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总结
一、持续做好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1.加快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动员退捕渔民参加最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确保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配合单位:各村、居
2.切实提高就业帮扶措施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促进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并建立定期回访、动态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未转产渔民的就业状况,做好已转产渔民的稳定就业工作。
牵头单位: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配合单位:各村、居
3.统筹各类保障扶持政策,通过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支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多方式多途径,增加退捕渔民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村、居
4.对就业困难的退捕渔民,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生活特别困难、患有重大疾病、无就业能力等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渔民,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纳入救助范围。
牵头单位: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村、居
二、深入推进打非断链专项整治
5.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紧盯非法捕捞活动全环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点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制售禁用渔具、收售非法渔获物等利益链条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乡派出所、乡农业服务中心、乡应急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
6.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四清四无”(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大排查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巡航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三无”船舶、网具,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牵头单位:乡平安办、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7.加大对涉渔餐饮场所、水产农贸市场、渔具销售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或暗访暗查,督促市场主体建立进销台账,强化“野生江鲜”、禁用渔具等市场流通环节监管整治。
牵头单位:乡应急办
配合单位:乡派出所、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居
8.加大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力度,合理划定禁钓区域,规范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引导公众严格遵守垂钓管理相关规定,对“泥鳅钓法”“可视锚鱼”等违规垂钓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三、切实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
9.按照“有健全渔政执法机构、有充足执法人员、有执法经费保障、有专业执法装备、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的渔政执法“六有”要求,强化渔政执法力量,提升渔政执法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10.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配备必要设施装备,补齐执法装备短板。同时,按照人防与技防并重的思路,运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渔政执法效率。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四、建立完善禁捕退捕长效机制
11.落实长江禁捕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以河长制为依托,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控网格,充分发挥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建立分层分级、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12.加大长江禁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力度,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案件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协作联动,推动“两法衔接”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应急办
13.建立完善禁捕退捕工作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舆情跟踪监测和矛盾排查化解,逐一落实化解、疏导、稳控措施,将禁捕退捕工作风险隐患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派出所、乡平安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
14.实行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月调度制度,每月调度镇乡街道、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收集汇总工作亮点、典型事例等动态信息。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15.健全长江禁捕督导考核机制,制定禁捕退捕工作考核办法,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河长制工作考核的重点任务进行考核。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五、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16.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正面宣传引导,宣传报道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举措和成效,宣传展示退捕渔民新风貌、新生活等。同时,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牵头单位:乡党群办、乡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居
17.加强《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乡党群办、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推长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
18.加大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捕捞、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派出所、乡应急办
配合单位:各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