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组织部分。随着我市、我旗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及产业结构的优化,转移农牧民人数日渐增多,同时,加上科学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农牧业所需要的劳动力会逐渐减少,更多的农牧民劳动力将会持续不断地向二、三产业转移。
为了进一步促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高农牧民整体素质,增强农牧民转移就业能力,推进“两转移五转变”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我把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问题加以研究,并深入农牧区嘎查村、农牧户及转移就业的农牧户中实地考察,形成了这篇调研报告,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农牧民劳动力转移现状
从大的方面来说,我国作为农牧业大国,自古至今农牧业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解放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转至改革开放到现阶段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建设大潮中,几十年间我国经济结构及体制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再次调整、土地实现有序流转,农业现代化、机械化设备的应用,造成在农村里以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被闲置下来。另一方面,为了全面落实市、旗两级“三区规划”实施方案,建立生态自然恢复区,我旗又人为地实施了农牧民人口转移工程,由此形成了宠大的转移农牧民劳动力。
今后,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目标的逐步推进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牧业产业结构的持续转型和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必将会有更多的农牧区人口向城镇迁移流动。以我镇为例,截至2014年底,全镇共有农村牧区人口9256人,占全镇人口的92.8%;农村牧区劳动力人口 4735人,占农村牧区人口的56%。自2006年我镇实施转移农村牧区人口工程以来,已经转移农村牧区人口将近1500人;劳动就业等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开办培训班共6期,累计培训农牧民1200人次,就近转移就业近600人。
近几年,我镇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企业化、规模化农牧业,大力发展种养植基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带动转移农牧民就业。依托基地和企业的发展,使转移农牧民直接进入企业实现就近转移就业,成为产业工人。以我镇整体退出区涉及到的的两个嘎查查汗淖尔嘎查和巴音温都尔嘎查来说,农牧民原来的草牧场承包给了宏倡、汉森、嘉烨等农牧业生态企业,企业优先选择转移农牧民加以培训上岗就业,涉及人数在148名,人均工资报酬在3.6万元左右,有的种养殖技术型转移农牧民及管理人员工资更高,在6万左右。再加上整体退出区政策性补贴及生活补贴,转移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还是相当可观的。
同时,我镇还大力扶持转移农牧民自主创业,建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为合作社带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合力打造促进农牧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广大农牧民转移就业及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二、促进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的主要障碍
转移农牧民的培训与就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主要有一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转移农牧民整体学历较低,就业能力较差。一般情况下,农牧区家庭成员受教育水平较高、拥有一门手艺时,他们外出寻找非农工作的机会相对较多,务工或经商的报酬相对也较高。但现阶段,由于大部分农牧民受教育程度低,综合素质不高,就业选择受限,使得转移农牧民的就业空间狭小,只能选择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造成一些岗位工资水平低下、文化程度低、缺少劳动技能、市场适应能力弱、就业竞争力差,难以转移就业。由于综合素质偏低,不仅制约了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制约了转移层次的提高。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低素质劳动力的转移领域会越来越窄。
造成农牧民素质低的原因有历史的,也与当下有关,具体说来:
1、农村牧区职业教育资源短缺,硬件设施建设不齐全,受教育渠道狭窄,农牧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特别是农村牧区职业教育滞后,是造成现在农牧民素质相对较低的根本原因。
2、对农牧民劳动力培训的认识不够。农牧民贫困表面上看是农牧民收入低的问题,但本质是素质低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农牧民培训的重要性认识还是不够,对农牧民培训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涉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相关的政策、措施不到位,运转不灵,农牧民培训还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从农牧民方面看,有的思想观念落后、僵化,不少人未能摆脱浓厚的小农小牧思想,依赖政策思想严重,遇到困难找政府,自己不主动解决;有的认为可参加可不参加,无所谓;有的认为这种培训是形式,没有什么作用,不想参加,积极性不高。
3、农牧民培训管理不力,就业指导信息服务不够。一是农牧民培训、就业的组织管理目前还未理顺,还未建立起管理、培训、指导、服务等功能协调的专门机构,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与此有关的部门间缺少沟通,配合力差。用工信息、就业指导与跟踪服务措施跟不上,表现为目前转移的农牧民基本上是各自为阵。二是培训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培训机构在举办培训活动时,更多是为了完成政策性任务,因而,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为培训而培训的情况。培训的目的性不明确,实用性功能不强。总之,农牧民培训与管理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促进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的第二个障碍是:服务体系不健全,农牧民转移组织化程度不高。转移农牧民外出务工就业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介绍和自发的,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有序性。嘎查村也无专人负责农牧民培训与就业工作,有的村则无人管理,很多村干部对当地劳动力的去向不明。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体系建设也较滞后,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规模小、档次低,体系不够健全,功能不完善,难以满足农牧民的需求。劳动力信息的搜集、整理不及时、准确性较差;劳务信息发布覆盖面窄、手段落后,时效性差、中间环节多,不能对农牧民外出转移就业提供快捷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导致不少农牧民盲目流动,走了很多弯路。从暴露出来的问题反映出对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措施,缺乏对农牧民转移就业的组织和指导,缺乏必要的组织协调,缺乏有效的扶持手段。
