同时根据《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申请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岷市监发【2020】155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专利资助,一年来共资助专利申请60件,资助金额达33600元,通过专利申请资助,有利的推动了全县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县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674件,比2020年底增长387件,其中有驰名商标2件(岷县当归、顺和),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岷县当归、岷县蕨麻猪、黑裘皮羊),有地理标志标志保护产品1件(岷县当归)。同时于2021年3月21日将我县拥有全市唯一一件集体商标(岷珍点心)成功进行了续展。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圆满完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中知识产权发展预期目标。
二是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取得新成效。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方案》(岷市监发【2021】48号),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由我局负责牵头,组织县公安、教育、文旅、司法、环保、林草、法院、检察院等“双打”成员单位及18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开展了全方位、高密度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街头咨询、悬挂张贴宣传画、展板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商标所有权、专利专用权、著作权的保护,本次宣传面向群众、贴近生活、有较强的针对性,宣传活动结束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整顿和规范出版发行市场,严厉打击假冒质量标志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通过现场检查,极大地规范了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初步统计全县在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中,共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6次,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展出各类展板30余块,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50余人,接受咨询的群众1000余人(次),受教育的群众达5000余人。通过召开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知识产权培训以及知识产权成果展示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了工业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知识产权市场经济秩序。
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有了新突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0】22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定办发【2020】90号)精神,我局负责起草了《关于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县委办于2021年9月30日下发了《县委办 县政府办关于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岷办发【2021】60号),同时市场监管局与县“双打”成员单位积极衔接沟通,并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岷市监发【2021】47号)、《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岷市监发【2021】49号)、《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岷市监发【2021】45号)、《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岷市监发【2021】38号),《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岷县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的通知》(岷市监发【2021】60号)等文件,联合农业农村、卫健、环境保护等部门和有关乡镇集中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夏季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截止目前共查办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0件,案值2.3511万元,罚没款24.7万元。专利侵权案件实现了零突破。
四、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有了新的提高。一是我局知识产权股业务人员多次深入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九州天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岷县精川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调查了解,寻找专利申请来源。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相关优势企业与其沟通、讲解、宣传申请专利和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说服企业管理者和发明人,提高对申请专利和保护专利的认识,打消“申请既泄密”的顾虑,最终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三是针对知识产权贯标和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业务人员深入相关企业采取“一对一”、“ 面对面”方式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宣传辅导。受训企业管理人员 25 人(次)。
五、全面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我局知识产权股全体同志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系列讲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收集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集体学习时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做到了“四个结合”与“五有”。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相互讨论与中心组学习发言相结合。努力在高效服务、严格落实上下功夫,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