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组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团结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清正廉洁的作风,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 发挥党组主体作用,切实做到三个“严格落实”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廉政准则》关于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二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是强化领导干部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等。四是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五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有关规定。六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并邀请第一纪工委参加,按时上报三重一大相关事项。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坚持做到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年初,我局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及时分解,明确了责任制任务分解和责任范围,把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各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监督分管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行风建设,落实业务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责任,把纠查不正之风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队伍管理
我局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中层干部)会、党员(职工)大会等形式,把《廉政准则》、《反腐败工作条例》、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等,列入党员干部和职工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将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安徽省纪委十条禁令等内容制成展板,让全局人员天天得到教育,时时得到警醒,在全局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同时针对环境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形势,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种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局骨干人员解读新《环保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排污费申报、环境应急、在线监测等业务知识,为执法人员“为民、务实、清廉”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石。
三、健全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
无规矩,不成方圆。2018年以来,环保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先后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于2018年初正式施行,形成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格局,划行于心,践行于诺,实现了机关管理新常态。
四、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管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针对当前环保工作的现状和严峻的反腐形势,我局在行政执法审批、项目验收、行政处罚、大额经费支出,每一项潜藏着廉政风险,局党组要始终坚持用程序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将落实八项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效能建设十不准和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一是严格落实分级查访制,做到局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查访一次,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分工做到每周查访一次。二是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的查访力度。做到节假日必查,严格公务用车的审批,划定停车区域,节假日对公车定点定号停放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局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局财务、政务、“三公经费”进行内审,定期公开,确保各项禁止性规定严格执行到位。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局能够始终按照“三重一大”的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遇有“三重一大”事项,能够及时邀请派驻纪工委领导参加,并按时报备相关材料,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及纠错制度也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同时组织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有监察。
二是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评廉、述廉、考廉”的重要条件,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将此项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
三是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规范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六、严格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局督察组每季度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科室(站、队)廉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重点将环境执法监察作为纪律监督的重点方面,加大监察频次力度,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说情,严禁任何人干预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工作,不为涉案人员讲情、找关系。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或吃拿卡要,关系执法、人情执法、金钱执法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纪违规者严格问责,今年以来,我局对在工作中不能正确对待纪委工作人员检查、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全局通报;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我局问责了4名因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思想转变较为迟缓,对加快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科学发展的眼光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融入到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
2、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3、主动协调不够,遇事只知道埋头干事,注重自身职能,缺乏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科室之间相互配合的意识不强。
4、部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高,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不能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求。
(二)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深刻反思,集中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
做好整改工作,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好制度完善和整改方案的制定、落实。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必须围绕大局,准确定位,找准环保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结合点,切实履行环保职能,确保环境安全,提高环境承载能力,为全县突破环境制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作贡献。
2.关注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监管。完善“12369”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认真查处环境信访举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
3.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落实,建立整改责任制。各科室、各单位认真细化整改措施,逐条落实。对具体整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方式,明确责任。
二是抓住重点,立即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环保热点、难点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绝不拖延,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环保部门和环保工作者在思想和作风上的变化。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明确整改时间和具体措施,逐步落实。要在搞好整改工作的同时,仍不能放松,抓好当前工作,坚决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广大企业做好最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服务中牟经济,变生态环境优势为经济发展优势。
XX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