第三个障碍是:农牧民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较大。影响这一稳定就业的原因:一是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近年来,一些分割城乡管理制度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限制,农牧民在户籍、医疗、公共就业服务、住房以及养老等方面,无法得到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和待遇,农牧民缺乏长期安心城镇就业的信心,相当部分农牧民在进城务工多年后又回流到原籍。二是土地流转机制的制约。在农牧区,土地草牧场在某种程度上还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农牧民还能从小规模的经营上获得部分勉强维持生计的收入。加上当前农牧区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农牧民又无法取得像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决定了农牧民不肯轻易离开土地,仍把它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赚不到钱了还可以回来种地,将来年纪大了,还可以依靠土地养老,心理踏实。另一反面,价格的低廉、龙头企业的缺乏也束缚了土地流转。一家一户经营土地,形不成产业,缺乏科技含量;组织化程度低,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本土龙头企业较少,带动农牧民就业和致富的机制还未形成,农牧民当地就业的机会相对来说还是较少。由于农村土地有偿流转机制不活,以致成为城乡流动就业的兼职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牧民的就业。三是工资收入低、生活成本增加的影响。近年来,农牧民从事的工种总体来说还属于低端,工资收入增长缓慢,工资水平较低,除个别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外,大多数农民工的工资在2000—3000元左右,而在城镇的生活成本却在迅速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所剩不多,影响了农牧民在城镇长期就业的积极性。以住房为例,我旗目前的住房价格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一套住房至少需要25万元,农牧民辛勤一辈子要在城里买一套住房很难。
三、关于强化转移农牧民培训和扩大就业的几点对策性建议
加强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工作,要认识到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推动城镇化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农牧民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渠道,能不能及时而有效地开展好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工作,不仅关系着农牧业、农牧区和农牧民的前途,也关系着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下大力气开展好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培训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此,应以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农牧民个人、用人单位、各有关部门、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好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具体来说:
一要建立健全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就业培训的组织领导体系。旗、苏木镇应成立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培训与就业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制定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就业培训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将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就业培训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共同做好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就业培训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是行为的先导。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牧民培训在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的作用,运用媒体、报纸、专栏、资料、各种大小会议等,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政府各部门、企业和全社会都来重视转移农牧民培训,参与培训工作;引导转变农牧民的不正确认识,促使他们改变老的思想观念,把转变农牧民思想观念、提高职业技能作为创业就业工作的前置条件,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认识,促使他们重视转移农牧民劳动力,支持政府解决转移农牧民的就业问题。
三要按照市场需求充实和完善培训内容,改革和创新培训模式。按照实用、管用、够用的原则,开展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引导性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等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对其进行权益保障、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市场就业方针等方面的培训,来提高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突出实用性。围绕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家政服务、餐饮酒店服务、建筑、旅游等行业的技能培训;根据农牧民自身特点,开展针对性强的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和支持农牧民在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创业资金的基础上,返乡创业,带动当地农牧民就业。各相关部门要制定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创业的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培养一批“创业致富”、“技能致富”的带头人。
四要建立健全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服务网络。以旗、苏木镇为实施主体,把农牧区转移农牧民就业培训作为农牧民增加收入和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通过培训,实现为每家每户培训一个技术“明白人”。每次培训让他们至少掌握一项外出务工的专业技能,每一户解决一个转移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组建旗、镇、嘎查村三级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就业服务网络,配专人负责,随时向旗相关部门提供农牧民外出就业创业的详细信息。畅通转移渠道、信息网络,有组织地为转移农牧民创业就业提供全程服务。
五要政府搭台,推进农牧民转移创业就业。政府主导,企业和市场带动,社会参与,培育发展增产增收产业。政府组织农牧民闯市场,引导企业加入转移创业就业行列,鼓励企业吸收转移农牧民就业,鼓励发达地区的企业到我旗落户办厂。出台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农牧民参与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与农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快推进“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转移创业就业模式。支持和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实现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合作组织与农牧户的双赢,促进农牧户和市场的有效对接。
六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对工人的技术要求不高,只作必要的技术培训就可就业。立足农牧业地区这一现实因素,发展肉食品加工业、饲草料加工业等密集型产业,引导转移农牧民对号入座,稳定创业就业。比如,我镇规划建设两个大型养殖园区,规划一步到位,实行由企业或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采取项目补助和个人自筹相结合,把一部分转移的农牧民直接进入养殖园区进行安置。
七要加大财政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切实保证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工作开展。建议旗政府建立转移农牧民培训基金,每年按农牧业人口从财政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构成农牧民培训基金作为专项培训经费,把农牧民培训当作一项经常性事业来做。
总之,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好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问题事关“新型杭锦”事业目标的实现,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解决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问题需要政府的支持、企业的帮助、社会的引导以及农牧民个人观念的转变。作为典型的农牧业乡镇,我们将把转移农牧民培训与就业当做今后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解放思想,为转移农牧民朋友们的就业生计服务好,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再立新功。