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落实情况
(一) 投融资方面
一是PPP政策方面:在新型冠状肺炎防疫期间发布的《关于加快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入库和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企函〔2020〕1号),文件对加快项目入库进度、发挥储备清单作用、重点项目优先入库、确保入库项目质量等四个方面作出相关规定,对于企业通过PPP模式更多的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起到有效促进作用。
二是融资成本方面:《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件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同时加快推进LPR改革,引导社会融资成本下行,尤其要降低疫情防控企业和民生领域企业融资成本。此举为基础建设、民生等领域的投资项目带来利好,短期内融资利率有望呈现下行趋势。
三是地方债发放方面:财政部接连下达增加地方债务限额,预计2020年专项债的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全年规模有望超3万亿元,同时国务院提出“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预计2020年专项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会从往年的20%提升到60%-80%。今年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地方政府资金状况也会好于去年,而且是“十三五”最后一年,地方政府在资金支付上会加快,所以基建企业的现金流会保持较好增长。
(二) 工程审批流程方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2月5日印发《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对实行审批、核准、备案制的投资项目,指导项目单位上传电子材料一律通过在线平台实行远程审批。2020年2月8日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特别强调: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此外,财政部于2020年2月6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其中指出: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在线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流程。以上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力缓解了投资项目前期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审批)、招标采购等流程的推进进度,为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高效的积极保障,最大程度上降低了疫情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后续投资运行的影响。
(三) 税负方面
一是减免捐款税收方面: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直接减免了企业新冠肺炎严重地区捐款的税收负担。
二是减免社会保险方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大幅降低了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额度。
二、 存在困难
通过调研,疫情期间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困难集中体现有关政策在地方未及时有效得到推行、落实,主要体下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医保减免相关措施部分地方暂未进一步明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规定: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这个政策将是否减征和如何减征的决定权交给了统筹地区。但目前全国大多数统筹地区尚未出台减征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具体政策。我公司及所属单位所在地区大部分也未出台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操作细则,因此目前大部分单位暂未享受到此部分优惠。
(二)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各地情况不同。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政策由各地制定,情况各不相同。部分省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由单位申请即可办理。例如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疫情严重的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在规定标准范围内降低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好转以后再补缴。但部分省市暂未出台或明确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企业无法及时享受到此方面政策优惠。
三、相关意见建议
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众多利好政策,行业内企业得到很大的帮扶。建议各政策制定的部门能够提高监督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敦促惠民惠企的政策落实到位。当前正处于广大施工企业复工复产的恢复阶段,正是众多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政策发挥作用的最佳时机,如何及时有效地发挥出政策作用,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